1/30/2012

香港的學術自由是否不保? (雷鼎鳴)

近半年來,從李克強副總理訪港,到最近港大有關港人身份認同問題的民調風波及孔慶東事件,關於學術自由的評論都不斷在報刊出現。香港人關心學術自由是否得到保障,我們自然十分高興。

學術自由若受到侵蝕或瓦解,學術活動自會停滯倒退,對經濟發展會有嚴重影響。更有甚者,沒有學術自由的地方,言論自由也岌岌可危,所以學術自由可視之為一種跨界別的價值,社會中人重視,是應有之義。

但什麼是學術自由?什麼不是?有沒有人在干預學術自由?它有沒有被侵蝕或香港已失去了學術自由?什麼制度最能有效保護學術自由?香港保護學術自由的成績怎麼樣【註】?過去十多年,我的職責之一便是在校內及其他院校不同的崗位審核同事或同行的升級及終身教職申請,這是保障學術自由的最根本工作,我曾參與處理過的個案有幾百個,算是對這問題有點認識,自認有資格提出一些觀點。


學術自由包括四大方面

對學術自由的執著,我們大可追溯至蘇格拉底,他寧願吞下毒草自盡也不肯答應停止用哲學思想「毒害」青年人。到了十五、十六世紀,歐洲的知識界逐步擺脫了教會的思想束縛,重新重視學術自由。

學術自由應起碼包括四個方面。第一項是院校的學術自由。很多國家及地區對此都有法例明文規定,例如加州的大學便享有誰可當教師的決定權,亦有自由決定大學可教什麼、怎樣教及取錄哪些學生,外界對此不能橫加干預。香港的《基本法》137 條亦有說明: 「各類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並享有學術自由,可繼續從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聘教職員和選用教材。」

第二項自由是學生的權利。他們不能因種族、宗教、性取向等等原因而受教師歧視,分數被降低;學生也有權利挑戰老師的理論或提供的證據。後者與教授的權利時有衝突,應對之道是盡量通過理性討論去化解分歧。

第三項最為複雜,亦最為核心,是教授或其他等級老師的學術自由。其最重要的部分是只要教授的言論、研究及教學內容符合同行知識分子所認可的學術規範,就算這些言論得罪了某些人或團體,他也不用擔心被秋後算賬。

此種自由是個人自由,看似簡單,但貫徹時常會與院校自身的學術自由有矛盾。例如,系主任或院長有權決定課程,但教授本身也有權,這種衝突只能靠行內的規範化解。又例如,外國不少學校要表現政治正確,不想得罪某些族群,會設立一些語言用字的規限(speech code),教授在課室中要遵守,涉及政見、宗教、性向、種族等等問題時,用字往往要小心翼翼,避免傷害某些人的敏感心靈。

按照美國不少州的法例,設立這規限不算干預學術自由,但學者卻不一定認同此點,所以衝突時會出現。但假若學者在公共空間而不是在課室發表言論,而大家都知道他並不代表校方,此種用字規限一般不適用。

不同地方的用字規限頗有不同,在內地,若說當今體制是「國家資本主義」而不是「社會主義」,在某些院校可能違反了用字規限。有些學者會認為這是干預學術自由,另一些人卻不把這當一回事,他們重視的是他們提出的核心內容是否被接受,名稱並不重要。這裏舉一個例子。


專業領域的自由

我的科大舊同事林毅夫(現任世界銀行高級副行長)最近把他在北大的一些講義找人譯作英文,集成一書出版,叫Demystifying the Chinese Economy(他最近託人送來一本,謝謝!),內容有提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已取得顯著成果云云。美國佐治美臣大學的經濟學家高文(Tyler Cowen)見到這段說話,斥之為侮辱了他的智慧,並提議以後與中國有關的經濟學家發文時要先聲明自己與中國的關係。

高文顯然反對社會主義,但是他是言重了,他不懂中國經濟的背景,亦不明白中國學術界的用字規限。北大的學生則不會犯他的錯。毅夫兄一直對中國農村遭到的不公對待耿耿於懷,「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正是他幾年前提出的口號,被中央接納,加大了對農村的投資,城鄉差距近年也的確因此而縮減。若他說要「建設資本主義新農村」,就算政策一樣,恐怕也推動不了,農民也就不能受惠。他懂得靈活處事,重視實效,我不認為他的學術自由被干預了。

第四種學術自由是各自專業領域的自由。假如某大學某一個系的學術自由與校方的學術自由產生衝突,這個系大可尋求所屬專業學會的支持。例如,校方認為某人不夠資格升級,但該系及該教授卻得到同行其他重要學者的支持,那麼校方多半不能再反對。同行的專業判斷在學術自由中扮演重要角色。

上文提到各種學術自由,但什麼是不屬於學術自由?

北大教授孔慶東用強烈的字眼批評部分港人,這是否屬學術自由的範圍?我看不是,他在公共空間的言論既非學術,亦與北大無關,這是他個人的言論自由(雖然他越了界線),就算港人如何不高興,北大也不應就此把他們炒掉。有人可能認為不炒掉他是一個錯誤,但在言論自由問題上,若有犯錯,最好還是錯在寬容及自由的一邊。為此而到中聯辦示威,實在有點不倫不類。


香港學術自由得到保護

香港一些學者受到不同的政治力量批評甚至攻擊,校方是否要代其捍衛學術自由?我看也不必。某些言論在公共空間發表後,涉及的應是發表者作為一個公民是否能保障其言論自由,校方只要保持中立,絕不因此而懲罰或獎勵該等學者便已足夠。事實上,若學者本身是優秀的,其言論的根據是合理的,那麼他必有能力捍衛自己,至於他是否理會這些攻擊,則是他個人的選擇了。

在香港有沒有人意圖干預學術自由或干預學者的言論自由?這肯定是有的,來自左派右派的都會有,我自己也遇過不少例子。但香港的學術自由是否已成功地被侵蝕而變得岌岌可危?我認為絕無此事!

