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2012

下任特首應推動什麼經濟政策? (雷鼎鳴)

城中話題聚焦在重要公眾人物的誠信和利益衝突的問題上,只要傳媒重視資料的準確性,不搞「寧殺錯、不放過」,便不會走火入魔,社會領袖亦可在陽光照射下循規蹈矩。不過,我們若把注意力都放在社會領袖是否君子之上,問題便會本末倒置,遠有美國的卡達總統,他是老好人,但治國一塌糊塗;近有香港的董特首,當今政界人物中,有多少人敢說自己比董更君子,但董的政績如何卻是有目共睹。由此可知,未來的施政政策和理念,更值得我們密切注視。

無可諱言,香港過去的施政存在不少缺失。有些問題解決的辦法不算複雜,但有些卻是困難得多。先談容易的。

「雙非」嬰兒問題困擾香港多時,去年4 18 日我在本欄發表一篇題為〈內地孕婦湧港與居港「認購期權」〉的文章,早已指出私家醫院能夠收取高昂費用,主要原因是它們正在售賣一種不屬於它們的商品——即嬰兒將來的居港權。

在港居住的好處愈多,居留權便愈值錢, 「雙非」父母便愈願意支付重金在港產嬰。以中國人口之多,富豪和中產人數上升之快,若無限制,擁有居港權的潛在人數可以多至香港吃不消。最徹底的解救之道,自然是通過釋法或更改《基本法》的途徑,但眾所周知,這兩種方法都可能帶來新的法律爭議。簡單一點的是行政方法,而行政方法當中,又莫如向私家醫院抽稅。


人口老化漸見嚴重

所謂抽稅,這裏是指公立醫院不再接收「雙非」孕婦,私家醫院若要接收,則要按「雙非」孕婦的數量交稅。例如,某醫院一年內共替一千名「雙非」孕婦產子,而每名嬰兒的付稅是五十萬元的話,那麼這所醫院便要向政府繳付五億元稅款。

羊毛出在羊身上,醫院要為「雙非」嬰兒交稅,自會按比例增加接生的收費。

聽說有些中介人公司收費可高達五十萬元,利潤可觀。政府若用徵稅策略,「雙非」父母向私家醫院繳付足夠高的稅款後,自然不肯再向中介公司付出巨資。

換言之,這等於政府可以把流到中介公司或私家醫院的資金取回自己手中,以應付將來潛在的福利開支。至於稅率多少,可根據市場供求關係而定。這種政策,中介人公司和私家醫院不會喜歡,但孕婦及其家人在產子時情緒都會繃得很緊,容易認為自己的產子資源會被搶走,政府宜早日考慮實施。

困擾香港的另一問題是人口老化,以及由此而衍生的退休保障問題。據剛發表的2011 年人口普查的初步數據,香港六十五歲或以上的人口佔總人口13.3%,這與愛爾蘭以外的歐豬四國相比,似乎人口老化現象並非最嚴峻,葡萄牙的相關數字是18%、意大利是20.3%、希臘是19.6%、西班牙是17.1%,全部高於香港,但這正是問題的可怕之處。

港人的出生率比所有這些國家都要低,壽命卻比這些國家的人民更長,現時老化的比例尚未達致高峰,原因只是因為嬰兒潮期間大量出生的港人大部分仍未退休。今天歐豬四國無力還債,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便是政府採用香港某些利益團體所倡導的所謂「全民退休保障」。

香港將來人口老化的程度,肯定只會比今天的歐豬四國更嚴重,我們千萬不能根據現時13.3%的老化率而誤以為香港社會將來可負擔得起所謂的「全民退休保障」計劃。我過去在本報早已撰文用數據證明此計劃的不可行。

較為可行的辦法是改善強積金計劃,以及用嚴格的資產入息審查界定某些退休人士是否可以得到退休福利;後者的數額不能太優厚,審查的界線亦宜從緊,否則政府收支必出問題,而且絕非小問題,而是大問題。

至於強積金收費遠超世界其他的金融中心,而且投資和服務水準卻遠不及國外同行,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市場受干預,競爭不夠。我十多年前已指出,負責強積金的基金公司必須提供足夠的透明度,收費和過去的回報率都應詳細列出,以供受益人選擇。選擇基金的權利一定要交回僱員手上,他們不喜歡某基金,可容許把資金轉到另一基金。

這樣造成的競爭壓力,必可把收費壓低和提高表現。


積金收費太高

這種建議,強積金管理局相信也會同意,但為什麼舉步維艱?我聽過不少似乎是源自基金公司反對把選擇權交回僱員手上的「論據」,但全都不堪一擊。強積金管理局或政府跟它們討價還價,看來是浪費時間。更簡單有效的辦法是政府設立一個「中央公積金」,強積金的每月供款可全部交付「中央公積金」管理。

