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談到今年世界未必和平,意猶未盡。「兵者,凶器也」,但絕大部分港人根本未經歷過戰亂,不知戰爭可凶險到甚麼地步,心理上容易因主觀良好願望而麻痹大意,不會去思考如何減低戰爭的可能性,但負責管治國家的人卻絕不能如此。
我的長期讀者當會知道,我相信「狹路相逢勇者勝」,若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欺了上門,忍讓只會帶來更多問題,沒完沒了。但勇不等於匹夫之勇,對戰爭的後果我們必須計算清楚,心中有數,才可作出正確而且不使人懷疑你是在「拋浪頭」的政策選擇。這裏先討論戰爭的代價。
戰爭必要付出的代價首先是軍費。就以美國攻打伊拉克及進駐阿富汗的戰爭作例子,諾貝爾獎經濟學家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估計,直接經濟代價起碼高達三至五萬億美元,這便大約等於美國GDP的四分之一了,一場中型但曠日持久的戰爭要耗掉這麼多錢,人民負擔不可謂不大。但美國已算「幸運」了,它的軍隊只跑到別人的地方打仗,本國的資產沒有因戰禍受損,伊拉克、阿富汗等被人「打到埋身」,當然損失慘重得多。
長期性經濟後果禍延下一代
付出了軍費後是否便萬事大吉?在政府付出巨大支出後,很少會沒有長期性的經濟後果。政府可能要多印鈔票,這會造成通脹。政府也可能要舉債,禍延下一代。但這些代價,恐怕都比不上生靈遭到塗炭來得嚴重。
有人認為戰爭可刺激經濟,創造就業,三十年代的大蕭條不是靠二次大戰才完全結束嗎?戰爭的確可降低失業率,壯丁都被抓去當兵,失業率自然下降。大量製造武器也會推高GDP的數值。
不過,我們不要忘記,戰爭是消耗性的活動,帶來破壞。生產了武器後,又用它來破壞,比在地上打了洞後又再填平更不能促進人民生活的進步,這是哪門子的經濟增長?有說武器的研發可刺激科研,這是對的,但把資金直接用在科研不是更有效嗎?
由此可知,戰爭是很壞的選擇,只能在極不得已時才能為之。甚麼是極不得已?就是敵人得寸進尺,不斷測試你的底綫,那麼捍衞國土是必要的,否則整個國家會被蠶食。要使敵人不敢這樣做,便首先使他們相信你有作戰的能力及意志,並且要對方也承受起戰爭的慘痛代價。
如何「不戰而屈人之兵」
「不戰而屈人之兵」當然是比戰爭更好的結果。軍備可以看成是一種消費上的浪費,但沒有軍備,又如何可以「屈人之兵」?國際關係講求利益,中國要教化日本及美國,要它們承認侵略釣島的不義嗎?
看看美日近來顛倒是非歪曲歷史的言論,便可知此路不通。中國國防開支保持在GDP 2%左右很可能是適當的政策。中國經濟日漸龐大,2%的GDP絕對值也會水漲船高,對日美都會有威脅作用,從而有利避免真正的戰爭。
(Sky Post 201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