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都在問為何香港仍未立《蒙面法》。從前有位議員告訴我,這是因為怕有人批評此法違反人權。但這並不是甚麼好的理由,近年來,歐美國家也遇上過不少蒙面暴徒示威搞破壞,她們不也是紛紛立了《蒙面法》以助警察檢控暴徒嗎?連加拿大這個人民較為和平的國家,在2013年也通過了《C-309條例》,警察不用證明蒙面人有無犯法意圖,只要他們在暴動或非法集會中戴上面罩或在臉上塗上顏色掩蓋真容便是犯法,要坐牢10年以下。
美國以《蒙面法》除三K黨
《蒙面法》十分公平,警察執勤時身份編號要暴露於人前,容易被人起底,家人遇上安全威脅,反而犯法的暴徒都戴上面罩,隱藏身份,這種不對稱性十分不公。要知道,飛虎隊專門反恐或對付窮兇極惡之輩,他們倒可戴上面具保護,但這特權是不應讓犯法者擁有的。
我翻查資料,發現美國有些州已有《蒙面法》,有些州沒有。有《蒙面法》的州當中,有不少立法時的理據,是為了清除惡名遠播的三K黨(Ku Klux Klan)。我記得十多年前讀過曾獲得克拉克獎章(Clark
Medal)的芝加哥大學經濟教授李維特(Steven Levitt)所寫的暢銷書《Freakonomics》,當中有一章大談三K黨的歷史及被擊垮的經過。三K黨是19世紀美國內戰後6名前南軍士兵建立的組織,但後來卻發展為白人至上主義的秘密恐怖組織,專門向解放了的黑奴行私刑。我比較了一下,竟發現三K黨的行徑與今天的黑衣蒙面暴徒起碼有9大共通之處。
第一,亦是最明顯的,是三K黨出動時,都戴上頭罩,不敢以真面目示人。香港的黑衣人一樣也戴上黑口罩,在最前綫的,把頭盔也戴上,有些還把頭頸都包了起來。
第二,三K黨是秘密組織,成員身份對家人也隱瞞。香港的年輕暴徒一樣極力把身份保密,很多連父母也不會告知,生怕被父母喝止。
第三,在意識形態上,三K黨種族歧視嚴重,他們針對的,主要是黑人。香港黑衣蒙面人一樣是歧視,內地來客雖與港人同一種族,但黑衣人卻自以為高人一等,看看他們的文宣,便知對不同族群的人態度何等惡劣。
第四,三K黨最廣為人知的惡行是向黑人行私刑,有時手段還十分殘酷。黑衣人則聯群結隊在機場禁錮毆打外來人、在街上縱火、對一些與他們意見不合者狂暴地拳打腳踢。他們又說要懲罰港鐵,對各車站的設施大加破壞,這些其實都是私刑,其違法行徑與三K黨一脈相承。
皆歧視其他族群濫用私刑
第五,三K黨行動都有暗號,以保護其秘密性或神秘性。我不知黑衣人用不用暗號,但他們的通訊方法也是經過加密的,效果與暗號雷同。
第六,三K黨朝中有人撑腰,連當過美國總統及普林斯頓大學校長的威爾遜(Woodrow Wilson)也是三K黨黨員,他所着的《美國人民史》一書中便有段落大讚三K黨︰「一個偉大的三K黨終於拔地而起,它是名副其實的南方帝國,為了保護南方而來。」香港的黑衣人也有不少政客為他們撑腰,這些政客見到這麼多暴亂後,至今仍未肯與他們割席。
第七,三K黨成員有強烈的白人優越感,他們襲擊黑人時,以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香港的黑衣人雖犯案纍纍,竟自稱義士。
第八,三K黨成員很多都是被歷史拋棄、看不到前景、心情抑鬱的人,要聚在一起找存在感,黑衣人又何嘗不是?
第九,三K黨除了行私刑外,也常以行動恫嚇別人。看看香港黑衣人一些文宣,例如兩個月前對浸大校長的一封公開信,便明言要校長「識趣」,順他們者昌,「只有跪下,你才能活下」。此等信件吹牛居多,但恫嚇性比三K黨更為嚴重。
香港蒙面黑衣人與三K黨有這麼多相似之處,美國也有很多個州為了要打擊三K黨而立了《蒙面法》,香港豈可不參考這歷史經驗?
(Sky Post 201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