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2016

人民幣在貶值? (雷鼎鳴)


人民幣兌港元近日持續貶值。貶了多少?這要看用哪一天作比較。若是與去年11日人民幣匯價接近高峰期時作比較,到今天已總共貶約10.3%,若與剛好一年前相比,則貶約7.6%,幅度不可謂不大,引起投資者關注,是理所當然的。


人民幣兌港元貶值的原因是甚麼?這可有不同的假說。第一個假說是人民幣相對於其他主要貨幣,即一籃子貨幣,並無明顯的貶值,改變的只是美元兌其他貨幣都升值而已。又因港元與美元掛鈎,美元升值,便等於是港元升值或是人民幣貶值。


相對一籃子貨幣屬升值


這假說有一定的支持,從201511日至今年1123日,歐元兌美元貶了12.7%,英鎊貶了20.4%,人民幣貶了10.3%,但日圓升了6.3%。從這些數字可見,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變化還及不上歐元或英鎊,只是這段期間日圓較有起色。既然如此,其實可說人民幣相對於歐元與英鎊不但無貶,反而升了值了。


但這假說並不完備,可能有另一些事實是被掩蓋。我們再看看第二個假說,即人民幣有走資壓力。檢查這個假說的重要步驟是注意中國的外匯儲備有何變化。20151月,中國外匯儲備若以美元作單位,共是3.813萬億美元,但到201610月,則只剩3.121萬億美元,總共下跌18.2%。這下跌會否只是因為中國外匯儲備中的歐元及英鎊貶了值,致使拖低儲備以美元作單位的總值?這當然可能。雖然外人無從得知中國外匯儲備中歐元、英鎊、日圓與美元的比重,但從上述引用過各國貨幣匯率變化的數字,儲備下降的18.2%,不大可能完全歸咎於美元以外的其他貨幣貶值,資金應有流走,但絕非18.2%這麼多。


中國官方說人民幣沒有持續貶值的基礎,這話基本正確。中國的貿易總額(出口加入口)雖因世界經濟不景而有所下降,但去年中國的貿易順差(出口減入口)卻破了歷史紀錄,而影響匯率走向的,正是貿易順差,不是貿易總額。從20151月到今年9月,中國總共錄得9,355億美元的巨額貿易順差,對人民幣理應有很大支持,使其升值而非貶值。至於資金進入中國投資,還是資金離開中國到外國直接投資,就數量而言差別不大,與貿易順差之巨大,不可相比。既然如此,雖則有順差,儲備似仍有下降,那便必然有其他途徑在走資,亦即不少人都有把人民幣資產換作美元資產(或是與美元掛鈎的港元資產)。買美元資產後將其留在內地還是放國外,倒是毫不重要。


資金轉投美元因踏加息周期


為甚麼買美元或美元資產?直接的原因顯然是美元正碰上加息周期。我們要注意,滙率是一種貨幣與貨幣之間的相對價格,它比其他商品的價格,特別的不穩定,容易過度調整。只要人民相信美元會升值,就算這信念並無根據,也難阻大眾沽人民幣買美元,起碼在一段時間內會如此。


人民幣貶值是一把雙面刃,貶值有利出口、刺激經濟,但同時又使到人民要付出較大的成本後才可買到外國貨,大幅貶值也可能使到金融市場波動。不過,從國際博弈的角度看,人民幣這次的靠市場壓力自然貶值,倒可能有不一定預料到的好處。


特朗普一直指控中國是匯率操控國,即中國壓着人民幣的滙價,不准它升值(以致損害到美國的競爭力),但現在市場力量卻顯示出人民幣其實存有貶值壓力,並非特朗普所想像中的升值壓力,這大可增加中美之間中方的談判理據。中國官方似乎頗有意使到人民幣國際化,容易兌換。倘如此,現在先讓它貶一段時間,打好基礎,將來實施自由兌換時,便可能正碰上升值壓力,這對到時的市場心理,會有好處

 

(Sky Post 2016-11-26)

 

 

11/19/2016

自我中心的港孩 (雷鼎鳴)


梁頌恆、游蕙禎一案被高院裁定敗訴,雖然他們要上訴到終院,但幾乎全無勝算,這兩名小學雞的行徑與出路,已不值得浪費筆墨,至於他們今次及上訴要支付的數百萬元訟費有何來歷,我也沒興趣理會。


二人顯然已成為小學雞的代名詞,我不論甚麼場合,只要有人提到小學雞一詞,大家都知道是說他們。不過,我認為這有些不公平,他們固然是港孩的完美演繹,但從他們身上,我們可看到更深層次的社會問題,香港的小學雞真的何其多也。