「中央公積金」的缺點是政府往往管理不善,業績比不過私人基金,詳見十多年前拙著《老有所養》一書。但我們只要增加一個附帶條文,這缺點立刻可消失於無形,就是僱員倘若不滿「中央公積金」的表現,隨時可把資金提走,轉投到私人的基金去;只要有自由選擇,競爭力量必然出現。

過去十多年,香港的經濟基本上停滯不前。從19972011年,香港的未扣除通脹的名義人均GDP 只上升了27.3%,而其中15.1個百分點還要靠20102011兩年較大的增幅才勉可達致。這些數字在去年的人口普查中亦可得到印證。從20012011 年,香港住戶名義收入中位數總共也只是上升了9.6%,這種境況與以往經濟每年以雙位數字的增長不可同日而語。未來的特首應怎樣破除增長的障礙及提供增長的動力?

土地政策是一個關鍵,這也涉及住宅和商用樓宇兩個不同的部分。


商業用地小得可憐

按人口普查的數據,去年住宅按揭供款佔住戶收入的平均比例只是19.6%,遠遠低於2001 年的28.1%。樓價這麼貴,為什麼港人更負擔得起按揭開支?原因當然是因為近年利率偏低。供款減少意味更多的人希望買房子,但偏偏三成的首期又不是人人可負擔,這便造成了社會中不少怨氣。政府要打擊樓價並不困難,但政府願意這樣做嗎?

按照人口普查的數據,去年52%的港人住在自置物業中,30%租住公屋,14%租住私人樓宇,4%住在僱主提供的房屋或不用交租的樓宇。由這些數字可見,大部分港人是業主,他們一般希望(但不是必然)樓價上升,若政府出招打殘樓市,得罪的人恐怕會多得政府承受不了,十年前負資產的情景可作殷鑑。但租住公屋或私樓的住客人數一樣不少,他們歡迎樓價下跌,就算是住在公屋的,也會希望下一代能買得起樓。

在這種態勢下,政府任何刺激樓市大升或導致樓市大跌的政策都會引來巨大的批評埋怨,所以住宅樓宇政策只可能是溫和而不能急進。

商用樓宇情況不同。香港總共面積1108 平方公里,但商業用地共只得4 平方公里,小得可憐。亞太地區經濟蓬勃,資金及遊客不斷進入香港,本來可製造不少就業機會推動香港經濟,但這會造成商用樓宇需求上升,租金自然也會不斷增加。

這等於是市場不停發放訊號: 「現在商用樓宇不夠,快點多建」,但政府對此視而不見,未有製造更多商業用地,最後的結果是租金不斷上升,資金流入的好處都被業主悉數取得,商戶得不到好處,僱員也缺乏大公司到港帶來新職位所創造的流動性。增加商業用地,應是未來特首所要推動的重要政策。

在此可舉一例。美國明尼阿波利市郊區有超巨型的「美國商場」(Mall of the America),當地人不大會去光顧,顧客大多是從外地專程坐飛機到此購物的遊客,他們購物結束後便會飛回老家。如果香港有一兩所超大型的面向內地遊客的商場,既可大量吸納他們的消費,製造就業,增加旅遊香港的吸引力,又可壓抑商場租金,減低市區內購物點的擁擠程度,集中管理商戶,也可減少劏客的現象,一舉多得。


政策不改難敵星洲

若是以珠三角遊客為主的,商場選址或可在新界北,在市區的,在谷歌地圖可見,最大幅平地似是界限街北面大坑東鄰近警察康樂中心一帶,若對象是坐飛機到港的,東涌一帶則可能較方便。

增加土地可降低香港經濟發展的成本,但若要提高增長動力,卻又必要改善人口的質素。按人口普查的數據, 去年23%的十五歲以上的港人最高學歷是讀過小學,讀過初中或小學的,加起來才是40%。讀過大學的(並不等於完成大學學位),有27%。這些數字比十年前已有改進,但離打造知識型經濟所需的人才庫,距離仍遠。

反觀新加坡,人口從十多年前的三百多萬猛增至現時的535 萬,移民速度是每1000 名居民每年容納多15.62 新移民,幾乎冠絕全球。更有甚者,是新加坡政府有計劃地積極選擇高質素的新移民。新加坡近年的高科技搞得不錯,其實是反映其輸入人才政策的成功。下任特首如不改善人力資源政策,終會被新加坡甚至是內地城市大幅拋離。