若干預的意圖及行動根本都改變不了情況,我們大可當其春風拂臉,不用理會。

曾有論者懷疑香港一些原本來自內地的學者,因害怕仍在內地的家人遭到報復而不敢行使自己的學術自由。此種懷疑恐怕是憑空想像,我認識及深交的在港內地學者不計其數,了解他們在想什麼,從來未發現有任何可確立的例子可證明他們喪失了學術自由或要打壓學術自由,我曾向多間大學不同領域不同地域背景的資深學者都問過他們的情況,他們絕對否認其院校的學術自由有什麼問題。


北美升遷制度功不可沒

我為什麼相信學術自由在香港得到不錯的保護?原因不在於是否有人要干擾學術自由,而是因為各院校近年所採用的制度對保護學術自由效力宏大。

十七八年前科大成功地把北美洲大學的升遷制度移植過來,這是在中國土地上第一次全面實施這套制度,其後香港及內地其他的大學陸續也同樣做,這已是學界所共知的歷史。這套制度怎樣運作?為什麼能保護學術自由?我在此以我熟悉的科大為例說明。它的核心是終身教職及其相關程序。

某教授若要升級或取得終身教職,首先要把自己的學術研究、教學及服務上的詳細資料交給系主任,系主任則會把材料先交到常設的由系內資深教授組成的評審委員會中,後者要精準地搞清楚該申請人的研究領域,再訂定誰是這些領域的國際權威。

選擇這些權威時,申請人可自行提兩三個建議,但因為是申請人提出,為防有私人交情因素,所以這些權威的意見會被打折頭。委員會自己決定了一些獨立的權威評審人後,會把名單交給院長、由他具名發信邀請這些權威客觀評估申請人的學術成就。

這些院長具名發的信十分重要,香港有些院校找人事部的職員發信,很易被這些權威認為不夠尊重他們,因而不願回信。院長的信中必有一問題:申請人在國際上主要的研究型大學是否同樣夠資格得終身教職及升職;有時還會另加一個問題:在貴校他是否一樣可以升職等等?要知道所選出的權威學者必須是世界知名及在著名大學的,這條問題份量很重。

權威學者的評估收回後,接著便要經過校內的六層評估:系內的委員會、系主任、院內另一獨立委員會、院長、大學級別的委員會及學術副校長。經過這麼多層的評估,很難有任何人可以隻手遮天。評估時,權威的來信十分重要,他們字裏行間隱藏的含意也要被注意到。當然,論文的數量質量、其他與學術地位有關的指標、教學的表現等等客觀因素都要考慮在內。每個個案在每個委員會中等閒要討論一小時以上。


關乎個人榮辱自然全力以赴

由此可知,能過關的都是從木人巷打出來的,獲得升級者都會深感自豪,但因競爭激烈,等待升級的容易惴惴不安,不敢不全力以赴。

這裏帶出幾個情況。第一,升級的標準絕大部分基於學術因素,寫信評估申請人的眾多權威學者根本不知也不會理會申請人的政治或其他取向,這是「同行評估」的結論。在整個過程中,其他同事若無實質理據,根本很難對申請人採取什麼報復性的打擊。第二,申請人最恐懼的是怕升不了級,保不住職位,在這種競爭壓力下,若還要搞什麼自我審查放棄學術自由,容易損害自己專業的成就,誰會這麼笨蛋?第三,在這種「出版還是滅亡」的環境下,大家最關心的便是學術成就,而且對學術自由自然而然地會十分珍惜,這是他們利益的根基。

由此可見,這套北美洲移植過來的制度不但可提供強大的誘因促使學者注重學術,對於取得終身教職的人來說,也不用擔心因自己的言論而失去他們所最重視的事業。他們已付出過巨大的代價,成為受到保護的人,不怕威脅。對香港學術自由有懷疑的,多半是未經歷過這套程序的學者。學術自由得到多大保障,亦要看這制度被貫徹的程度。


: 威斯康辛大學的Donald Downs是學術自由的專家,他的論述值得一讀。


HKEJ   2012-1-30 

1/24/2012

「毫不利己 專门利人」不符人性 (雷鼎鳴)

春節假期沒有寫新的文章, 以下可能是2005年替明報寫的舊文:



   飓风卡特里娜吹袭新奥尔良后,美国人民天天在电视上看到灾区同胞苦况,不少人感同身受,纷纷伸出援手。我在网上所见,美国多所著名大学都有向新奥尔良的大学生招手,收录他们暂读。风灾发生后两个星期左右,民间捐款已达14亿美元,即人均每人捐出5美元,以美国标准而言,不可谓不高。

    04年圣诞日,南亚海啸发生后,香港人的国际主义人道精神大為澎湃,两个星期左右,总共便捐出7亿港元善款,平均每人100港元。按人均收入而言,港人虽只等于美国人的七成,但为了异国的天灾,人均捐款却是美国的2.5倍,可见港人威尽天下,他们虽紧张赚钱,但却十分慷慨。

    港人的慷慨,在经济学上可称之为「利他精神」(altruism)。利他在经济学上有简单的定义:倘若别人的快乐可使到自己也快乐,自己便算有利他精神。反之,若别人愈快乐,自己便愈难受,这便是妬忌。利他或妬忌都可用数学方式表达,是数理经济常用的概念。

动物学家研究 自私的基因

    利他精神再进一步,便是不惜自己利益受损,也要别人得到快乐,这便可算达到忘我利他的境界矣。但在这里也必须指出,不少为民请命的政客要用纳税人的钱去派发福利,这倒算不上是利他行为,用别人的钱替自己购买政治利益,属于典型的自利行径。

    利他或更进一步的忘我利他,是颇有趣的现象。人类不是自私的动物吗?为什么有人肯自我牺牲,把自己掌控的资源送到别人手上,使他们快乐?

