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代表擁有香港管轄權的中央政府的兩個辦事機構,港澳辦及中聯辦,明顯擺出了較前強硬的姿態,我們不能不聯想,香港是否會在短期內為二十三條立法,又或是內地要立反分裂法,並將之加入《基本法》附件內。我不想揣測中央的具體行動,但估計它已有一套方案,若非疫情影響,本來在幾個月前港澳辦及中聯辦人事調動後便會推動。觸動中央下決心整頓香港的顯然是去年下半年以來一系列尚未算平伏的動亂,立法會內會無法選出主席的污煙瘴氣,及有人阻撓通過《基本法》規定的國歌法,為中央政府的介入提供了政府依據。
回歸初期,中央與香港市民的關係普遍和諧,但今天泛民及其中的港獨份子卻相當成功的破壞了這種和諧,以至中央不得不出手,我們有必要回顧過去中港關係的一些重要發展。
《基本法》1990年公佈,我十年前在友報寫過幾篇文章指出,在1990年香港彈丸之地的GDP,等於內地GDP的四分一,制訂《基本法》時,香港的經濟價值非常巨大,《基本法》中的條文亦對香港非常有利。假設《基本法》在今天才制訂,以香港GDP現時只等於中國GDP四十分一的近況看來,香港所得的條件一定不及過去所得,有了《基本法》,港人應心中暗喜,只有笨蛋才會以為向中央施壓能夠為香港帶來更多的好處。
我們若細思《基本法》的基本精神,大可視此法為一種社會契約,即港人承認及接受中央對香港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中央對香港的具體管治,會授權香港特區政府去執行,而香港亦可馬照跑,舞照跳,中央並無興趣干擾港人的生活模式。雙方各自尊重對方的權利後,關係可良性發展,港人可利用中國尋找商機,香港有難,中央亦會出手相助,例如2003年的CEPA及自由行,都是中央回應香港的要求而批出的。保持著良好性互動對雙方都有好處,若無內地的支持,香港經濟早已難以發展,但內地從香港亦偷師了不少東西,例如香港科技大學是第一所把美國的研究型大學制度移植到中國的大學,而內地的大學近年已不斷吸收了此等模式的養份,科大如何在中國地方實踐,便一早成為內地大學參考的素材。
不過,香港一直有一批人深信只有抗爭才能改變,不斷挑戰中央政府在港的實質主權,他們從理念到策略都極為幼稚愚蠢。是否只有抗爭才能改變?世上合作互贏的例子多的是,為何抗爭才能改變?假如甲方力量強悍,乙方力量虛弱,乙方最聰明的做法,必定是想方設法使到甲方感到乙方可為它帶來利益,從而雙方能互相合作。乙方最愚蠢的行徑便是無事生非,在必敗無疑的條件下挑戰甲方的底線。香港的泛民及不同程度的港獨派,正是如此的不智,結果只有一個,便是破壞了中央跟香港之間的利益均衡,港人的利益因他們的鹵莽而受到拖累。
中央在制訂《基本法》時應該早已明白,給予香港相當高程度的自治權對內地及香港都有好處,但阻撓二十三條及國歌法等的通過,卻不啻是否定中國對香港的主權,這已是大步的跨過紅線了,不可能不碰壁。為何泛民與港獨派會犯上此等低級錯誤?他們大概是頭腦發了熱,高估自己的實力,愈是以為自己勝利,卻愈是把自己推向滅亡而不自知。也許他們以為英國或美國會幫忙他們,但這是毫無用處的,美國若見到香港有些人在製造麻煩,自然會心中暗喜,甚至故意捧高一下港獨份子,但這只會增加中國出手的決心,美國愈是胡搞,已經亮劍的中國出手便愈狠,收拾這些人,中國是綽綽有餘的。
未來幾個月,香港的政壇很可能會十分熱鬧,中央的政策會一件件的展開,那些不懂進退之道貪勝不知輸的港獨份子最有機會成為炮灰。
(Headline Daily 202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