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2011

財政預算案、通脹疑雲與荷蘭病 (雷鼎鳴 )

財政預算案捲起的風波中,最引起爭議的部份,是政府最初決定向強積金注入240 億元的理據何在?後來又為什麼急轉彎,改為向有身份證的成年人每人派發60 00 元(估計共用掉360億元)﹖

據過去幾年我參與政府財政預算案諮詢的印象所得,政府若要「派糖」,必先訂定「派糖」的對象,然後再想出一種機制,把錢送到對象手上。例如,補貼電費的目的,便是要全港幾乎所有人都受惠,而且把錢交到電力公司便可,不用向每家每戶直接送錢。

注資入強積金相信也有同樣考慮,對象是每一個工作人口(可惜考慮不周,漏了公務員、教師等,引來極大不滿),而且不用把支票寄到所有工作人口家中(政府也沒有他們的地址)。


難明「引起通脹」理論

不過,對這次原本的注資強積金,政府提出一種新的「理據」,便是可以避免加劇通脹;後來雖改為直接按身份證派錢,但政府仍然堅持這有可能引起通脹。

我不相信注資入強積金或乾脆派錢會引起通脹,對政府這畫蛇添足的辯解頗覺大惑不解。我問過一些有可能受諮詢的朋友,是誰提出這種理論,也沒有什麼人認同政府的憂慮。

通脹在經濟學上的定義是物價持續上升,若物價只是短暫性地上升,嚴格來說,根本不叫通脹。不過,一般人分不清物價是持續性上升,還是一次過上升,這裏從俗,總之物價上升便叫通脹。

假如香港政府派的錢是靠開動印鈔機,再把新發行的鈔票分發給人民消費,那麼派錢便真的是只會推高物價,GDP 也不見得會有什麼增長,但香港情況顯然並非如此。在聯繫匯率制度下,政府不能隨便印鈔票,若要大量派錢,等於要動用外匯儲備,把外幣(美元)「運回」香港(其實不用真的運回)支持增發的鈔票,市民得到這些鈔票後,再買入進口貨品,資金又再流出。這個過程會否帶來通脹?我們可把過程更簡化一點,做一個思想實驗。

假設要派發360 億元,政府可先賣掉一些美國債券,用這筆錢在國外買入價值360 億元的大米(或其他商品,如iPad、手機、電腦等等也無不可),把大米運回香港分發給市民。用派米代替派錢會不會有通脹?顯然不會有,米價甚至下降也不足為奇。

由此可知,政府派發財富(在外國購入商品,再在港分發)不會必然帶來通脹。在真實世界中,政府自然不用直接派商品,而是派錢,但效果卻應一樣。政府不用替市民選擇要購買什麼商品,把貨幣分發給港人,再由他們自由選擇商品,而香港的商品又基本上都是進口的,我看不到物價上升的邏輯。


富足對經濟有負面影響

有一種說法,是派錢後市民的總消費(或總需求)會上升,因而推高物價。但在龐大的國際市場中,來自經濟規模細小的香港的需求微乎其微,商品幾可無限量供應而不用加價。若要加價的,主要應來自本地的服務業。但後者的加價壓力又可能被以下的因素抵消掉。

按照古典貨幣數量理論(Quantity Theory of Money)的一個簡單版本,物價(P)與貨幣量除以商品交易總量(M/Y)成正比例。換言之,貨幣供應量(M)愈多,物價便愈高,但交易總量(Y,通常 以GDP 來代替)愈大,物價卻是愈低。前者容易明白,貨幣一多,其價值自然會下降,物價當會上升。後者是因為交投量增大後,用以支付交易的貨幣需求也會上升,貨幣價值上升,每一塊錢買到的商品便愈多,亦即物價便愈低。上述的因果關係被無數研究結果驗證過,包括香港的經驗在內【註】。

政府若派發360 億元,而這筆錢又全部立刻消費掉的話,對物價有什麼影響?

港元的供應量(M)去年年底是3.878 萬億元,派發的360 億元會使貨幣量增加0.93%。

2010 年香港的GDP(亦即市場總的交易量)是1.748 萬億元,市民多用360 億元,等於交易量增加2.06%。按貨幣數量理論,M/Y 的分子上升0.93%,但分母上升2.06%,本報的讀者多懂財經,當會知道這等於M/Y 這一變量會下跌,這也意味着,根據這一模型,多用了360 億元後,物價不是上升,而是下降!這個下降壓力是否完全可抵消掉本地服務業加價的壓力?我不知道答案,但我們總也可以說,在香港派錢會引致通脹的說法極度可疑。

我們若是努力尋找一些在香港特定條件下派錢仍可帶來通脹的理據, 大可參考所謂「荷蘭病」(Dutch Disease)所帶來的啟示。

荷蘭病的出處,是指六十年代時荷蘭發現了新的北海油田,從而得到似乎是天降下來的財富。這本來是好事,但石油出口所帶來的貿易盈餘,卻使荷蘭的貨幣匯率上升,不利她製造業的出口,甚至造成失業。長期而言,因為製造業停滯,總體經濟的發展也蒙受不利的影響。

