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據稱曾說過: 「歷史不會重演,但它總會餘音渺渺。」金融海嘯的餘波尚在盪漾,更加麻煩的歐債危機恐怕十年內都不能完全化解,究竟這些危機與過去的經濟金融危機有什麼共通之處?我們從過去可以汲取什麼教訓?
1907 年10 月美國爆發了一場恐慌性的金融機構擠提。紐約市一所頗有地位的信託公司尼卡波卡(Knickerbocker Trust Company) 被擠提倒閉,隨著有25 所銀行及17 所信託公司同樣受不了擠提壓力陸續破產,從1906年9月到1907年11 月,美國的股價總共下跌了37%。這場風暴的破壞力只稍遜三十年代的大蕭條,但它卻促使美國政府打破傳統,決意成立了中央銀行,這便是聯邦儲備局在1914 年成立的由來。
這次金融危機有什麼前因後果?
鍍金年代早種危機
在1865 年內戰結束後至1900 年間,美國的經濟興旺發達,鐵路網絡不斷擴大,電話、留聲機、打字機及愛迪生所發明的電燈相繼出現,1890 年美國工業產量首次超越了大英帝國,從1870 至1913 年聯儲局成立前夕,美國的實質GNP 平均每年以4.3%的速度增長,在1894 至1906 年間工業生產的增長率每年更高達7%,史稱這是美國的「鍍金年代」,其時間之長,影響之大,與今天中國的高增長相比不遑多讓。
「禍兮福所倚, 福兮禍所依。」歷史上每一次重大的經濟恐慌必定是緊隨一次快速的增長之後。
「鍍金年代」雖使到不少美國人春風得意馬蹄疾,造就了不少如鐵路大王、煤油大王、鋼鐵大王等等超級富豪,但衰退及危機的種子亦早被埋下。
當經濟增長迅速時投資的機會處處出現,資金的需求自會急劇上升,人民願意承受的風險程度也水漲船高,沒經過歷練的暴發戶更易貪勝不知輸,金融體制中的風險管理制度往往形同虛設,不堪一擊。
經濟的持續增長雖云可以使絕大部分的人民受惠,但部分本領高強或運氣較好的人顯然可得益更多,這樣必然擴闊收入差距,慢慢造成仇富現象。此種情況並非今天的香港或內地所獨有,1900 年左右的美國一樣出現。以道德掛帥的老羅斯福總統(Theodore Roosevelt,1900-1908)開始的所謂「進步年代」,便包含了對美國企業家及富豪的不信任,民間的階級對立情緒變得強烈。
反壟斷法Sherman Act 早在1890 年已立法,但不一定時常執行。Sherman Act 最著名的案例,當是在1911 年把標準石油(Standard Oil,在中國向四億人賣火水,使用「美孚」的品牌)強制分拆為34 間小公司。老羅斯福總統在任時,美國政府的政策及法庭判案的取向已漸變得對商界不友善,美國經濟潛在的風險不可能沒有增加。
不過,經過40年高增長所建立起來的美國經濟實力總會十分強橫,不會輕易倒下。它需要一個巨大的震盪作為引子才會把潛藏著的問題引爆出來。
1906年4月舊金山發生大地震及大火,全城幾被摧毀。災難造成的損失大約在3.5 億至5 億美元之間,佔1906 年美國GNP 1.2%至1.7%左右。美國及歐洲的跨國保險公司紛紛要變賣資產籌集資金賠償地震所造成的損失。牽一髮而動全身,保險公司受壓,整個金融市場亦感同身受。金融危機條件逐步體現。至於2008 年四川的地震及2011 年日本的海嘯及核危機對兩地的金融體制有多大的衝擊,則有待考驗。
尼卡波卡本是一所財政相當穩健深受紐約人民信任的財務信託公司,為什麼會出現擠提?這倒要從一間銅礦為業務的公司「聯合銅業公司」(United Copper Company)說起。
這所公司的老闆是「銅王」軒茲(Augustus Heinze)。當時美國早已進入了電氣時代,銅的導電性強,採銅生意大有可為,軒茲與他的拍檔摩斯(Charles Morse )合作,錢途燦爛。1907 年軒茲在審核他的公司的市場狀況時發現,公司正有45 萬股在市場中交投,但其實公司的總股數只有42.5 萬股。為什麼被買賣的股份比實際存在的更多?軒茲認為一定是有人以借回來的股份沽空,只要他大量增持自己公司的股票,市場中再無該公司的股票供應,那麼那些在沽空的炒家必被挾死,要拚命高價買入股票補倉,軒茲便可狠賺一筆。
