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2013

教車師傅與政府干預市場 (雷鼎鳴)


上周有則不起眼的小新聞,涉及香港駕駛學院的一些教車師傅抗議資方薪水太低,而且師傅若遭解僱,無法轉到其他的駕駛學校任教。


這類勞資糾紛的新聞本來經常可見,沒有甚麼大不了。不過,只要發掘一下,立時可見其背後隱藏不少經濟學,十分有趣。


據一些報道所言,在該學院任教多年的師傅,入息隨時只得業內其他的師傅一半左右,所以該學院師傅存有不滿。為甚麼會這樣?驟眼看來,一種可能的解釋是該學院能提供薪水以外的一些優厚條件,例如讓師傅有機會通過工作而受訓,更好的掌握教車技巧,將來更有專業水平,收入更高,否則在自由市場中若是別處可給予更高薪酬,自己又有能力的話,為甚麼不轉工?



學院專用師傅牌 不算違法

上述解釋在另外一些行業中大有道理,但細察之下,卻可發現香港的教車行業十分古怪,上述所說不通。


原來在港當教車師傅,首先要取得運輸署所發的牌,否則無法執業。除非是在上述的香港駕駛學院工作,該學院的師傅,可得學院的專用師傅牌,教車不算違法,但一旦離開,這個專用師傅牌便立時失效!離職的師傅乾脆申請運輸署的「個人牌」不就解決問題嗎?沒有這麼容易,此等「個人牌」的總數,多年來未有增加,現時只有稍多過一千個,要有持牌人主動放棄或離世,才有新的牌照推出補充,抽籤中獎者才可獲得資格。


「個人牌」數量多年不增有甚麼後果?這顯然會為持牌人帶來價值,在經濟學中我們稱之為「租值」(rent),意義等同擁有一塊限量土地,可以不停收租。持牌人所擁的「租值」是以他們能收取更多工資為形式所出現。




租值潛在商機轉移

有「租值」便有潛在商機,除了聽天由命等候抽籤外,如何才能把這些「租值」搶到手中?駕駛學院的方法頗為神奇,不知它過去用甚麼方法說服了政府,在它那裏工作可以不用持有「個人牌」,在別處卻需要。


這種制度的後果是該駕駛學院可以壓低旗下師傅的工資,又不用擔心他們能轉工,經濟學上這叫「買家壟斷」(Monopsony),即只有該公司才能買入師傅的勞動服務。換言之,該駕駛學院能成功的把限量「個人牌」所造成的租值奪到自己手上。
如此制度,當然殊不公平,既有壟斷,又有獲得特殊利益的公司與個人,駕駛學員又要付較高學費。但這些問題的源頭是甚麼?不是自由市場機制,而是政府的干預造成!政府若不把師傅牌限量,但又容許該學院有特權,市場機制可帶來更好的後果。


在美國,只要有駕駛執照,便可教朋友學車。在香港,若放開市場,取消「個人牌」或大幅增加個人牌數量,後果是甚麼?「個人牌」的價值當會下降,教車師傅薪酬應聲下跌,但原本沒有牌的師傅收入卻可上升。更大的好處是消費者,亦即學員的學費可以減少。用經濟工具不難證明,對社會的總體利益是利大於弊

 

(Sky Post   20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