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動亂已有兩個多月,它何時會結束?用甚麼形式結束?
我沒有水晶球,只能根據已知的事實作出推論。事到今天,結束的主導權其實已不在黑衣人或他們背後的推手那邊,特區政府一樣無能為力,決定權幾乎全操在中央政府一念之間。黑衣人後面雖有推手,但我不相信其指揮系統可以叫停便停。他們也許都相信「抗爭才能改變,寄希望於人民」,但大量的港人根本反對黑衣人擾亂社會的做法,人民並非黑衣人的靠山。至於用抗爭手段,必要的條件是實力對比,面對並無鬥爭意志的香港政府,黑衣人可輕易通過抗爭手段取得一些勝利,但面對實力強大千百倍而且有鬥爭意志的中央政府,無理的抗爭反容易使自己墮入萬丈深淵,黑衣人並無永續抗爭的能力。中央本來寄望特區政府自行解決問題,但後者顯然無此能量,所以整個事件的結局還是要看中央的決定。
中央的計劃雖未公佈,但卻是有跡可尋。本周有兩件大事值得注意,第一是以中共中央及國務院的名義宣佈,支持深圳成為「先行示範區」的全球性標杆城市,這意味着香港在中央眼中的重要性已被深圳取代。第二件事是周二凌晨新華社發表了一篇題為《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難逃法律的審判》的「時評」。在中國訊息體制中,「時評」的權威性很高,要獲得中央部門批准才能發表。
這篇「時評」把中央的立場說得清楚,黑衣人的違法暴力行徑已經「冒犯國家尊嚴,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難逃法律的審判。」「時評」也再次重申,「三條底線」不能觸碰:「絕對不能允許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絕對不能允許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絕對不能允許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敢觸碰的人一定要承擔法律責任,「在這點上沒有模糊空間可言。」
港人一般不習慣看內地的官方文件,但上面的用字措詞,我相信已顯示中央已為香港的暴亂定了性,而且認為「暴徒和幕後操縱者的真實面目和陰險圖謀已經徹底暴露」,黑衣人現時還在提出五大訴求,是否已時空錯置?中央有了定性,除非有重要新形勢出現,否則具體行動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本周一李浩然在《明報》有篇文章,對中央可根據《基本法》採取甚麼行動,有詳盡的分析。李是《基本法》專家,且是消息靈通之人,他的看法,別具份量。
根據《基本法》十八條,如果人大常委因香港發生特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誰決定香港是否進入緊急狀態?是人大常委會,雖然他們本周開會,但這並不等於他們即將便公佈決定,尤其是習近平去了甘肅視察。
根據李浩然對《基本法》的分析,一旦人大常委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那麼全國性的相關法律立時便可在港實施,又因為內地與香港司法體系不一樣,很多案件不會在香港法院審理,改在熟悉全國法的內地法院進行。根據中國的慣常做法,服刑地點一般與審判地相同,即被判刑的暴徒很可能在內地監獄坐牢。此點也是我以前讀《基本法》時的理解,李浩然則是詳述了當中的理由。至於誰去執法?原來中國法律早有規定,這是武警的責任。按照這個邏輯,內地派武警來港的機會很大,香港一些評論人不明中國的法律,對此未必了解。
我並不認為目前有需要召解放軍來港,解放軍是對外的,武警則是對內平亂。有些人認為一旦啟動十八條,一國兩制便會完蛋,我不同意這觀點。香港若沒有人貪勝不知輸,製造暴亂,當然毋須動用十八條,但樹欲靜而風不息,既然出現了特區政府應付不了的暴亂,當前急務便是止暴制亂,若無十八條,我不相信問題可以解決,香港的建制與只佔一小部份人口的暴徒及幕後推手,矛盾是敵我的,無法化解。但假如森嚴的律法有足夠的嚇阻力,暴亂得以停止,香港政府還可乘機掃除一些嚴重阻礙香港經濟發展及不斷製造社會政治矛盾的制度,大亂後可得大治。不過,香港必會不是從前的香港,可能會變得與新加坡十分接近。此類問題,將來再詳談。