物以類聚 不懂掌握現實情況


小學雞是港孩的特性之一,但不是全部,且看近日有關他們的報道,我們大可掌握港孩是怎麼的一回事。上周立法會職員要進二人的助理辦公室時,裏面的人連門也不敢開。日前二人的辦公室終曝了光,但見室內杯盤狼藉,酒樽處處,一塌糊塗,偏偏辦公室面積大,又坐擁無敵海景,一種映像可迅速在港人腦中浮現:一群港孩變成權力暴發戶,沒有好好的去議政,卻在辦公室中飲酒作樂,胡天胡帝。


幾乎明知會敗訴,但顯然他們無法早作準備,只懂得寫信去英國政府,並又再顯示自己的無知,說英國人參與過基本法。如此語無倫次,真是低處未算低。明明是自己首先破壞制度,視法律如無物,在宣誓時惡搞,卻以為當了議員後便可高人一等,不用理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竟然又誣指別人破壞制度。他們若非胡搞,又有哪條法律動得了他們?自我中心,從不自我檢討,碰了釘後只懂諉過於人這些特性我們在港孩身上都早已見怪不怪,只是他們發揮得更淋漓盡致而已。


其實,我一直覺得,梁游二人也是受害者而已。在互聯網世界中,尤其是在社交媒體中,極易產生物以類聚對圈外人的排斥性。各人所閱讀到的,往往都是經過過濾,自己覺得中聽的消息。久而久之,有些人沉溺在自己的小圈子中,不懂得掌握真正的現實,容易產生極端的反社會思想。


我估計二人完全沒有預料到,辱華宣誓會帶來社會如此的憤怒。但事後他們又明顯想保住議席,游蕙禎在立會中衝前去「宣誓」的搞笑場面頗為經典,你若問他們有否後悔,他們絕不會說有,因為他們正是靠一群更小學雞的港孩支撑着。若稍有悔意,便連這群核心支持者也會消失掉,所以惟有事事死頂。害了二人的,正是這群不知所謂的路旁吶喊者。香港一些政客也或明或暗的庇護他們,更是把他們推往送死的幫兇。


港孩在香港並不鮮見,本來就算他們如何小學雞或自我中心,生活散漫,我們也大可一笑置之,但這次卻是不行。原因是他們在廟堂中已是掌權者。權力集中到這樣的人手中,立法要靠他們,怎會不教港人驚心?未夠班便未夠班,小學雞程度偏要讀博士,自然出事。


胡亂選人 最終後果自己承擔


把他們選入立法會的,不能不問胡亂選了人後,是否等於把核彈發射器送給一些幼童,讓他們亂按掣。


今次法官判詞指出,就算沒有人大釋法,他也會得到同一結論。我相信這個說法,二人的荒謬行徑等同拒絕宣誓,這已是路人皆見,但有在大學教法律的,竟在電台中說二人勝訴的機會較大,看來有些人比常人更無常識。但法官判政府勝訴,是否等於人大無釋法需要?我不同意這看法。


以過去兩年某些法官判案及刑罰輕重的紀錄看來,「警察拉人,法官放人」一說不能說沒有根據,有些法官太受政治取向影響,判案連港人也大表不滿,更何況中央?中央政府覺得香港的法庭及部分官員、立法會議員都不一定可靠,釋法又有何奇?愈有人挑釁中央的底綫,即不能搞港獨,便愈只會刺激中央,使其出手控制大局。


今次釋法雖不可能化解社會中的港獨,但若議員在立會中播「獨」,大有機會被訴上法庭,控其發假誓。若無此釋法,立會癱瘓之局恐更沒完沒了,絕非港人之福

(Sky Post 2016-11-18)

11/13/2016

人大釋法後十個問題 (雷鼎鳴)


人大常委第五次釋法,可視為香港社會發展的一個里程碑,它帶出一大堆問題,有待我們小心思考。

 

第一個問題簡單,人大常委這次有無權力釋法?

 

這本只是一個偽命題,《基本法》158條第一款已寫得清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過,有小部分政客及評論人曾對此段視而不見,硬說人大常委只有權對中央管理的事務或中港關係的條款作解釋,並提議香港法庭可以不理會釋法,既有此使人錯愕的言論,我們才要多此一舉的指出158條所包含的條款。

 

第二,釋法是否對《基本法》「僭建」或是替港立法?

 

我逐字逐句的把釋法文本讀過多次,只能認為「僭建」一詞言過其實。釋法內容用字謹慎,十分克制,所說的合乎常理。早在釋法前,香港不少法律界人士或評論人對《基本法》104條也有近似的解讀,人大常委只是把立法原意說得更清楚具體而已。宣誓不莊重、不按文本胡說八道,世上哪一個國家會視此為合法?擺明車馬的把誓願當成是吃生菜,事後還在社交媒體自揭不相信誓詞,這顯然是發假誓,人大常委當然有責任說明這是違反《基本法》原意的。胡搞一次後還有take 2,很多人都會認為於理不合,人大常委也只是按照它的法定權力把它的立場明確表達而已,哪裏說得上是「僭建」?