以上的政策,有些並不容易推動,下任特首是否有決斷,還看明天。

HKEJ  2012-1-27

2/20/2012

中港事宜 浮生六記 (雷鼎鳴)

近來中港發生的事情不少,但並非事事都值得洋洋萬言多角度分析。今回選了幾則有趣的從側面評述,可視為我奔波中港兩地生活觀察的浮生六記。

兩周前稻葵老弟到港開會,忙中仍帶同家人回科大敘舊,相談甚歡。得悉他次日一早便要坐機回京,晚上再飛來香港繼續會議。為何行色如此匆匆?原來是習近平快將訪美,急召稻葵等懂得美國國情的有識之士商討大局。

知識分子在中國決策層中扮演的角色正在悄悄地改變。以往知識分子在黨官面前不敢亂說亂動,只能垂首聽訓的情景早已過時,代之而起是各種論壇上不同觀點的激烈交鋒。


中國經濟卓越不怕批評

經濟諾獎得主伏格爾(Robert Fogel)曾在中國多次參與有黨官在場的論壇,他2010 年的一篇文章便力陳外界舊有印象的錯誤;並且指出,若中國官方沒有吸納學者的意見,致未能掌握波譎雲詭的局勢,那麼中國的高速增長根本不可能長期維持。這類論壇我參加過不少,對伏格爾之言深以為然。稻葵等有識之士獲中央邀去諮詢意見,絕非罕見之事。

決策層思想上較前開放,在經濟問題上較為顯著,但在其他領域上我卻不敢寫包單。為什麼是經濟問題?中國人重視面子,怕人批評,但中國在經濟發展中早已取得輝煌成績,政府自信十足,就算受到批評,也不感到丟臉,對知識分子意見的包容度便較大。

中國的經濟政策雖仍大有爭議的地方,我自己便一直持批判態度,但在部分問題上,因有知識界作後盾,政策的考慮已日漸周全。例如在各方關注的人民幣匯率問題上,中國已有攻有守,在與美國的辯論中,有一鬥的實力。假若下屆的總理人選果真如外界所預料,由一位經濟博士擔任,我希望經濟政策上重理性的論證能繼續發展下去。


政府取消背書 語文倒退

近日翻閱文章,偶然見到一篇題為〈學問與遊歷〉的文言文,一讀之下,原來自己竟可背誦該文的四成,大感意外,連忙找一些中文勝我十倍的中學同學查詢,終確認此文乃當年我們Form 1 的課文。此文氣勢縱橫,論理細緻,文采斐然,誠文章典範也!

我的同學中,今天仍能整篇倒背如流的大有人在,使我大感佩服。為何過去的語文教育比今天勝出這麼多?政府取消背書的要求後,我看香港的語文教育是大幅倒退了。

〈學問與遊歷〉全文可輕易在網上找到,該文引用了〈莊子.秋水〉篇中的「坐井觀天」、「夏蟲不可與語冰」等典故,論證獨居斗室,就算「左圖右史」,以為可以「不出戶庭,知天下事也」,其認知也殊不可靠,遊歷與學問必須並重,否則「遇事好以臆度,中者十一,不中者十八九」。香港的宅男宅女,就算有互聯網之助,也不易填補不懂世事的缺失。

我一向主張實證研究,對沒有證據作支持的論點,就算推理如何巧妙,也大可棄若敝屣。此點對香港前途殊為重要,香港的生存,只能倚靠扮演中外之間的橋樑角色,若對中國和世界的風土人物政經都缺乏第一手的認知,將來容易被邊緣化,經濟走上末路,不可不防。


港大座位安排 稍欠經驗

港大關於「八一八」安排的檢討報告已經公布,我以外人觀之,最感突兀的倒不是學生遭遠距離隔離,此種安排在國外涉及政要出現的場地是屢見不鮮的,不值得大驚小怪;但儀式中的座位安排卻的確奇哉怪也。

清華去年也是一百周年紀念,中央領導人雲集贈慶。稻葵是清華要人,對其儀式當然熟悉。我問稻葵對港大座位的安排如何評價,他連呼港人不懂情況,不懂禮儀。

不懂什麼情況?據稻葵所言,明顯有兩者。第一是若要找中央領導人出席某某場合,必要有兩手準備。領導人事前不會告訴你是否會來,若是要來,只會突然通知,所以主事者必須準備領導人來或不來的兩個不同方案。你可以說乾脆不邀請他們便是,何必自造麻煩?此說當然可以,但若需他們前來,上述實乃必要條件,避免不了。