    在生物进化过程中,物竞天择,「浪费」自己的资源是危险的事,往往会减低自己生存的机会。动物学家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一书中,便用多个例子说明基因是自私的,60年代在中国被狂热宣传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雷锋精神,当然也可能在小部分人中短时间地存在,但雷锋式人物不懂自保,我看多半会十分短命或找不到配偶,基因大量繁衍的机会恐怕不高。

    稍知动物学的人当然随时也可指出,有些生物是极度利他的。据说吸血蝙蝠会把自己吸来的血餵养饥饿的同类,工蜂为了保护蜂后,牺牲性命是等閒之事,在人类的战争中,甚至在自杀式恐怖袭击中愿意自我牺牲的,当然也大有人在。又有哪一种行为比得上为了别人而放弃生命更为利他?

利己利他不易分割

    不过,经济学家仍然深信大部分看似利他的行为,其实都包含利己的成分,或起码是有利自己家庭或种族的部分。大家在风浪中共坐一舟,能够忘我地互相帮助,的确可能增加生存机会。但这个考虑,已是隐藏着利己之心。

    经济学家所进行过的研究中,有大量事例都显示出利己的动机与利他行为不易分割或不可分割。几个例子可说明此言:●我们通常讨厌极度自私的人,不会乐意帮助他们。这现象的一个解释是我们很难从自私的人身上得到回报。●有人在美国做过实验,他们找来一些白人美女,在街头向人募捐,结果是她们从白人男子中得到的捐款,远胜其他募捐者所能达到的指标。●有大量证据显示,若能使捐款者也得到点好处,他们会远为积极。我曾在一间慈善小学就读,每年都要推销筹款奖券,十分烦恼。当时我清楚知道,若无奖品作后盾,那些筹款奖券更难卖得出去。●香港赛马会是本地最大的慈善机构。它去年营业总额是972亿元,捐出的善款是10亿2000万元,纳税123亿。马会这个集资捐款模式其实相当不错,马迷少得一两个百分点的赔率,却可做到善事。我们当然也知道,马迷参与博彩,主要目的绝非利他,而是要大杀三方,赚個盘满钵满。但只要他们对捐款有所贡献,我们又那用理会马迷是利己还是利他?●经济诺奖得主贝卡(Gary Becker)最近研究过器官捐赠的问题。当代多数发达国家都不容许器官买卖。因为捐献者少,需求者众,所以后者要大排长龙等候,造成不少痛苦与死亡。贝卡分析过一些数据後发现,只要有限度地容许市场运作,捐献器官者可以得到金钱上的补偿,轮候队伍不但可大幅缩短,而且器官移植的总体成本并不会增加太多。

拒大学捐款 陈义过高 弄巧反拙

    这些例子都说明,人类基因的进化,并未把他们都变成「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圣人。事事硬要求他们违反本性,春蚕到死丝方尽般只有付出,而无得益,终会事与愿违,更少人肯参与公益事业。

    近年香港,各所大学都积极筹款。月前港大医学院爆出命名风波,我是局外人,没有发言权,也不清楚十亿元是否价格太低,不足以「买」得改名权,但却深信某些社会活动家陈义过高,弄巧反拙。不主动的向捐款者提供一点合理回报,反要他们忘我利他,是十分不顾人性的做法,最大的受害者只会是得不到善款帮助的弱势社群。



1/16/2012

中國順差過大可造成危機 (雷鼎鳴 )

過去一年,美國與歐洲多個國家的主權債務陸續被降級,顯示這些國家違約的風險正在增加。什麼是主權債務的違約風險?說穿了,就是她們借錢後可能賴賬不還,或是就算肯還錢,也要打個折頭,少還一部分。

在歐美債危機出現以前,一般的投資者或許以為各發達國家的政府都會珍惜羽毛,不會撕破臉皮,借錢不還。但我們只要看看歷史,便可知違約風險絕非杞人憂天。近的有希臘不用多說,十年前阿根廷政府一樣是把國債「剃頭」六成。

這些國家都採用民主制度,但正是人民寧願國家背上不還錢的惡名也不願經歷緊縮政策所帶來的痛苦。別人見你政府赤字連年,若不減少開支增加稅收,根本便無能力還錢,怎敢再借錢給你?但政府一旦實施緊縮政策,人民不但收入及福利都要減少,更可能失去職位,這怎不可能挑起民粹情緒?