 

釋法是否等同替香港立法?世界各國的最高法院若有對其憲法作出新的解釋,而又發現有法規與憲法有衝突的,這些違憲法規便須修改。香港的釋法過後,自然也須檢視現有的法規有無違憲,有則要改,這是否等同人大常委替港立法?我看不是。它只是告訴你,什麼是違憲的,你要自行修訂。

 

第三,釋法對經濟有何影響?

 

觀乎市場的反應,股價更受樓市新辣招及美國選情所左右,可見市場對此並不重視。提出此問題,是因為有人以為一旦釋法,投資者便會失去對「一國兩制」的信心,資金便會流出,經濟便會出事等等。只分析資金流動的問題已可知上述情境誇張失實。2014年,內地共有709億美元以直接投資的形式流入香港,這筆款項等於香港GDP24.5%。同年,香港亦有813億美元直接投資到內地,佔港GDP 28.1%。這些數字可圈可點,香港本身每年哪有這麼多資金投到內地?這813億美元一定包含了大量外國或甚至是內地的資金。外資的興趣主要是內地,不是香港,後者只是一個供投資者暫時存放資金的中轉站而已。既然外資的目的地是一國一制的內地,怎會對釋法有所介懷?要注意,內地到港的709億美元同樣也是天文數字,外資若真的失去對港信心要撤資,香港的資產可能便有下調壓力,這對內地資金便更有吸引力。以中國資金量之大,整個香港都買起也是彈指間之事,釋法怎會引致資金流走?剛好相反,投資者不喜歡不確定性,釋法若能減少立法會的混亂,投資者可能還會安心一點。

 

第四,釋法對港政治局面有何衝擊?

 

細讀釋法內容,可知中央的底線是絕不容許公職人員把建制(包括政府、立法會與法庭)弄成播獨平台;至於民間若有人搞港獨,中央當然不會高興,但這並不體現在今次釋法內容中。既然如此,明獨或暗獨的政客若留在立法會,會面對很大的掣肘。95000元的薪金及其他津貼雖然吸引,但當街頭戰士搞革命或許更為「可行」。當然,沒有多少人會相信議會內的各種衝突會因釋法而突然平息。

 

第五,釋法對司法界有什麼影響?

 

人大常委有權釋法,但它選擇在香港法庭正在審理相關案件時出手,當是考慮過成本效益後的動作。人大常委此舉顯示出它對包括立法機關與法庭在內的香港建制,並不完全信任,起碼對其解決問題的效率存疑。信任是要靠過去的行為所培養的,梁君彥最初容許梁游等人再宣誓,在人大常委眼中已是違憲。法庭過去兩年很多判決結果,在很多港人眼中(當然也包括中央)已是十分不公,「警察拉人,黃官放人」一語已深入民心。當然,不少人都有勸說中央,叫它用懷柔政策,放手讓香港自己解決問題,但中央看到的卻是,港獨利用香港自由的環境不斷滋長,且有變本加厲的跡象,港獨分子不但沒受到法庭的懲罰,還可公然殺入廟堂中用公帑宣獨。再向中央說放任政策才可收效,它會把你視為別有用心的老千。

 

既然如此,中央明知釋法會對香港司法界的威望有損,仍不惜再次釋法。香港法官可能都各自有其政治取向,按美國的不少實證研究結果,法官作決定時往往也受其政治取向或七情六慾影響(否則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席位怎麼會變成民主共和兩黨兵家必爭之地?),若要取信於港人和中央,香港的法官也應自我檢視判案時是否受政治影響。胡官最近說他若年輕50年也可能會佔中(實則50年前未見他參加過什麼社會運動),正好提醒港人及中央,法官可能存在政治偏向問題。

 

第六,為什麼選這時間釋法?

 

這問題可反過來問,若不釋法,後果會如何?中央可能會因釋法而付出一定代價,但不釋法的成本也很高。面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學雞在陣前叫板,而民間反辱華聲音又熾熱,中央或港府若不行動,不會被視作開放包容,而是被定性為軟弱無能,失去大量支持,只要看一看梁君彥開始時為求表現開放一面而被人嚴厲責難,便可知前車可鑑。從港人利益的角度看,若104條的釋法有作用,可減低行使《基本法》第18條或甚至第14條的機會,前者指因動亂而使香港進入緊急狀態時,全國性法律可在港實施,後者是特區政府可要求中央下令駐港解放軍在港平亂。中央及大多數港人都不會希望出現這些情境,但若港獨真的成了氣候(我從不相信他們能成功,但在過程中對港有破壞,機會卻是不低),動亂自必出現。若今次釋法可打擊到港獨的發展,使動亂出現的可能性下降,那麼釋法便有好處。

 

第七,「一國兩制」的前景如何?