第二是若有領導人出現的場合,座位安排素來是中共中央辦公廳的職責(李克強的辦公室也可能有權安排),這次交由港大自行安排是例外之極的事。

若由中央辦公廳安排會怎樣?他們極為重視禮儀和排位次序,絕不會出現港大的古怪局面。在清華的慶典中,學者的座位極度顯著,一些政府中的顯赫人物根本坐不上前排,因為他們只會被當作普通校友,但行政等級恐怕尚未到局長級的經濟管理學院院長錢穎一老弟及其他一些重要學者卻是坐近中央首長;至於商人的位置卻是差遠了。

有學問的學者一般不會無聊到太注重自己的座位離領導人有多遠,但在正規的儀式中,座位位置卻是發放著重要社會訊息的符號,它反映出安排者的價值取態,一旦處理不對,會壞了大事。希望港人以後能經一事、長一智。

談起中央辦公廳,我只記得在1976年拘捕四人幫時,其主任是汪東興,他當年的權力位置在中共排第五,地位顯赫。

今天本應負責替港大儀式座位排位的中央辦公廳主任有個趣怪名字,叫令計劃。他本性「令狐」(沒錯,就是「令狐沖」的「令狐」),後來嫌四個字的姓名太麻煩,索性把「狐」字刪走。

他一家共五兄弟姊妹,其他人姓名同樣趣怪,曰令路線、令政策(山西發改委主任)、令方針(女)、令完成。這個家庭的政治覺悟的確很高!


掌握數據不足不可胡謅

唐英年不久前發表政綱,其中有涉及退休保障計劃的,建議建立資產入息審查,符合資格的,每人每月發放三千元。唐的政綱,按目前形勢,恐怕已是明日黃花。梁營也許最希望唐拒絕退選,最好又再殺出葉太分薄唐的票源;唐營則應該歡迎曾鈺成參選,搶去梁的一部分票源。姑勿論以後局面如何發展,誰當特首,其推行的政策還是最值得我們關注的。

唐營反對什麼「全民退休保障」,要設立資產入息審查。這是十分正確的,因為退休保障一涉及「全民」,從香港經濟及人口結構而言,根本是持續不了的。我去年在本報發表的〈為什麼「全民退休保障制度」不可行?〉(見拙著《幫香港算算賬》一書),一文已有詳細論述。

不過,唐英年在電視上提到假如每四個工作人口供養一名退休人士,財政上他的計劃便是可行,此點他倒是太過樂觀了。

根據政府的官方估計,到了2039 年,每兩名十八至六十四歲的人口,便有一人是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者,但又因十八至六十四歲的人口中,並非人人都工作,而勞動參與率大約是60%,所以我們可輕易算出,每1.2 名有工作的人口,便要養起一名退休長者,而非四人養起一人。所謂「全民退休保障」所造成的財政壓力之大,不問可知,從政者必須清楚數據,不要下巴輕輕,隨便答應一些不合理的民粹訴求。


公布經濟數據 政府遲滯

「雙非孕婦」和內地遊客眾多,造成了中港的一些矛盾,解決之道將來再談。

香港政府關於遊客對港經濟和就業影響的數據發放遲滯,不能充分反映今天的情況。但就以最新的2010 年的數字看來,外地來港遊客總共為港創造了十九萬五千個職位,現在相信已遠超二十萬個職位了。

此外,入境旅遊在2010 年共為香港賺取了五百九十二億元的GDP。大部分到港遊客都是內地人,若他們全部不來,這二十萬個職位中起碼一半便要消失掉。此種情況一旦出現,與旅遊業有關的工人的工資無可避免地要下降;這可對失業問題稍作紓緩,不見得立時便有十萬人因此而失業,但額外七、八萬人左右的就業,恐怕保不了。

長遠而言,若失業的工人肯退而求其次,接受一些薪水較低的職位,失業率當然可能慢慢減低,但失掉一條重要的經濟支柱,總不可能對社會不構成巨大的衝擊。


香港學術自由未受限制

香港的公共空間中關於「學術自由」的討論熱鬧過一陣子,但有參與者埋怨,身為局中人的院校學者對此態度冷淡;此運動似只是局外人及極少數學界中人在敲邊鼓,搞不起來。這是正常不過的事,學界中人大多視學術自由為極根本的價值,必須捍衛。香港社會各種人等中企圖干預學術自由的,也不在少數。既然如此,為何學界對此似仍冷淡視之?

說穿了,原因簡單得很,就是查無實據!學者若因害怕逼害或報復而要更改自己的學術活動,學術自由便算是受干預了。但香港的學術制度對學者實已提供了多層的保護,學術自由如何會受損?