長期不平衡引起關注

這種民粹情緒之強烈,有時會改變歷史。1933 年希特拉能夠上台,確有狂熱的民眾支持,重要原因之一便是他宣布外債完全作廢,德國欠下別國的錢以後不還,德國也不用再節衣縮食償還巨債。

中國多年來的外貿順差,是導致她持有大量外國債券的主要原因,美國連年貿赤及政府財赤則是她欠下巨債的根源。美國對中國的貿易逆差的確被大幅誇大,例如價值幾百美元一部的蘋果產品如iPodiPadiPhone 等等在外貿統計上雖說是從中國「出口」到美國,但實際上中國只是通過組裝從各國進口的零件而每部賺取十元八塊(見上周拙作〈香港為何要吸納科技人才?〉)。不過,不爭的事實是,中國對外總體有龐大的順差(不單是對美有順差),而美國的逆差也是頗為嚴重。

這種外貿上的長期不平衡,多年前已引起國際上的關注。據前IMF 總經濟師拉贊(Raghuram Rajan 在其大作《斷層》(Fault Lines)所憶述,2006 IMF 的總裁拉圖(Rodrigo de Rato)對此大感憂慮,曾組織訪問團到中美等國游說政府要早日採取措施解救,但可惜各自的政府官員都只懂指責別國政府,IMF 的行動徒勞無功,拉贊本人認為這種不平衡終會成為大禍,所以沮喪之餘辭職不幹,重回芝大商學院當教授。

其實,中國的外匯儲備並不只由貿易順差所造成。2010 年中國的貿易順差是1831億美元,但外國到中國的直接投資(FDI)也達到1057 億美元,雖然中國也有向外投資688 億美元,直接投資上的順差仍有369億美元的淨流入。


人幣升值吸引更多資金

中國的外儲若不斷上升,美國的欠債若連年增加,最終可導致什麼局面?怎樣解救才可避過一場金融危機?這有幾種可能。

第一種情況是人民幣繼續升值,這可逐步減少中國的順差。但這卻起碼帶來三個中國不願見到的後果。

其一是某些出口商會因人民幣升值而喪失競爭力,叫苦連天,有些工廠會倒閉,工人失業,造成社會不穩。中國政府對1985年日本簽了《廣場協議》(Plaza Accord)後日圓升值一直懷有戒心。日本其後「衰足」二十年,前景仍毫無好轉,中國不少人相信陰謀論,認為這都是日圓升值所致,所以人民幣升不得。此說其實頗為可疑,日本同期發生的其他事,件件都足以使經濟沉淪,人口老化導致工作人口減少,設定最高工時使到日本的勞動投入下降10%,房地產泡沫爆破等等都是。

其二是人民幣升值後,以賬面計算,其外匯儲備便會縮水。倘若人民幣升值5%,即外匯貶值5%,中國的3.2 萬億美元儲備便會在賬面上蒸發了近萬億元人民幣,比中國每年的國防開支更大。

其三是人民幣的升值預期會吸引更多的資金流入中國。在現有的貨幣制度下,這不一定帶來好處。若有1 億美元流入中國,人民銀行便要多印發6 億多的人民幣去買入這批美元,但因貨幣量增加會帶來通脹,人民銀行惟有倚靠增加存款準備金率或發行多一些票據把流通的人民幣再吸回來(詳見拙作〈如何處置中國3.2 萬億美元外匯儲備?〉,刊2011 8 1 日),但這樣做人民銀行要付出代價。它吸入的美元成為它的外匯儲備,可買美債收息,但利息較低;她所發行的票據利息卻較高。如此一來一回,愈多外國資金湧入,人民銀行所要負擔的息差便愈大,這會在政府的財政開支上打穿一個大洞。

美債違約將天下大亂

第二種情況是中國通過增加進口增加消費去減低貿易順差,美國則增加出口及減少消費去削減貿赤。

中國的可行政策下文再說,但美國是否能夠削赤則不容樂觀。美國的優勢在於她的高科技,但她卻不願出售高科技產品。她的劣勢在於她的勞動力昂貴,勞動密集的產品並無競爭力。

第三種情況是中國的儲備繼續上升,美國欠債逐年增加。但這樣一來,中國的貨幣量及隨之而來的通脹都會高企,美國政府要償付的利息會愈來愈沉重,這是雙輸的局面。

美國利息負擔增加後,可能要實施使人痛苦的緊縮政策,若不這樣做,別國會擔心她無能力還債,亦即其違約風險增加。但這樣一來,為了補償其風險,她的利率有上調壓力,使到她的利息負擔更沉重。若聯儲局不希望出現這情況,可多印鈔票去壓抑短線利率,但這又會帶來通脹。總而言之,世上沒有免費午餐,欠下巨債後總會面面碰壁,走不出困局。不過,通脹總會比違約好得多。美債若違約,後果比歐債更嚴重,天下會大亂。

從上所述,我們可預測中美外貿(及金融)上的不平衡若不解決,終會變成金融危機。

有人以為,經濟學對危機的預測作不得準,除了永遠唱衰的各方「末日博士」外,2008 年的金融海嘯不是沒有多少人可早作預測嗎?

這是一種誤解,論者搞不清什麼可預測,什麼不可能預測。


「預測」與經濟理論矛盾

2008 年雷曼宣布破產那一天,據說建構「效率市場假說」(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EMH)的金融學大師法瑪(Eugene Fama)在黑板上大字寫下EMH 三個字母,意指金融海嘯的出現完全符合EMH 理論。這使到不明EMH 理論的人大惑不解。有的望文生義, 以為EMH 等於說只要是通過市場競爭而產生的結果,一定是有效率而完美的,怎會出現金融危機?