 

我深信保持「一國兩制」目前仍是中央與港人的最好選擇,但我同時也要指出,港人當中,我也遇過不少人覺得「一國一制」也不錯,原因是內地發展迅速,不似香港般因無窮無盡的政治爭拗而使社會停滯不前。常與內地不同人等交流的人都容易感到,香港在內地人或中央政府眼中,地位早已大不如前,香港甚至已變成無關痛癢的地方。香港的主權他們當然重視,但是否要花時間理會香港的訴求,難說得很。在此環境下,守護「一國兩制」而不是盲目挑戰中央的底線,變得十分重要。若「一國兩制」壽終正寢,內地會稍有損失,但港人損失則巨大。

 

第八,港獨,不論是明獨、暗獨、自決等等在釋法後有無發展空間?

 

在議會中,我相信空間已大幅收窄,甚至已不存在。更重要的是,在早前兩位小學雞鬧劇上演時,香港民情洶湧,對他們的辱華言行大表厭惡,這已顯露出在港搞港獨不但法理上不容,在民意上亦欠支持,再加上政治力量對比懸殊,港獨根本無可為。一些較聰明的反對派或甚至是隱性的港獨派,出於策略考慮,也要與這些明獨派切割關係。不過,網上長大的一代,很多都只與同聲同氣的人交往,根本不知世界上另有一大批人意見與他們南轅北轍,他們可能仍真誠地(但同時也是無知地)以為港獨代表民意。只要看看今次美國選舉希拉莉事前以為會大勝,但接卻大敗,便可知自以為代表民意是如何愚蠢。

 

第九,有些激進分子曾批評過去的所謂「民主回歸」派,認為他們從前沒有努力爭取一個更好的《基本法》或香港更大的自主權,現在的釋法,更使他們感到「民主回歸」派的不對。這種觀點有根據嗎?

 

我看這些人是生活在幻想中,真正是堅離地。2010年初我在本報已指出,在1990年,香港的GDP是中國GDP25%,最近廖偉教授在團結香港基金的報告中也指出,在1994年,香港GDP等於中國GDP24.2%,但在2015年,卻已降至2.9%。從這些數字可看到什麼微言大義?假設《基本法》在今天而不是20多年前訂定,會有什麼分別?談判要講實力,當香港經濟等於中國經濟的25%時,港人的談判實力肯定遠大於現時的2.9%,《基本法》若是今天才公布,條款對港人的利益,一定比不上過去的版本。正因如此,採取挑釁路線,衝擊《基本法》的,只可視為置港人利益於不顧的妄人,包庇這些笨蛋的政客,政治智商一定低於50

 

正如我多次談到,香港GDP比重下降是無可避免的,但這並不等於港人毫無辦法增強自己的談判實力。此種實力不是靠挑釁而可形成,而是使到自己在中國的經濟發展中有實力起到重大貢獻才成。舉個例子,香港的高等院校辦得不錯,最近俄羅斯一間商學院放棄了美國一所頂尖大學,改為與我校商學院合作,我們要派人助他們及中亞細亞的一些商學院發展起來,簽訂協議時其總理梅德韋傑夫也在場見證。此種機會,可能有助擴大香港在「一帶一路」國策中的角色。我相信香港不少行業,只要肯努力探索及追求卓越之心不息,總也能成就大業,提升香港的重要性。

 

第十,中央及香港政府在釋法後還要做什麼?

 

爭取及團結大多數港人,仍是應有之義。但要指出,集中打擊一小撮最過分的港獨分子,不但不會破壞團結大多數,反而可能有助。如何落實,這是需要考驗政府的智慧了。

 

(HKEJ 2016-11-11)

11/11/2016

特朗普驚奇 (雷鼎鳴)


上周談到,今年世界的黑天鵝特別多,並預感美國大選可能另有一黑天鵝,果然最大的黑天鵝真的飛來,特朗普爆冷勝出。


這結果其實早有預兆,美國曾有數以百計,包括諾貝爾獎得主的經濟學家,聯署反對特朗普作總統。為甚麼要出手反對?假如這批經濟學家相信特朗普毫無勝算,根本便不用如此緊張,大張旗鼓去告訴世人特朗普的問題。


為甚麼選前的民調大多顯示希拉里會贏,希拉里本人也信心滿滿,特朗普則有如黑面神?原因似是這樣:在民調時,不少特朗普的隱性支持者都不肯明確表態,蓋因特朗普本人形象低下,說自己支持他,豈不羞恥?事實上,希拉里與她的支持者也輸得大意,我執筆時,計票尚未完成,但見投希拉里的人數比投特朗普的多出幾十萬,不過,以選舉人票計算,特朗普已穩得279席,過了當選門檻。希拉里在加州等地大幅領先,在另一些州卻稍微輸給特朗普,按照勝者全取一州選舉人票席位的制度(Winner  takes all),大幅領先等於是浪費選票,輸1票的也會輸掉整個州及所有的選舉人票,所以希拉里是輸了給制度。