就我們所見,包括內地學者在內的各院校學者,為保護學術自由而工作的多不勝數,因捍衛學術自由而受到懲罰的卻尋尋覓覓也找不到什麼例子。實況與部分外界人士的猜測落差太大,這也難怪我遇過的資深教授中,不少都把「香港學術自由岌岌可危」一說當作政客的笑話看待。

HKEJ  2012-2-20

2/13/2012

「畢非德稅」與稅制改革的方向 (雷鼎鸣)

奧巴馬在上月的《國情咨文》中提到要引入所謂的「畢非德稅」(Buffett tax),原因是世界第三首富股神畢非德自認他繳付的稅款只佔其收入的百分之十幾(此數字在媒體中似乎每天都在變化),而他秘書的稅率則有33%;為了公平起見,要對超級富豪的入息徵收重稅,使他們的稅率不得低於中產,云云。

「畢非德稅」在今屆國會能夠通過的機會微乎其微,其現有版本是年收入一百萬美元以上的人,繳交的聯邦稅款不能少於收入的30%。

美國稅制複雜,這裏說的收入,是指經調整後的總收入(adjusted gross income),亦即總收入減去各種不用交稅的部分;假如收入超過一百萬美元,經七除八扣的計算後,總稅率不足30%(已包含社會安全稅)的話,便要另外加稅,補足至30%。


股神稅率超過44

對奧巴馬這種建議,共和黨認為是大選年轉移視線的把戲,目的是要使人忘記美國的財赤困局和高企的失業率。不過,核心的問題之一是,畢非德等超級富豪繳立的稅率真的低於他們的秘書嗎?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我們只要仔細看看美國的稅制便可知個究竟。

正如上文所說,美國稅制複雜,是否當中漏洞百出,富豪大有避稅空間,才致他們不用怎麼交稅?倘若真的如此,畢非德的避稅方法,眾人必會大感興趣,爭相效尤。畢非德敢於高調說自己的稅率低,美國的稅局也不去找他麻煩,當然是他沒有什麼見不得光的把柄。

美國人的慈善捐款可免稅,畢非德是要把大部分身家拿出來的大慈善家,是否因為他的捐款巨大,他的稅率才能下降至收入的百分之十幾?這不可能,美國慈善捐款的免稅額最多只能是收入的一半,就算捐出整份身家,收入中的一半仍要交稅,畢非德的稅率仍然應該極高。

真正的答案是,畢非德根本不是只繳交百分之十幾的稅,他的真正有效稅率超過44%!

畢非德的收入有兩個主要部分,第一是他付給自己的薪金,每年只有十萬美元,對他而言,微不足道,我們可以略過不理;第二是每年數以十億美元計的投資收入,他要繳付的稅款當然是基於他有多少投資回報。

美國稅制中有所謂「資本收益稅」(Capital Gains tax),倘若投資期超過一年,最高稅階的稅率是15%。畢非德和奧巴馬所引用的稅率,恐怕就是指此。但美國打工仔的聯邦稅率是累進的,薪俸稅的最高稅階稅率現時是35%,但2013 年開始將增至39.6%;此點尚未包括他們要繳交的社會安全稅和各自的州稅、銷售稅等等。

為什麼說畢非德的真正有效稅率是他總收入的44%以上呢?這是因為美國的投資回報要付稅兩次,而畢非德卻忘記了第一次的稅款。假設某人投資某公司,或購入該公司的股票,而該公司的稅前利潤是100 元的話,根據美國的稅法,該公司要先繳付35元的利得說,剩下的65 元才能分派給股東。

以此計算,假設畢非德擁有的公司稅前賺了100 元,他最後可拿回多少?交了利得稅後,他只剩下65 元,而這65 元又要再繳付15%的資本收益稅,最後只得55 .25元,他的稅率實際上是44.75%,而絕非百分之十幾。

我們若用香港的稅制作比較,按照畢非德的計算方法,富豪的稅率是零。這是因為香港有利得稅,但沒有資本收益稅;若不理前者,只算後者,富豪自然是不用交稅,但顯然,香港的富豪不會認為自己沒有交稅。


薪俸稅項學者倡廢

奧巴馬是否在大選年渾水摸魚,故意誤導人民?我們對此或許可以不用理會,但更重要的問題是,提高投資回報的稅率是否好事?哪種稅制更符合人民的利益?