殊不知EMH 與理性預期學說同出一源,只是說市場中人不會故意浪費他們所能掌握到的有價值的資訊,他們的決策及證券的價格能充分反映他們已知的資訊,但這絕非說他們能未卜先知——預知大震盪什麼時候會出現。EMH 及理性預期存在已久的經典論斷包括:股票價格是隨機的,不可能預測,經濟周期的幅度(包括危機的深度)及時間的長短,什麼時候發生,都是不可能預測。

上說的「不可能預測」不是指經濟理論有什麼不完備,只要改善一下,預測力便可進步。它是指無論什麼人去預測,用什麼理論去預測,用自然科學、經濟學、心理學、文學哲學隨便哪一樣,都只會徒勞無功,因為若一旦成功,反而與經濟理論相矛盾。

這是否等於經濟學沒有預測力?那又不然。

經濟學可做到的,是指出當某些條件出現後,股價會大升或大跌,經濟危機自會發生等等。它不可能做到的是,這些條件必定什麼時候出現或某種震盪什麼時候會發生(有些條件出現後,大家沒有注意到,這倒是可能)。這好比醫生可以告訴我們,經常吸煙的人,患肺癌的機會比別人高,但醫生斷不可能未卜先知地說某吸煙人必定在何月何日患癌。若是可能,這只是玄學,不是科學。任何科學的預測必定要先設條件!


還富於民才能增加消費

中國的儲備太多,已構成條件,使我們可預測中國要面對一些她不願意見到的變局(但當然手擁巨資也可幫助中國更有實力化解危機)。減少儲備是她應該建立的重要目標。手上外多,等於把自己放到因外國一些錯誤宏觀政策所導致的暴風雨中,自討苦吃。要預防此事,最好的辦法我相信是上文提到的增加進口、增加消費及停止出口稀土等天然資源。出口賺回來的錢,應把它用作購買實物,減少持有一些風險高企的貨幣或證券,道理簡單,但不易做到。努力用儲備進口天然資源,本國的資源則深藏於九地之下,這有助減少不平衡及有戰略意義。國進民退的方向要扭轉,還富於民才可能增加人民的消費,增加進口。中國沿海工業的生產模式亦要逐步轉型,能夠生產中國人民適用的消費品。

中國政府似乎也在這樣做,去年最後兩個月,外匯儲備從10 月份的高峰下滑927 億美元。資金流走,在外國很可能是壞事,但在中國正面效果比負面的要多。

若中國能在一段較長時期多進口消費品,中美甚至中歐的不平衡可望減低。

金融危機系列.之五


HKEJ   (2012-1-16)

1/09/2012

香港為何要吸納科技人才? (雷鼎鳴)

香港經濟對內地倚賴愈來愈深,假期間到中環尖沙咀一帶看看內地訪客在港瘋狂購物便可知曉。內地經濟發展不一定可使每一個香港人都受惠,但若內地經濟出現停滯或倒退,香港卻必會蒙受巨大損失。在此局面下,香港切忌樹立一種向中央伸手要優惠的形象,正確的做法是多方考慮香港如何能對內地的發展起到貢獻,從而營造雙贏的結果。要做到此點,必須判斷內地經濟究竟需要什麼。

中國需要的東西很多,但有兩樣香港完全有條件幫得上手,且從中亦可得到好處。

第一樣是金融服務業,此點討論已多,在此不贅。第二樣是創新科技,此點香港倒是沒有自知之明,容易錯失機會,本文將集中討論香港如何在此找出優勢。

中國是一個勞動力充裕的國家,在1978年以前,內地政府不懂利用自己在這方面的相對優勢,反倒大搞資本密集的重工業,白白失去三十年的發展機會。改革開放後,政府痛定思痛,充分利用勞動力,成功造就人均實質收入上升十五倍的奇蹟。

但倚靠廉價營工這條路還可走多遠?三十年前,部分港商到大陸搞高科技行業,應驗了「High tech 揩野,Low tech 撈野」的困局,損失而回,從此對高科技行業畏如毒蛇,不敢沾手。但時移世易,今天的條件已起變化。


時移世易轉型增值

第一是沿海的勞動力已日漸緊絀,導致工資成本上升。我上月第一次回鄉遊歷,發現鄉間冷冷清清,只剩老弱殘兵,年輕的早已跑到廣州或珠三角工作,須知道中國內地的勞動力供應絕非無限。

第二是內地資金迅速累積,現在的金融資產早已超過100 萬億元人民幣(美國的GDP 大約等於100 萬億元人民幣),中國已不是資本稀缺的國家,有條件改變生產模式,甚至發展高新科技。

第三,內地的人才已有累積(詳見下文),而人才正是搞高新科技的必要條件。

上述的條件可容許內地經濟轉型,但轉型是否對中國有利?答案是肯定的。

年前加州大學歐文校區(UC Irvine)的一個研究團隊對iPod 的生產價值作定量分析,發現一部在內地組裝價值299 美元的iPod,中國只能取得不到5%的價值,而這5%當中,部分還要分給台灣的公司富士康,內地勞工所得極少。

最近,這個研究團隊再接再厲詳盡分析iPhone iPad 的價值分配,更確立內地工人從組裝機件的工作中只是分得雞零狗碎的價值。一部售價600 美元的iPhone iPad,富士康加上內地的組裝工人只能分得10美元左右,其餘的都成為蘋果的利潤或用作購買其他國家擁有專利權的組件【註1】。

