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2019

佔中運動蓋棺定論 (雷鼎鳴)


  佔中三子與另外六名從犯終於在法庭被判罪成。在本文執筆時,法庭尚未宣佈刑期,但定了罪總也算是遲來的公義,還了佔中受害者的一個公道。


  在電視所見,幾名被定罪者都強顏歡笑,在鏡頭前刻意露出愉快表情。追求自由本是人類天性,他們行將坐牢,究竟是知道失去自由的時間不長,還是在笑甚麼?這種笑容,可能是強撐面子的一種表情,也可能是一種政治計算,想別人相信違法活動的機會成本並不高,坐牢可以很愉快。若然如此,法庭倒是不應聽取求情,反而加重刑期才可能有嚇阻作用。對一些受過佔中三子感召而較早前判了刑的年輕人而言,這種笑容實有欺騙性,年紀大了的人去坐牢並不算甚麼,因為他們已不用考慮前途或事業,但年輕人卻是不同,他們或許要押上一生的前途。


  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笑容顯示這些犯案者並無悔意,至今仍無能力明白自己錯在甚麼地方。過去五、六年間,我寫過大量分析佔中的文章,但最核心的論述,正是佔中是一場不道德的運動,不一定是組織者本人不道德,而是整場運動的理念不道德。

  《君王論》的作者惡棍政治思想家馬基雅維里宣揚過一種歪論:「目的可用以合理化所用的手段」(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我在中學時神父老師便對此大加撻伐。在中國文化中,我們對為求目的不擇手段也是十分痛恨的。佔中的核心手段,正是把損害港人經濟上及生活上的利益作賭注,甚至稱此為核彈,以圖脅迫政府跟從組織者自以為正義的理念去行事。整個運動也無機制使我們知道他們得到港人的授權去行動。事實上,若我們相信民調,他們從來得不到過半市民的支持。他們搞的商討日也不倫不類,耶魯大學著名政治學家艾卡曼(Bruce Ackerman)搞的商討日,在選擇參與學者時是隨機抽樣以確保參與者有代表性的,但香港佔中前搞的不是。


  佔中運動對香港民主的發展是有破壞性的。我尚記得在二一四年夏天中大有一民調,其中顯示八成多的被訪者根本不認同即將發生的佔中能有足
力量改變中央政府的態度,事後看來,大多數港人明白的道理,佔中組織都卻不加理會。當今天美國政府的中國通大紅人、與美國民主基金關係密切的白邦瑞(Michael Pillsbury)幾年前便不無邀功的公開說這個民主基金資助過佔中。在國際政治圈子中,這是犯了大忌,搞佔中的既然肯收美國的錢,便必然會被中央政府把佔中者視為美國的棋子,以後他們提出任何東西都會引起戒心。


  佔中主事者也不是沒有試圖把運動包裝一下,把它描繪為「愛與和平」的體現,便是包裝者的傑作,但受到損害的市民把此視為「愛與和平」嗎?有位資深傳媒朋友在二一四時到旺角佔領區視察,就眼目睹一些疑似(或真是)黑幫份子驅趕一些露營者,附近商戶中人竟拍手歡呼。為甚麼要把自己弄成比黑幫份子更不受歡迎的人?魯迅在他的遺言中有道:「損着別人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們接近。」用「愛與和平」包裝損人行為,又說政府用司法來報復,不正是魯迅所說的這些人嗎?


  我在二一四年十一月三日在《信報》有篇長文「佔領運動蓋棺前的定論」(見我的博客)詳細解釋了為何我估計運動為香港帶來三千五百億的損失。我翻閱舊文,唯一後悔的是把損失算得太保守了。幾年來,香港經濟停滯不前,泛民中人及一些年輕人,據坊間傳說,不少都患上抑鬱病,我雖同情他們,卻也深感因在錯誤路線引導之下而必然走向失敗的群眾運動害人之深。當一大群本有大好前途,甚至是有理想的年輕人踏上了歧途,社會的長遠經濟損失會多麼巨大!


(Headline Daily 201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