這裏提到的稅制,不單是指美國的稅制,而是更廣義的對世界各地都有參考價值的稅制。

經濟諾獎得主普雷斯科特(Edward Prescott)去年10月底在科大演說,題目是「如何有效地為退休融資」,其內容一石二鳥,不但談退休融資,更重點提出要改革美國的稅制。

他的建議十分大膽,但完全有理據支持。他有三項主要建議:第一是完全廢除薪俸稅(此節與我近年來的看法不謀而合);第二是廢除利得稅等源自投資回報的稅收;第三是大幅增加銷售稅,以解決廢除薪俸稅和利得稅後所帶來的政府收入減少問題。

普雷斯科特的建議顯然與「畢非德稅」唱反調,但他關於稅制的研究多年前已經開始,當時尚未有「畢非德稅」這個名詞。對他建議的評估,我們應該從三個方面考慮:對總體經濟及社會中不同的群體是否有好處?是否公平?歷史上的經驗怎麼樣?

先從經濟效益說起。經濟學家都知道薪俸稅是有扭曲性的,稅率愈高,人民努力工作或勤奮向學所帶來的回報便愈低。

這樣不但會即時減低現時的收入,亦會減慢將來的長期經濟增長率,原因是教育或培訓的投資回報率會給稅收侵蝕掉;投資誘因減弱,自然影響個人和社會總體的收入增長率。

利得稅的影響與薪俸稅接近。利得稅愈高,投資的稅後回報便愈低,一樣會減低投資意欲,對長期的經濟表現會有負面影響。此種影響不用等很久才會體現,利得稅一加或一減,即時便會影響公司的股值,廣大股民的財富和收益會與公司的股值同步浮沉。

若世界無稅,當然是美好不過的,但有政府開支便要有稅,如果薪俸稅和利得稅都不再存在,另一些稅種卻是必需的。

我一向對在香港徵收銷售稅很有保留,但同時也同意它有多種優點,它能擴闊稅基不用多說,它的另一特點是減低即時的消費意欲,使人民更可能把收入用作投資,後者又會拉高經濟增長率。長遠而言,消費總量還可因經濟板塊擴大而日益增加。


愈加努力愈受「懲罰」

普雷斯科特按上面的稅制改革建立了一個定量模型,並用美國的真實數據加以模擬計算。這個模型的道理簡單,但計算卻極其複雜,他的團隊要把二百台電腦連結起來運算多個小時才得到結果。他發現,若用了上述的方案,美國人工作會更加勤奮,人均GDP 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條件下,會因此改革而上升42.5%;人民因要付出更多的辛勞,所以其總體利益上升沒有這麼多,但除笨有精仍有23.8%的增長。

這種得益,不但惠及今天的工作人口,對已退休的人士亦有好處,但最大的得益者是我們的下一代,這是因為長期經濟增長率上升後,對下一代的好處大於這一代。

在公平性方面,薪俸稅等同「努力稅」,愈努力工作的愈要受懲罰,是否公平,不問可知。若收入高的人自願捐助救濟窮人,這當然是大大的好事,但若被強制地把錢交到政府手上,使用權被官員和政客所把持,這又哪裏能使人安心?

至於利得稅,其稅率幾乎一定是劃一的,各公司的稅率十分統一,但這樣一來,某些自命主持正義的人所主張的累進制便不能存在。在現代社會,大多數人民,不論其收入高低,都會直接間接地擁有一些公司的股份(例如強積金便使多數港人成為各公司的股東),他們投資回報所要被扣除的稅款,稅率是一樣的,窮人與富人皆如是,這也稱不上有什麼公平性。

銷售稅卻反而可以是累進的,只要把奢侈品的稅率提高,必需品的稅率降低,便可以達到這個效果。富人因消費較多,他們要繳交的總稅額自然也會水漲船高。


兩項稅制有力廢除

不要以為上述的建議脫離真實,在經濟史上,薪俸稅和利得稅並非一直都存在。美國要遲至1913 年第十六次修訂憲法後,薪俸稅和利得稅才有法定的地位。

在此之前,美國雖因為要進行內戰,在1861 1872 年有徵收這些稅項,但稅率都極低,而且屢被質疑為違憲。

1913 年修改憲法後所制定的法例中,入息稅的稅率仍是極低,收入低於300 0 美元(等於今天66000 美元)的人不用交稅,收入在50 萬美元以上(等於今天1100 萬美元)稅階的,邊際稅率才是6%。而美國在內戰至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經濟極為蓬勃,創新發明極多(汽車、電燈泡、電話、留聲機等等),正是受惠於其零稅制帶來的激勵。

但好景不常,引入了這些新稅制後,政府自恃有錢在手,慢慢變得揮霍。在羅斯福總統年代,他曾試圖把最高稅階的稅率增至100%!他並不成功。但從19441963 年,最高稅階的稅率都是91%或92%。