由此可知,掌握了創新科技可帶來巨大的利益,在市場中簡單的勞動力價值有限。內地經濟要發展下去,要自己能夠創新。

發展高新科技是否需要政府以推動工業政策?我看不必。所謂工業政策,一般是指政府(或其委任人),自己挑選某些行業,並對其補貼,以促進發展。此種政策的優劣在經濟學文獻中汗牛充棟,已有充分研究,我們可用一例,即可說明工業政策很易浪費資源。


借鑑台灣創造條件

台灣的電子工業十分發達,台灣也有積極的工業政策,但台灣的電子工業是否因為得到政府的補助而成功?答案是否定的。十多年前我與邱東曉教授受當時任財爺的曾蔭權委託,研究台灣的工業政策,發現台灣政府用錢扶助的,並非是自身有強大生命力的電子工業,而是紡織等夕陽工業。理由簡單,紡織業存在已久,社會中其利益代言人多不勝數,政治勢力巨大,在分錢時,補助都跑到夕陽工業去。台灣的電子工業能發展起來,很大程度得力於從八十年代後期開始,大量曾在美國留學及工作的電子工程人才回流所致。

政府在選取補貼對象時太易受利益集團左右其決定,結果十分不可靠,但這絕不等於政府沒有角色可扮演。政府要做的,第一是保護知識產權,使到肯冒險創新的企業家及科研人員有利可圖,第二是創造條件,培養吸吸納人才。

香港正是在第二點上可以起到貢獻。我們先來分析內地是否擁有足夠的科技人才。


內地躍進成績表面亮麗

內地近十年來搞教育大躍進,從數量上來看,內地的成績似乎亮麗非常。1997 年內地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人數是100 萬人,到了2009 年已上升至640 萬人!高中生的77%可升讀高等學校,比率更勝香港。

同年,理科、工科、農科及醫科的碩士班招生額是23.3 萬人,博士班有44462 人,這些數字尚未包括在職人士攻讀研究生課程的人數。

內地的科研與發展(R&D)人員分布在等院校、科研機構及企業中,據官方統計,2009 年這些人員的全時當量(Full-time equivalent)共為348萬人。


數量優勝質素仍遜

與美國相比,上述數字毫不遜色。本科生人數中國比美國超出五成以上。2007 年美國共有33826人剛得到理工科的博士學位(其中不少還是內地留學生),稍為低於中國。至於科技的研究人員,美國的全時當量數字亦只有150 萬人左右,同樣是低於中國【註2】。

從上述數字我們可看到,以內地受過高等教育及從事科技研究人員之多,內地在倚靠廉價勞工的道路上已不能再走多遠,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不會有興趣進行簡單的勞動任務。我們也要注意到,在人才的數量上中國儘管已超越美國,但在質量上,與美國差距仍大,此點在學術論文的被引用次數及專利權的申請等指標上都可看到。

內地的人才既然在數量上稍勝,但質量上可是大敗,那麼內地的最高端人才在那裏?以內地年輕人追求留學風氣之盛,我們大有理由相信,大批的人才都不在內地,而是早已通過留學的途徑在外國(尤其是美國)定居。

1978 2009 年,中國共有145.7萬人出國留學,而且愈走愈多,近年每年出國高達20 多萬人。這批人已學成回國的共只有44.3 萬人,即仍在國外的超過10 0 萬人,佔總數七成左右。據美國的數字,理工科的留學生超過八成表示計劃留在美國。

這批人才中,有多少是最高端的科技人才?從19872007年,中國共有超過5萬人在美國獲得理工科的博士學位,按照上述八成理工科人才留居美國的假設,現在仍在美國的中國理工科博士起碼有4萬人,若加上人數眾多、擁有理工碩士的人數,單是在美國,應有10 萬左右是來自中國的高端科技人才。


海歸學子拒絕回流

這批科技人才能在競爭激烈的美國找到工作,安身立命,大多都會有非凡本領,他們通過工作的機會,亦可掌握不少創新科技的要訣及管理經驗,他們若有相當一部分回國,對中美間科技力量的平衡會造成巨大的改變,內地應大量吸納他們回來。

吸納他們並不容易,我與同事近二十年來每年都要在海外替學校招聘教授,深明吸納真正的人才的艱巨,每招聘一名人才都等於進行一場攻防戰。但從內地官方數字中亦可看到,近年回國的海歸人數已明顯上升,從1999年只得7748人學成回國,2009 年已增至10.83 萬人。這是很正常的現象,台灣留美人員在1985 年以前九成以上都不回去,但當台灣收入上升後,大量的台灣留學生都選擇回流。

據我的經驗,在美國的來自中國的科技人才,就算在美國有不錯的職位,不願回內地工作,但若由香港提供職位的話,他們的興趣卻很大。原因可能是香港的生活方式及較內地高的收入。他們當中也有不少人不太信任內地的教育方式,希望子女在港能進國際學校。

吸納這批人才到港不能靠大學,而要靠創新科技企業。大學的容量短期內已近飽和,空缺絕不可能多容納幾萬人。光是靠香港政府,亦不可能在企業弄出這麼多職位,所以一定要中國政府出手。


生活模式吸引人才

香港政府應說服中央政府以下的道理:第一,大量吸納留美的科技人才回國,是推動內地高新科技發展及經濟轉型持續增長的重要步驟。第二,香港的大學及金融業早已有成功吸納高端人才的成功經驗,不願回國的留美科技人才中,很多都願意在香港工作生活。第三,內地政府可表態支持把香港打造為中國的一個創新科技中心。香港的國際平台及生活方式有利於建立這個中心。第四,所謂創新科技中心,只要不是搞與國防有關的項目,中央不用擔心安全性。第五,中央的表態支持鼓勵對內地的企業在政治上十分重要,但內地的企業,尤其是深圳的高科技公司大可自行作出應否來港的商業決定。第六,香港若有新的一批科技人員在港工作,對香港經濟大有好處,香港的理工科畢業生亦可得到重要的職業訓練機會。

1:參看Kenneth L. Kraemer 等人的Who Captures Value in the Apple iPad and iPhone2011年)

2:中國的數據來自《中國統計年鑑》, 美國的來自National Science Board 編寫的Science and Engineering Indicators 2010.