荷蘭病廣義的推演,也可稱作「豐盛的詛咒」,橫財或富足,都有可能對經濟造成負面影響。有些國家就算採用固定匯率,新流進的資金不能推高匯率,但也會帶來通脹。


兩種做法可解內耗

香港政府變賣了外匯資產還富於民後,會否一樣也因資金流入引來通脹?正如上文的分析,在香港這種開放型的經濟體制下,荷蘭病不會起到多大作用,政府派發的資金可以很快地便給港人在購買進口消費品中用掉。

身家豐厚或飛來橫財是否真的對經濟不利?有不少研究的確有發現天然資源豐足的國家,經濟發展往往不甚理想。但近年一些新發現的證據卻更能準確斷症:資源豐足本身不是壞事,對經濟發展亦有好處,但很多身家豐厚的國家卻因此而有恃無恐,採取了錯誤的經濟政策,忽略了教育及科研等等有利推動經濟的因素。豐足不會拖垮經濟,但隨之而來「吃老本」、「不肯拚搏」、「二世祖」或「吃免費午餐」等等心態,才是問題之所在。

香港政府派錢不見得會帶來通脹,但荷蘭病對我們卻應有啟示作用。香港2.3 萬億元的外匯資產扣掉1.1 萬億元的債務後仍有1.2 萬億元屬於港人所有,但由政府管理。這筆平均每名港人17 萬元的財富是過去納稅人辛勤工作累積的財富。但懷璧其罪,弱勢政府掌控這筆外匯資產,怎會不引致各利益集團虎視眈眈,製造各種藉口進行尋租活動,搶奪這筆原本屬於納稅人的財富?這當中造成的內耗是變相的荷蘭病,對香港經濟的破壞已是彰彰明甚。

在這種局面下,政府應如何理財?

我對量入為出、低稅制、小政府的審慎理財原則一向贊同,而且認為應長期貫徹下去,但香港已累積的儲備已過於豐厚,甚至因爭奪而造成內耗,政府應怎麼辦?我認為有兩種效果相近的模式。

第一是維持現時稅制,做到《基本法》所要求的量入為出審慎理財,但把1.2 萬億元儲備盡量還富於民,藏富於民。人民管理自己的財富,歷來比政府來得有效,政府窮得老糠榨不出油,所受政治壓力會大減,正是財散人安樂。

從資源配置效率的角度看,怎樣散掉這筆財富是無關重要的,就算是攪珠分錢也無所謂,只要財富在人民手中便可。但從公平的角度看,配置的方法當然是事關重大,例如今次修訂的預算案中,每名成年港人可平均主義地得到6000 元,不少納稅人不免會問,沒有交過稅的人憑什麼可以拿走他們過多地繳納了的稅金?

政府若要派錢,要有足夠的政治膽識,保護港人的財富,不要太受某些政客及利益集團提出的所謂「長遠發展目標」所惑。不少(但不是全部)這類「目標」,後果及動機都十分可疑,將來有機會才再討論。政府有否此膽識,我們當然不敢存以厚望。

第二是繼續保留豐厚的儲備,把所有儲備的投資回報納入為財政收入中(現時並非如此入賬),但既然平均而言會有盈餘出現(若加上納入基金權益的投資回報,去年盈餘不是713 億元,而是接近1100 億元),政府可減稅甚至取消某些稅種,而不違反審慎理財的原則。此點我兩周前已有討論過。

按照以上的邏輯,我對政府的「胡亂」派錢,並不認為是違反審慎理財原則。政客不會歡迎,但大多數市民歡迎。

不過,政府處事粗疏,以致要中途急轉彎引起的管治危機,卻顯然會後患無窮。


:羅家聰老弟雖然不認同政府派錢會引發通脹一說,但他卻發現私人實質消費與物價有統計顯著的正關係,似乎派錢消費也會推高物價。這個結果並不正確。

表面上,消費增加後物價似乎隨着上升,但其實推高物價的真正動力來自貨幣量的增加。貨幣量的上升或下跌,往往與消費(或GDP)同步發生,所以造成了錯覺。我們只要用多元回歸分析法把貨幣量及消費(或GDP)同時放進方程式中,用香港的數據一檢視,自會發現在貨幣量不變的條件下,消費或GDP 的上升反會拉低物價!

要真正嚴格的進行這習作,還須把模型動態化,即根據現代版的貨幣數量理論,加進今天及過去幾季的貨幣量與GDP。我與我的學生多次用不同時期的數據做過這習作,結果十分穩定,足可解釋98%以上通脹變化的成因。

多年前郭國全當政府經濟顧問時,我也與政府交流過這些結果,政府按我所提的方法也做過相似的習作,驗證過我的結論,相信政府現在已忘記這結果了。


HKEJ 20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