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問題早已不光是香港自身的問題,它已是美國要開闢的一個遏制中國崛起的戰場。中國一直不願與美國短兵相接,但過去2、3年美國的行徑,尤其是在疫情期間的無底綫甩鍋,恐怕已使中央政府作出了判斷,美國已不再是朋友,而且是一個有意把中國當成是敵人的對手。中國對香港的政策與定位,也在迅速調整。與其把香港這一戰場當作前綫,不如在此清理「內奸」打掃戰場,將香港變回一個可靠的後方。
美國亦分地方及聯邦法律
在一場戰爭中,己方有「內奸」是很危險的事,清理「內奸」的方法是靠法制,港區國安法的出台亦為了此目的。既然中央已決心對抗美國,香港這陣地是絕不願放棄的,所以港區國安法對港獨分子等必須有一定的震懾,但美國卻肯定會將港區國安法污名化。港區國安法的主旨甚至細節,恐怕早已寫下,並很有可能6月便通過,我相信有幾點它是要面對的。
第一,保護國家安全的執法者,應是香港警察還是國安部派遣來港的成員?這各有優點缺點。找港警的好處是他們熟悉情況,對付暴亂有經驗,自去年中以來,其忠誠已贏得中央信任。不過,他們的設備及開支,也易受到香港政客的制約,他們的家人在港,也可能成為報復對象。至於國安,港人大多不知其情報能力及行動能力如何,估計對付外國勢力會較為純熟,但也許要一段時間才能贏得港人信心。他們的開支及編制應不會受制於香港政客,其家人也不用擔心有何報復行動。特區政府應無權指揮國安,他們的上司應是中央的國安部。
港警及國安既有上述的特性,在港保護國家安全,應如何分工?我相信美國的制度值得參考,她有地方警察(例如紐約或羅省警察),大凡觸犯了各州或地方法律的,由地方警察執行調查與抓捕,但若有人觸犯了全國或聯邦法律的,則由聯邦調查局(FBI)人員負責。同理,若非涉及全國性安全問題,本地警察已能辦好事。
第二,美國也有一國兩制或多制,各州的法庭,有些案件不能審理,觸犯聯邦法規的,要由聯邦法院去審。香港也可依樣劃葫蘆,本地法律能涵蓋的,全部由本地法庭處理,但若是涉及港區國安法條文的,就由一個全國性法庭審理。此法庭設於香港還是內地,無關宏旨,若是香港氣氛已然祥和,犯分裂罪的人數少,那麼設立一種代表全國的巡迴法庭,有機會才審案一次,便已足夠。這裏還有個問題,與港區國安法有關的案件誰有資格當法官?本港法官未必懂得內地的法則,有些法官不是中國籍,我們亦見過不少法官判案及言論偏頗,不單港人信不過他們,中央亦不信,這些人不應有資格審訊與中國國家安全有關的案件,道理正如高官不能有外國籍。
第三,過去一年,我們見到香港一些暴徒常被判得很輕,以致保釋出來以後又再搞事。治亂世要用重典,否則暴徒犯罪機會成本太低,容易吸引更多人以身試法,人數若多,被捕及判罪的機會便下降,如此便一發不可收拾。用重典的同時,罪行覆蓋的範圍卻宜收窄,打擊面要小及精準,以免擾民。
香港背靠內地能化解制裁
毋庸諱言,既然港區國安法可有效遏制香港的動亂,美國政府必會多方阻撓。她能用的各種制裁工具,表面上很多,例如徵收香港本土出口到美國商品的關稅、撤資、向設在比利時的國際收支通訊系統SWIFT施壓,以打擊港元及人民幣等等。我以局外人來看,也可以看到有些方法根本作用不大,有些可以兵來將擋,美國也損失重大,中央政府自可想出辦法。不過,未來一段不短的時間內,香港大概率地會風高浪急。
有兩點是香港的定海神針。第一,中國生產力進步迅速,經濟持續增長的基本面不變,而且是全球供應鏈最核心的部分,世界不可能不與中國互相倚靠,中國顯然會繼續向各國開放,但對美國卻未必,這個戰略會使美國日感孤立。第二,中國儲蓄率高,資金的積累比美國加上歐洲還要快,香港處於全球新增資本最多的地區,只要內地肯接受香港的金融服務,這個國際金融中心的空間便大,各種制裁也能夠化解,港區國安法正是使內地願意繼續利用香港金融服務的重要條件。
(晴報 202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