打擊全球化 政策似信口開河


說話回來,這次選舉也另有一啟示,就算身邊的人如何與你同聲同氣,一齊亢奮,不要以為自己小圈子的意見代表得了世界,社會中如果有一大堆觀點與你南轅北轍的人突然出現,不要奇怪。近日的另一例子是,兩名辱華的小學雞議員胡亂宣誓後,最初還洋洋自得,完全不知在自己小圈子以外,已被主流社會的群眾所唾罵,到議席快將喪失時,仍未明白自己錯在哪裏。


說回特朗普,他的當選對美國、中國與香港有何影響?特朗普理念並不完整,此種人信奉的政策容易隨時改變,使人難以捉摸。但他要帶領美國逐步走向孤立主義的思維,卻時有在演說中出現。包括聲稱要在墨西哥邊境建牆,以阻非法移民湧入,又打算提高各種關稅,減少入口,處處都是衝着經濟全球化而來。他作為商人,卻要限制貿易,使人奇怪,但他信口開河胡亂說一些政策後,卻不見得能使這些政策成功,若不成功,他會否有足夠的靈活性改弦易轍,從而避免災難?特朗普過去無政績供世人參考,判斷他會提出甚麼像樣的經濟政策,頗具挑戰性。


另一角度是看他可找來甚麼樣的幕僚指導其方向,這也不易。知識分子看不起他的粗鄙,很可能以他為恥,怎會與他埋堆?他要找一流的知識分子當智囊,會有困難;二、三流卻總會是有的。
據報道,有位在歐文市加州大學叫拿化羅(Peter Navarro)的經濟學家,據說是他的顧問。我不認識拿化羅,翻閱他的履歷及著作後,可得知此人頂多是二、三流之輩的結論。拿化羅視中國為對手,他的文章或所拍的電影把中國的經濟決策人說得狡獪無比,甚或英明神武,美國的卻都是草包,對付中國必須打醒十二分精神。


民主變民粹 美國或走向孤立


此人似乎學問有限,勝在民粹十足,合乎特朗普的口味,傳聞特朗普要炒美聯儲主席耶倫,我雖不同意耶倫的某些理論,但她在學術界頗有名望,其夫是經濟學諾獎得主,與拿化羅絕非同一層次,但若特朗普真的用劣幣驅逐良幣,倒也有一好處:天下英豪將自己與拿化羅一比,都大可自我感覺良好,他既然也可以,為甚麼我不去試試看,特朗普或將會門庭若市。


美國的經濟政策可能會胡搞一段時間,但我倒不以此為憂,特朗普並非一原則性強有理念之人,商人出身的他,眼看勢色不對時容易轉軚,錯誤政策未必有持續性,不似希拉里般與華爾街利益集團及軍事工業有說不清的關係。不過,特朗普的民粹風格及種族主義很討人厭,美國社會矛盾更形尖銳,他可能是美國歷史的里程碑,代表了美國由盛轉衰,走向孤立主義的轉捩點。


特朗普當選對世界及特別是香港有個重要警惕,民主制度很易變成民粹,這次美國人選了特朗普,在國際上的道德高地將會難保,民主制度不但難以說成是萬應靈丹,還可能成為笑柄

 

(Sky Post 2016-11-11)

 

人大釋法與香港的司法 (雷鼎鳴)

人大釋法減低港獨派在議會播獨的機會,也對充滿保護主義的司法界加以制衡

 
人大常委已公布了它對《基本法》一零四條的釋法結論。正如所有重大結論,這次釋法弄清楚了一些問題,但也可能帶來一些新的爭議。

人大釋法的法理依據,是基於《基本法》一五八條所賦予人大常委可對《基本法》所有條文都作解釋的權力,香港有些評論還在質疑釋法的合法性,使人奇怪。我細看公布,感其用字謹慎,內容克制,而且合乎常理,反而社會中某些批評有無的放矢之嫌。按其核心內容,不外以下幾點︰第一,它只是針對公職人員就職的宣誓,對其他原因的宣誓,例如婚禮中的宣誓,不一定適用。第二,未作合法宣誓,根本不能就職(梁頌恆、游蕙禎因此從來都未當過議員,立法會若有規則與此不符,便須修訂)。第三,宣誓必須是真誠、莊重、準確、完整的。第四,不肯這樣做,故意宣讀與誓詞不相符的內容,等同拒絕宣誓,不得重新宣誓。第五,事後違反誓言行為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這些釋法內容是常識,我不認為有什麼值得爭議之處,但樹欲靜而風不息,總會有人千方百計要挑起一些爭議。例如,有人認為不能用「真誠」等「主觀」標準,但難道社會可容忍明目張膽是要騙你的誓言嗎?要斷定是否真誠有時的確不易,但有些不真誠的宣誓卻是路人皆見的。誰會如此白痴,相信梁游二人曾經全心全意接受原本的法定誓詞?