零稅率與高達90%以上的邊際稅率,對港人來說,可能匪夷所思,但在歷史上(甚至今天的某些國家中)卻是曾經存在,我們不用大驚小怪,卻要小心研究其影響。

以今天香港的情況看來,銷售稅可能還是暫時無法推行的,但以政府儲備之豐,減利得稅和廢除薪俸稅倒是值得考慮的。


HKEJ   2012-2-13

2/06/2012

《競爭法》與貿發局應否獲豁免 (雷鼎鳴)

香港政府要訂立《競爭法》,最重要的目的,自然是希望防止壟斷或某些公司的市場力量過大。

什麼是壟斷?經濟學一般不以市場中是否只有一家或幾家公司去界定是否存在壟斷,界定準則是公司如何對產品定價。

在完全競爭的完美市場中,價格會等於產品的邊際成本,但如公司擁有一定程度的壟斷力量,價格會高於邊際成本。例如多生產一件產品需要一百元額外成本的話,但價格卻是一百零一元,那麼這家公司便正在行使壟斷力量,若定價是一百一十元,這家公司的壟斷力量便更大,如此類推。

經濟學家一般反對壟斷,因為它會造成資源分配失當,令社會受損。但事情往往有例外,在壟斷問題上,特殊的情況特別多,最顯淺的例子是創新產品,公司投入大量固定成本,開發出一種新產品(例如用數百億元研究出可治愛滋病的靈藥),但產品一旦推出後,生產的邊際成本卻可能很低,公司會不會願意以接近邊際成本的低價格出售此產品?

答案是不可能的,否則早前投入的開發成本便無法收回,以後誰也不敢用錢搞創新,因此容許創新產品搞壟斷是符合社會利益的。


避免壟斷兩種方法

有時情況比上述更複雜。1995 年以前,香港的銀行公會擺明車馬搞壟斷,所有銀行都要跟從公會的決定,統一把存款利率壓低至對銀行最有利的水平。如有銀行想多吸引存款,把利率升高,銀行公會竟有法定權力懲罰它。換言之,不肯同流合污搞壟斷反而是違法的。

1995 年後,銀行公會的利率協議逐步廢除,壟斷減少,本是大快人心的事,但世事如棋,銀行失去部分利潤,為了保持投資回報,自然而然地把業務擴充至一些較高風險的高回報領域。根據我與關蔭強十多年前的研究,投資在香港的銀行風險是比以前增加了。其後香港出現雷曼迷債等事故,我並不奇怪,這類業務,在銀行壟斷力量給打破前,銀行是不願沾手的。

現在《競爭法》的最終版本會是怎樣,我不得而知。《競爭法》出發點本善,但一刀切的難處是不易顧及到市場上千奇百怪的情況,表面不錯的條例往往反而破壞社會的總體利益,這在世界經濟史上是屢見不鮮的。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我們可以用兩種不同的方法。

其一是若認為某些市場有明顯的惡質壟斷,便只針對這些市場逐一立法(例如超市、汽油等等);這種方法的優點是不易殺錯良民,缺點是缺乏法理的一致性。

其二是先一刀切立法,再找尋一些特殊情況,對相關行業予以豁免;這種方法的優點是法理的一致性較強,缺點是等同把一些對社會經濟有貢獻的企業先假設為有罪,然後再研究可否對它們豁免。

政府似乎要走第二條路,香港的中小企對將來是否會無辜惹上官非,增加訴訟成本,感到十分擔心,這是情理之常。


不當法例社會損失

對於某某法例是否符合社會的總體利益,香港的立法和法院的裁判記錄其實並不良好,原因可能是法律界中人對社會和經濟問題缺乏訓練,認識十分膚淺。

這類例子在近來熱議的問題中已可信手拈來, 「雙非」孕婦帶來的重大社會成本,源頭正在於「莊豐源案」;港珠澳大橋的成本增加七十億元;外傭居港權大大損害香港中產利益(其實幾乎沒有得益者,外傭也不見得得益),種種例子不但不能彰顯法治的優越性,反而使人認為不當的法例會造成社會的損失。由此之故,在訂定《競爭法》及什麼行業得以獲得豁免的問題上,前車可鑑,我們必須特別小心,深入了解情況。

這裏以一案例說明問題的複雜性。

港人都知道香港的貿易發展局是一個半官方機構,它的主要工作是通過舉辦商品展覽等活動,協助香港的企業增加出口。現在問題來了,貿發局同時也管理著會展中心等展覽場地,現在被外國的競爭者批評為收費過低,因而在展覽業市場中佔有率太大,違反《競爭法》云云。貿發局及向它租用場地的中小企則認為,貿發局在《競爭法》中可獲豁免。