HKEJ   2012-1-9

1/02/2012

從經濟學看民主的成本與效益 (雷鼎鳴)

假期無新文章刊登這是2006年的舊文讀者可對照本博客其它關於民主與自由的一系列文章    


     什麼是民主?最簡單的說法當然是政府或集體,按照民意辦事,讓人民真正當家作主。但什麼是民意?假如社會中人人意見相同,這便容易不過,大家說出想法,按所謂「共識」辦事便是。事實上,過去或現在世界各地都有無數左、中、右不同理念的政客,把自己的意見視作民意,以求達到其目的。在思想界中,著有《社會契約論》的18世紀思想家盧梭(J.J. Rousseau),曾提出過「共有意志」(general will)的觀念,可說是現在一些「民意派」的重要思想源頭。香港近年有人提出過所謂「核心價值」,觀念上或許與此一脈相承。

        曾當過「美國政治科學會」會長的學者利卡爾 (William Riker) 在其《自由主義與民粹主義的對立》(Liberalism Against Populism)一書中乾脆把認同「共有意志」的人看作是民粹主義者。這個觀點有些過火,但把自己看成是民意代表,卻也是民粹主義者的特徵之一。利卡爾又認為與民粹主義對立的是所謂自由主義,亦即按照美國開國元老之一的麥迪遜(James Madison)在《聯邦人論文》(Federalist Papers)中所陳述的民主觀點,承認並尊重社會中不同的觀點,社會決策的關鍵技術操作,是怎樣設置制度,把這些不同觀點整合為一個單一決策。現代經濟學的民主理論,亦是以此為基礎。在這個意義上,經濟學課本中的民主理論,也可視作是自由主義的延續。

        把不同意見歸納為單一的社會或集體決定(social decision),最重要的機制當然是一人一票的投票制。社會決定可以用少數服從多數或其他標準作為根據。例如一班學生要決定選一個旅行地點,大家投票,得票最多的地點便是這群學生的社會決定。


投票機制的漏洞

        這個投票機制,看似簡單合理,但其實暗含不可補救的漏洞。上世紀50年代初,阿羅 (Kenneth Arrow) 出版了一本100頁左右的小書,用當時尖端的數學方法對投票制這一民主手段作出全新的闡述,這便是著名的「不可能定理」(Impossibility Theorem)

        阿羅的方法是把投票制的幾個關鍵條件用公理 (axiom) 的形式寫下來,然後再用複雜的數理邏輯證明這幾個公理在邏輯上根本互不相容。後人對這個定理的解釋有不少版本,其中一個粗略的表達如下。

        我們可設下這些條件:1.投票制不能容許一人說了算的獨裁出現;2.每人擁有平等投票權,一人一票或一人N票;3.若集體中所有人都反對某個選擇,後者不可能得票當選;4.只要所有投票者各自心目中對各種選擇的喜好次序沒有改變,投票結果便不會變 (我喜歡甲多於乙、乙多於丙,你則喜歡乙多於甲、甲多於丙等,這些便是喜好次序)

        只要對投票制設訂以上的要求 (再加上其他一些技術性條件),阿羅竟證明出一個出人意料的結果:社會決定必然是自相矛盾的。

        例如,若社會要在甲與乙中選擇,大家會投票選甲,若在乙與丙中選,他們會選乙,但若在丙與甲中選,卻會選出丙來。這便給投票制帶來一個困局,在滿足了上述的合理條件後,究竟「民意」認為甲、乙、丙三個選擇中哪一個最好?答案是無法知道。

        阿羅定理在幾個看似毫不相關的條件中,找出其內在的不相容性,他的數學證明早已被學界確認,阿羅並憑此得諾貝爾獎,但我至今無法明白,阿羅當年怎樣想出這個石破天驚的定理。

        阿羅定理對實際政治並無什麼重大影響,原因是根本沒有多少政客讀得懂它。但從理論層面而言,倒是十分贊成另一諾獎得主薛姆爾遜(Paul Samuelson)對它的評價:這是自亞里士多德以來民主理論的最大突破!

        阿羅定理指出了在邏輯上,我們難以靠投票方法得知民意。這個觀點,在70年代又有新進展。當時有兩位經濟學家,各自獨立地證明了一個結果,學界中稱為「吉伯———薩德偉定理」(Gibbard-Satterthwaite Theorem)。根據這定理,只要投票者可在三個或以上的項目中作出選擇,那麼他們必定有辦法通過策略性配票去操控結果,而這種操控是符合他們利益的。

        策略性操控的一個例子如下,假設某人喜歡甲多於乙、乙多於丙,按理他應投票選甲,但假如他懷疑甲勝不了他最不喜歡的丙,他可能不按照自己真正的喜好投票,改而選乙。如果只有個別的投票者有這種策略性思維,問題不會很大。但困難是單從投票結果來看,我們根本不可能知道誰人曾不按其真正意願投票,因此我們也無法確定投票結果是否反映到真正的民意。