牽一髮動全身
人算不如天算,軒茲夥同摩斯進行此計劃時,滿以為沽空的炒家必會快速投降,加入購買股票。不料市場中股票供應不絕,並沒有什麼炒家要被迫跟他對搶股票。軒茲眼見勢色不對,要停止買入本來答應買入的股份,市場立時感受到變化,股價便由最初50 元升到60 元後,急跌至10 元左右。軒茲及摩斯都因此輸得傷亡慘重。
這種炒賣本來與尼卡波卡信託公司無甚關係,但市場卻認為尼卡波卡有參與並資助軒茲與摩斯的炒賣活動,尼卡波卡的老闆班尼(Charles Barney)更飽受嫌疑,被迫辭去職務,以便尼卡波卡可與聯合銅業劃清界線。但這似乎起不了什麼作用,存戶都在懷疑尼卡波卡的財務因炒賣聯合銅業而遭到虧損,紛紛跑去把存款提走。
為什麼存戶如此慌張?1906 年以前美國的信託公司並不需要存款準備金。在1906 年紐約州立下新的法例,信託公司一定要有15%的存款準備金,但其中只需要三分一是現金,其他可以是證券。信託公司不用或只需少量準備金可大大增加公司的投資靈活性,從而推高利率,吸引更多存戶。但如此一來,信託公司的投資風險也會增加,存戶也知道它一旦出事,並無多少儲備可供存戶提取,因而一有風吹草動,大家便都一哄而至,公司就算財務狀況良好,也是百口莫辯,只能到處求人借錢救急。
若有中央銀行,政府可跑出來作出無限量保證。但當時美國並無中央銀行,反而要靠其他的銀行或信託公司是否自願地參與集體性的打救行動。據維珍尼亞大學商學院院長布魯納(Robert Bruner) 及卡爾(Sean Carr)的大作《1907 的恐慌》所描述【註】,當時幸得有銀行界大老摩根(J. Pierpont Morgan)主持大局,銀行界內部的打救行動才略見規模。
不過,恐慌是會傳染的,存戶不但對尼卡波卡失去信心,對不少其他銀行亦是,摩根等人雖努力應付,但其中四十二所金融機構還是回天乏術。
促成中央銀行誕生
尼卡波卡的老闆班尼在1907 年11 月吞槍自殺。有人在他死後研究過他的財務狀況後發現,情況其實並不惡劣,他連破產也不用,但他的離奇自殺卻可使我們對人性有更深的體會: 「人言可畏」。班尼財務狀況雖足可使他脫困,但傳媒中並不一定有據的傳言卻對他個人及公司打擊甚大,他的朋友及同僚對他也是一沉百踩,使他極度鬱悶,遂萌死志。新聞界素來嗜血,有些無根據或誇張的報道,在此可見,可引發金融風暴,亦可致人於死地,古今中外皆有先例,媒體不應以「新聞自由」作擋箭牌。
1907 年的風暴倒也帶來好處。佛利民素來主張經濟自由,但在貨幣制度上,他卻強烈地認為政府要把控制貨幣量的權力牢牢拿在手中,並且要有中央銀行扮演「最後信貸人」(lender of last resort)的角色,他的觀點相信部分源自他研究1907 年及其後大蕭條的經驗,銀行之間的自願性互救,會因大家同床異夢而變得殊不可靠。1914 年美國終成立了聯儲局,紐約聯儲局分局局長史創(Benjamin Strong)便是在1907 年幫助摩根處理危機的得力助手。我們可以說,沒有1907 年的危機,美國可能還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沒有中央銀行,沒有最後信貸人。
註:Robert Bruner and Sean Carr, "The Panic of1907: Lessons Learned from the Market's Perfect Storm" 2007
金融與經濟危機系列.之三
HKEJ 201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