要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我們先要了解貿發局的性質。貿發局是1966 年成立的法定非牟利機構,正如上文所說,主要任務是要推動香港的國際貿易。它每年在世界各地搞的貿易展覽,有些賺錢,有些則明知虧本也要搞,目的當然是要幫助香港的出口商拓展商機。在香港搞的展覽,收費比它的主要潛在競爭者美國公司Global Sources 可能會便宜三成左右。


報關費用等同稅項

本來收費便宜是皆大歡喜的事,而且貿發局又非牟利機構(它的競爭者倒是牟利的),貿發局理所當然在《競爭法》中應獲豁免,但為什麼現在仍有爭論?問題是我們要搞清楚它為什麼收費可以比別人便宜。

我們可以有的第一個反應,便是它的非牟利性。賺取利潤不是它的目標,而壟斷企業的天職卻是要追求最大利潤,所以據此,我們已很難說貿發局是一個壟斷機構。第二個可看到的原因,是它搞業務經驗豐富,效率很高。貿發局在中小企及各商會(見下文)中的口碑雖然很好,但我們不能據此斷定它的效率必然比牟利的競爭者為高。

第三個原因才是最重要的原因——貿發局每年都得到政府的資助補貼。這種補貼的比例,近年不斷下降,1999 年佔貿發局總收入的25.54%,2009 年已跌至16.

61%,數額達三億七千四百八十萬元。

有了補貼,其競爭者自然會問,這是否不公平競爭?香港市民也會問,這是否慷他人之慨,誤用了納稅人的錢?但這些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皮相之見。

每年三億多元的「補貼」從何而來?

香港本是自由港,除了汽車和一些奢侈品外,香港並無進出口關稅。不過,進出口商卻要繳交一種稅叫「報關費」,其收費標準是進出口報關單中首四萬六千元便須繳付五角,接著每一千元要交二角半。在2007 08 年度,報關費共有12.79 億元(收取報關費的行政成本是1.21 億元),遠遠大於當年政府補貼貿發局的3.5 億元。香港的進出口商當然不樂意在自由港中要交稅,但他們得到政府的承諾卻是這筆錢的一部分可回饋他們,而回饋的方式正是補貼貿發局,從而使到貿易展覽的收費可以降低。

由此可見,貿發局的部分收入正是源自出口商(幾乎都是中小企)所繳交的「報關費」,其運作模式近似一些團體搞的「合作社」,會員共同繳交「會費」後,可得到一些有價錢折扣的服務,亦即出口商可得到貿發局商貿推廣活動的服務。

他們認為,既然早已繳了費,展覽租金得以減價是理所當然的。

這種觀點甚有道理,但取消「報關費」,同時又取消對貿發局的補貼又如何?

去年,我的同事梁兆輝教授受貿發局委託,對此問題進行調查(我也有參與,但梁兆輝及他率領的團隊才是主要的工作者)。梁所做的工作之一,正是訪問了香港四大商會的負責人及代表二十七個各行業商會的二十八位領袖,又以問卷形式抽樣調查了五百四十八位中小企出入口商人的意見。他們幾乎全部都認同現有的運作模式,亦即繼續繳交「報關費」,但政府要補貼貿發局,而貿發局收取的租金不能太貴。


運作有效不宜亂改

梁兆輝報告中有詳細的數據,其中一項我特別感興趣。假如取消了補貼,參與展覽的客戶多付三成或以上的租金,那麼他們會損失多少?答案是每年三億多元,這正正與政府補貼的三億多元十分接近。

但若沿用現在的模式,貿發局還可帶來不少額外的利益,例如可在海外及內地多替香港搞貿易推廣活動,而活動沒有官方或半官方的參與,別人未必買賬。由此可見,現有模式對減少經濟中交易成本甚有幫助,而且運作良好。但凡運作不錯的制度,最好不要動它。

報告中亦有一項發現,以現時情況,貿發局根本沒有多大的市場力量。對展覽場地的需求彈性是1.88,貿發局若加價1%,但生意量會下降1.88%,貿發局的總收入反會減少,負擔得起展覽的進出口商也會大降。在需求彈性這麼高的市場中,我們很難視這個不牟利的貿發局為壟斷企業,它在《競爭法》中應列入豁免名單。

貿發局若獲豁免,真正的得益者應是中小企及其僱員。世界經濟風雲變幻,危機四伏,在內地打入銷售市場也殊不容易,立法者絕不應胡來,破壞行之有效、對港有利的營運模式。

HKEJ  2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