有人會說,香港法庭當然會依照香港法例去處理此案,人大根本不應釋法。我對此不敢苟同。香港按照《基本法》,在港奉行司法獨立,法庭被抬到神聖的地位。我當然也希望法庭受到社會的尊重,維持一定的權威性,但香港的法院有好好地盡其責任嗎?在「佔中」過後,甚至在年初旺角暴亂過後,社會中早已出現對法庭判決強烈不滿的情緒,「警察抓人,法庭放人」,已深植港人腦海中。把自己設身處地用中央政府的角度看此問題,我們豈不容易得到法庭不一定可信的印象?

為什麼連不少港人也對高高在上的法官不一定信任呢?當然我們不應一枝竹篙打盡一船人,不少法官的判決很值得我們稱許,但另一些卻容易使我們懷疑其個人的政治取向是否嚴重地影響其判斷力。法官不是都懂得公義,正直客觀嗎?作為經濟學家,我對人類的信心倒沒有這麼大。美國的法官一旦當上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可做至死亡才被人繼任。美國司法界從來都把誰可當上大法官視作頭等大事,共和民主兩黨也都死命地要把自己的同路人送進最高法院當大法官。假若民主黨人當上大法官,判案時的結論與共和黨人全都是一樣,那麼兩黨根本便不用努力為自己的政黨爭取大法官的席位。如果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個人政治取向都被視為可左右判案結果,那麼香港普通的法官又怎可視為不吃人間煙火,完全無偏見?

有人認為人大常委釋法會侵害到香港司法制度的獨立性及威望,這倒是一半對一半錯。香港的法例不能與《基本法》相矛盾,而香港法院對《基本法》部分條文的解釋權原本是人大常委所授予,若人大常委這個授權人自己要解釋《基本法》,香港法院作為被授權者,當然要跟從,這是香港司法制度的一部分,根本談不上是干預。不過,當法院尚未判案時,人大常委已出來解釋一零四條的立法原意與具體含義,在觀感上總難免會使人覺得人大常委對法院並不完全信任。

我們或可說香港法院失去了港人及人大常委的部分信任是咎由自取,但此種解讀不利香港的長治久安,我們不應太突出此種觀點。較正面的看法是把釋法視作為一種少用但正常的合法程序。我在大學讀書時要讀美國憲法及包括《聯邦人文獻》(Federalist Papers)的多種與憲法有關的文獻,《聯邦人文獻》正是二百多年前美國的憲法之父們在撰寫憲法前在報章刊登的辯論文章,美國法院判案時,往往會視《聯邦人文獻》為權威性的參考資料,可從中得悉憲法的立法原意。事實上,美國的憲法、《聯邦人文獻》與獨立宣言向來都被視為美國法制的三大支柱。香港的《基本法》沒有有如《聯邦人文獻》的解釋文件相伴,但卻有人大常委作為權威性一鎚可定音的釋法者,對香港的法制可提高其確定性。當然,視人大常委為外來政權一部分的反對派不會如是想。

人大常委當然明白,要維護香港法院的權威性,釋法次數越少越好,每一次釋法都會有政治代價。但有代價並不表示可按下不做。我們可反過來問,假如不釋法會有什麼局面?立法會很可能長期癱瘓,顯然地有些人希望香港越亂越好,立法會運作不了,對香港利益構成重大威脅,但他們不會在乎,反而樂而促之。釋法不會解決一切問題,但卻可大大減低港獨或自決派在廟堂中播獨的機會。法律界中一些人不會喜歡釋法,此種情緒不難理解,誰願意自己頭上還有一個更權威的《基本法》解釋者?但話說回來,法律這行業保護主義色彩極為濃厚,舉世皆然,律師不想別處的律師加入競爭,司法體制也想自己的系統擁有解釋法律的壟斷權。若這系統判案一向嚴明,保護主義也無所謂。但若其表現出了問題,而且不少港人也相信如此,那麼引入人大常委這一釋法者,在司法界中卻可起到制衡作用,未嘗不是好事。

(Yazhou Zhoukan 2016-11-20)

 

11/04/2016

來自南韓的黑天鵝 (雷鼎鳴)


今年政壇的黑天鵝真的到處亂飛,使人眼花繚亂。先有英國脫歐,事後支持脫歐者又變得手足無措,甚至後悔自己胡亂投錯了票。美國大選到目前形勢仍反反覆覆,一個瘋子與一個好戰分子對決,誰勝出都會為世界帶來不測的險情。在香港,港獨搗亂分子竟可在廟堂中演出鬧劇,使人感到香港政客的素質真是低處未見低。但若論荒誕程度,似乎還未有及得上南韓總統朴槿惠與靈媒的醜聞。


這名靈媒叫崔順實,香港的媒體用朴槿惠「閨密」形容之,可謂太過謹慎輕描淡寫,較準確的應是「神棍」,有人還比之以俄國最後一位沙皇時期干預國政的「妖僧」拉斯普京(Grigori Rasputin)。