        這個定理還有兩個厲害之處,一是任何的投票方法都無法避免結果可能被操控的困境,二是就算最初只有兩個選擇,從而不滿足定理中選擇必須有三個或以上的條件,政客也可通過在議案中引入更多的選擇而再達到操控的目的。

        民主是要倚靠清楚可知的民意來運作的,上述的結果正好指出問題並不如一般人所想的這麼簡單。

        另一諾獎得主貝卡爾(Gary Becker)對這問題又有獨特的看法。他認為社會決定很多時都是被各利益集團所左右。在決策過程中,人數少但利益集中的團體往往有更大影響力,取得符合小眾利益但違反大眾利益的結果。利益團體人數少,有助增強其組織力,從而加大其游說效率。假設這個團體只得10人,游說若成功每人可得益10元,但社會其餘的1000人每人要因而損失1元。按照社會總體利益,明顯不應接納這個集團建議,但因為受害者雖然人數眾多,每人的損失卻不大,所以後者沒有誘因組織起來,阻止通過議案。

        亞羅、吉伯及薩德偉等人的定理只是 證明了 民意難知,貝卡爾的理論卻說明 實際民主制度不一定能保障社會總體利益。現在在中國大陸 社會科學界已成家 傳戶曉的「 尋租活動」( rent-seeking activities ) 概念,則進一步把民主體制對經濟可能(但不是必然) 造成的破壞點了 出來。

        尋租活動的概念最早由竇諾(Gordon Tullock)、張五常、古魯格(Anne  Krueger)等人提出,香港的預科經濟學生也要學習。此三人與我是素識,最後一人是國際貨幣基金的第一副總裁,亦是科技大學的榮譽博士。

        所謂尋租活動,狹義是指社會中部分資源不是通過市場,而是倚靠政府的權力去分配,因而吸引了不少利益團體金睛火眼的向政府打主意。這好比政府有一塊大餅,正被很多人爭奪,而誰能搶得多一點,取決於他投入了多少資源去影響政府的決策。這種情況會引致利益團體之間的內耗,而大餅的體積,卻不會因此增大。民主政治下的代議制容易滋生利益團體之間的尋租活動,對經濟不妙。而政客為求爭取選民支持,有誘因促使政府掌控更大比例的資源。倘若政府窮得要命,無餅可派,政客便不大可能通過替團體搶奪公眾利益來獲得他們的選票。


不等於民主沒有效益

        上面集中討論民主制度中負面的因素,但這並不等於民主沒有效益。

        哈佛的著名經濟學家巴羅( Robert Barro) 多年前有一篇研究,探討民主化程度與經濟增長率關係的實證研究。據 他發現,在民主程度 極低的獨裁國家, 增加民主化有助提高經濟增長率,但在 民主較發達國家,進一步的民主卻 很可能拉低經濟增長率。

        巴羅是理論與實證的高手,長久以來都是諾貝爾獎的大熱,不會犯一些方法學的基本錯誤。他的實證結果不難解釋,獨裁國家限制人民自由,貪污嚴重,投資環境惡劣,經濟自難增長。但民主程度已相當高的話,上文所提到的經濟代價卻又會接踵而來,不利增長。(今春在北京與巴羅午飯蒙告知,他已被中央財經大學從武漢大學高薪挖走,到前者兼任榮譽院長。大陸似有識貨高人主持其事,他在大陸的影響力相信會逐步上升。)

        巴羅的結果並無觸及民主的其他效益。對民主政治有認識的人隨便也可點出它的多種優點,例如,在民主政制下,權力的轉移過程便遠為容易,減少對社會衝擊。不過,我認為它最重要的效益還是其平等性。每人有相同的投票權本身便包含平等,它有助於避免人民被獨裁者控制而無力對抗。

        以上最後一點特別重要。經濟學家可把民主視為奢侈品,奢侈品在經濟學上的定義並非指這「物品」可有可無,而是指在人民收入上升後,對這「物品」的需求量會以更大的百分比增加。在收入較高國家的人民,或一國裏收入較高的中產者,對當家作主命運不受制於人的訴求特別強烈,所以他們支持民主。(富豪收入雖高,但並不一定支持民主,原因是他們不用民主也可影響政府,不愁被壓。)


承認民主可能有經濟代價又何妨

        按照以上的分析,在排除其他因素的條件下,我們在富有國家中應看到更多的民主,原因不是民主能促進經濟增長,而是因為這些國家的人民更喜愛民主。陳方安生月前被訪時以富國民主程度較高來論證民主有利經濟發展,她顯然搞亂了民主與經濟增長間的因果關係,也不懂得當代一些有分量的實證研究結果。

        香港的民主派推動民主心切,很多時都不願承認民主可能有經濟代價。這種心態其實並無必要。我們知道某樣物品是好東西,值得擁有,要付出代價購買又何妨?根本不用否認它是要付錢的。不過,這並不等於我們支持民主制時可完全漠視它的成本。我相信更正確的態度是想方設法減低民主的負面因素,從而改善民主制度的成 本效益。

        從上面的分析可見,民主制完全可以錯讀民意,事事靠政府決定,會造成更多的尋租活動破壞經濟。我們不可能取消政府,但社會中資源分配更倚賴市場,把政府的規模縮小,亦即奉行「大市場、小政府」的原則,可保持民主制最大的效益,即不被獨裁者壓迫,亦可降低民主的成本。所以我素來贊成2012年普選,但《基本法》中限制政府規模的條文,卻必須得到貫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