(Headline Daily 2019-8-23)
我沒有水晶球,只能根據已知的事實作出推論。事到今天,結束的主導權其實已不在黑衣人或他們背後的推手那邊,特區政府一樣無能為力,決定權幾乎全操在中央政府一念之間。黑衣人後面雖有推手,但我不相信其指揮系統可以叫停便停。他們也許都相信「抗爭才能改變,寄希望於人民」,但大量的港人根本反對黑衣人擾亂社會的做法,人民並非黑衣人的靠山。至於用抗爭手段,必要的條件是實力對比,面對並無鬥爭意志的香港政府,黑衣人可輕易通過抗爭手段取得一些勝利,但面對實力強大千百倍而且有鬥爭意志的中央政府,無理的抗爭反容易使自己墮入萬丈深淵,黑衣人並無永續抗爭的能力。中央本來寄望特區政府自行解決問題,但後者顯然無此能量,所以整個事件的結局還是要看中央的決定。
中央的計劃雖未公佈,但卻是有跡可尋。本周有兩件大事值得注意,第一是以中共中央及國務院的名義宣佈,支持深圳成為「先行示範區」的全球性標杆城市,這意味着香港在中央眼中的重要性已被深圳取代。第二件事是周二凌晨新華社發表了一篇題為《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難逃法律的審判》的「時評」。在中國訊息體制中,「時評」的權威性很高,要獲得中央部門批准才能發表。
這篇「時評」把中央的立場說得清楚,黑衣人的違法暴力行徑已經「冒犯國家尊嚴,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難逃法律的審判。」「時評」也再次重申,「三條底線」不能觸碰:「絕對不能允許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絕對不能允許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絕對不能允許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敢觸碰的人一定要承擔法律責任,「在這點上沒有模糊空間可言。」
港人一般不習慣看內地的官方文件,但上面的用字措詞,我相信已顯示中央已為香港的暴亂定了性,而且認為「暴徒和幕後操縱者的真實面目和陰險圖謀已經徹底暴露」,黑衣人現時還在提出五大訴求,是否已時空錯置?中央有了定性,除非有重要新形勢出現,否則具體行動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本周一李浩然在《明報》有篇文章,對中央可根據《基本法》採取甚麼行動,有詳盡的分析。李是《基本法》專家,且是消息靈通之人,他的看法,別具份量。
根據《基本法》十八條,如果人大常委因香港發生特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誰決定香港是否進入緊急狀態?是人大常委會,雖然他們本周開會,但這並不等於他們即將便公佈決定,尤其是習近平去了甘肅視察。
根據李浩然對《基本法》的分析,一旦人大常委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那麼全國性的相關法律立時便可在港實施,又因為內地與香港司法體系不一樣,很多案件不會在香港法院審理,改在熟悉全國法的內地法院進行。根據中國的慣常做法,服刑地點一般與審判地相同,即被判刑的暴徒很可能在內地監獄坐牢。此點也是我以前讀《基本法》時的理解,李浩然則是詳述了當中的理由。至於誰去執法?原來中國法律早有規定,這是武警的責任。按照這個邏輯,內地派武警來港的機會很大,香港一些評論人不明中國的法律,對此未必了解。
我並不認為目前有需要召解放軍來港,解放軍是對外的,武警則是對內平亂。有些人認為一旦啟動十八條,一國兩制便會完蛋,我不同意這觀點。香港若沒有人貪勝不知輸,製造暴亂,當然毋須動用十八條,但樹欲靜而風不息,既然出現了特區政府應付不了的暴亂,當前急務便是止暴制亂,若無十八條,我不相信問題可以解決,香港的建制與只佔一小部份人口的暴徒及幕後推手,矛盾是敵我的,無法化解。但假如森嚴的律法有足夠的嚇阻力,暴亂得以停止,香港政府還可乘機掃除一些嚴重阻礙香港經濟發展及不斷製造社會政治矛盾的制度,大亂後可得大治。不過,香港必會不是從前的香港,可能會變得與新加坡十分接近。此類問題,將來再詳談。
(Headline Daily 201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