勿被表面風光蒙蔽腐敗


我最初在一個叫Ask a Korean的網站見到篇長文報道整件事時,因為太過荒謬,難以置信,連忙請教與我同系的一位南韓同事林祐永教授,問個究竟。祐永是好學深思的人物,不會亂說話,他告訴我,我所讀到的,不幸地都基本上真確,並說不要太被光采奪目的南韓時尚潮流文化所蒙蔽。我雖沒時間看韓劇,但對《大長今》等劇所展現的奮發探索精神也頗為欣賞,聽到祐永這樣評論,驚訝之餘倒也要重新認識韓國社會。


朴槿惠與崔順實之間是如何的一回事?二人相識應已超過40年。崔順實的父親叫崔太敏,可視為一假基督教與巫覡教結合的邪教教主。1974年,朴槿惠的母親被北韓殺手誤殺,此殺手的對象本來是朴正熙總統,但子彈卻誤中他的夫人陸英修。年僅22歲的朴槿惠似乎無法從打擊中回復過來,其時崔太敏寫信給她,聲稱其母的魂魄曾探訪他,朴槿惠若要與母溝通,可通過他當靈媒。朴槿惠信以為真,竟邀請他到總統府見面,自此對他言聽計從,身心受其控制。崔太敏亦乘機利用她成立了不少基金,大肆貪污斂財,朴正熙知道後,要親自盤問此人,後來因朴槿惠大力抗辯,終於不理此事。崔順實大約在其時與朴槿惠開始密交。


沒有結婚亦可出現貪污


直到朴正熙及崔太敏都去世後,崔順實接班成為控制朴槿惠的主角。1990年,朴的親人 因見事態嚴重,去信當時的總統盧泰愚,要求他救出朴槿惠。崔的斂財大計在朴當上總統後達到高峰。她成立了不少巧立明目的基金,方便吸納貪款。朴本人沒有結婚,所以被飽受歷屆總統涉及貪腐所困擾的南韓人所歡迎,認為她沒有家人所以沒有誘因去貪污,但現在才知道貪污一樣在發生,只是槿惠在明益這位新神棍而已。


南韓人見慣貪腐,但這次特別憤怒,原因是崔順實秘密地把持朝政。事件起因竟是因在1024JTBC電視台記者發現了崔的一個平板電腦,當中載有她更改總統府人員為朴所寫的發言文稿。後來南韓人又得知每天崔都會從青瓦台總統處送來的大批機密文件。崔曾說從靈界中得知明年北韓政府便會完蛋,有人認為朴的北韓政策便是建基於此神棍預言。


崔的另一斂財方法是收受朴的巨額置衣經費,但崔替她找的設計師,卻選用最低價衣料及手袋飾物,大大不符總統身份,餘錢當然落入崔的手中。我對朴本來頗有好感,原因之一是她衣着樸素,但原來後面竟有此故事;而且,兩年前南韓發生海難,朴卻神祕失蹤了7小時,有說她是去參加崔太敏死忌的邪教儀式。


崔又向青瓦台送去自己的親信當朴的助理,你看南韓人如何會不感到太失面子?


年前福布斯雜誌把朴槿惠選為東亞最有影響力的女性,這雜誌恐怕是搞錯了,崔順實影響力更大得多,朴只是一受邪教操弄的木偶而已。


民主制度不一定可靠


這個荒誕劇尚有不少細節,但無謂浪費篇幅細說了。我們從中可得甚麼觀察?


首先,一人一票選出的總統,一樣可以十分不堪,開始時世界可能不知,只是他們有了權力後懂得包裝掩飾而已。


第二,民主制度根本不能排除貪污。


第三,表面道貌岸然者並不一定可靠。判斷一個人,看其能力表現十分重要,朴的演辭低劣,早已為南韓人詬病,原來是因為她無能,背後有神棍替她作決策。


第四,某方面思想狂熱的人,如朴受制於邪教,我們不能委以重任

 

(Sky Post 2016-11-4)

 

 

11/01/2016

香港的社會矛盾與「二十三條」立法 (雷鼎鳴)


香港政治亂局沒完沒了,大大拖慢了經濟應有的增長。香港雖坐擁絕佳的地理優勢及部分制度優勢,若未來無大刀闊斧的改革,恐怕仍不易避免被邊緣化的結局。政治動盪自有其社會基礎,有兩項我認為較值得注意。

 

經濟減速與網絡惡果

 

第一,香港收入分布近數十年來都不均, 我們若仔細量度「基尼系數」(Gini coefficient),會發現如今與二三十年前並無多大分別。不過,社會流動性卻比以前減弱,原因是經濟增長已經放緩,無復號稱四小龍時期之勇。經濟增長減速,高薪厚職的位置自然較為稀有,創業發達的機會亦較少出現。收入低但前途光明,人民不會怨天尤人,但收入低又看不到前景,反社會的情緒容易浮現。若是看到朋輩中有人可扶搖直上,自己則一輩子也買不到樓,心理壓力便更大。

 

此現象並非香港獨有,全球發達的經濟體莫不如此。過去二三十年,全球經濟一體化,窮國及中等收入國家的人民,尤其是中國與印度人民,收入急劇上升,但在歐美等國家及香港,富豪獲利不少,中產及基層卻是得益有限,此乃造成美國等地有99%人口向收入最高的1%人口叫板的因由。嚴格來說,香港的社會流動並非完全消失,有些人懂得調整身段,明白中國經濟迅速增長是港人機遇的源泉,他們往往可在新時勢中大展拳腳,建立起自己的事業。反之,自己拒絕利用機會的人,卻只能原地踏步,愈見別人成功便愈眼紅,與別人的差距更會擴大。

 

第二,互聯網帶來無限獲取新資訊的機會,但網民上網搜尋資訊時,卻往往囫圇吞棗,懂得分析資訊真偽並加以思考的人,鳳毛麟角。互聯網缺少有質素的人把關篩選出較可靠的資訊,反而容易製造無腦之人。況且網民發表意見時多會隱姓埋名,網上各種「論壇」容易變成不少人大放厥詞、發泄個人情緒的平台。此種網民往往將小圈子中經不起推敲的意見看成是天下皆認同的真理。最近梁頌恆及游蕙禎顯示出扭曲的認知與心態,有識見的人會覺得其可笑可悲,但他們恐怕會認為自己所言所行合乎情理,不明白為何主流社會如此厭惡他們。互聯網帶來巨大的好處,但亦有其惡果。梁游二人也可被視為互聯網惡果的受害者,但他們以侮辱他人為樂,絕不值得我們同情。

 

從上可見,民主或普選雖可使部分港人獲得一些滿足,卻不會有能力解決上述社會矛盾。歐美國家採用民主制,但它們的社會近年一樣十分撕裂,貧富懸殊愈來愈嚴重。網上無知言論充斥,欺凌事件層出不窮,這些都在民主國家不斷發生。香港有無普選,與消除目前亂局的社會基礎,並無必然關係。

 

要更多的港人開動腦筋,學懂如何利用國家發展所帶來的機遇,首先便要把一些閉目塞聽、受互聯網毒害的人拉回現實世界中。這些人對中國認識膚淺,負面的事件會被他們無限擴大,正面的則迅速忘記或拒絕接受。搞「港獨」的人更乞靈於「中國經濟崩潰論」,他們認為,中國經濟快將崩潰,政府即將倒台,所以搞「港獨」此其時也!只要看一看真實的而非他們心中用作自我安慰的虛構世界,便知他們信念之虛妄。按照美國中情局在其「世界事實書」(World Factbook)的估計,去年中國GDP以官方匯率計算,是11.18萬億美元,以購買力平價計算,是19.7萬億美元,高踞世界第一。就算今年只有6.7%的增長,光是每年新增的產值,便幾乎等於4個越南的總產值(以官方匯率算),或是大於整個澳洲的GDP(以購買力平價計算)。中國的經濟增長率就算放緩,也遠高於歐美。若是中國面對的經濟周期問題被誤作是崩潰前奏,那麼西方國家已不知亡國多少次了。美國研究機構Pew所做的民意調查中,發現中國人民對經濟前景的樂觀程度,幾乎世界第一,這與對中國幾乎毫無認識的「港獨」分子的差距又何其大!

 

把「港獨」分子拉回現實世界,光靠勸告他們多了解國情是絕不足夠的,他們根本不敢面對真相,亦無誘因去面對真實世界。「港獨」雖是違反基本法,並且會禍延香江,但社會中卻總有政客及部分法律界人士包庇他們,使他們免受懲罰,甚至納稅人還要被迫供養他們。

 

「二十三條」立法變成必要

 

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要如何應對「港獨」?標靶性的賞善罰惡機制是必需的。試想若因他們胡搞,致香港失去獲取巨利的機遇,港人豈非要無語問蒼天?管治之道在於要團結社會中的大多數,爭取他們的支持,但對一小撮「港獨」分子,卻必需集中打擊。不懲罰他們,就不能把他們從幻想的世界中拉回現實,也難以團結多數人。最有效並且有針對性的懲罰方法便是,為「二十三條」立法。

 

若果香港沒有被「港獨」分子所連累,又或沒有被「佔中」等事件所破壞, 「二十三條」便會變成無的放矢,可有可無,甚至沒有「二十三條」,會使港人感到輕鬆一點。但現時情勢已變, 「二十三條」可以較有針對性地對付顛覆分子,還守法的香港市民安寧,並可有效阻嚇一些極端分子在網上或現實世界中毒害年輕人。

 

(TKP 20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