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2014

民粹、自由主義民主與普選 (雷鼎鳴)


6月9日,《明報》公布的一個民調結果,對我們評估香港的形勢甚有幫助。民調的受訪者被問到一個問題,如果有一人一票的特首普選,但泛民卻被排拒當候選人,那麼他們會否接受這制度。民調發現57%的人會,28%的人則不會接受。

 

  有些人或許會批評為何大多數港人如此無腰骨,肯接受一個沒有充分選擇的「假普選」?我也不認為有必要排拒泛民當候選人, 但我們若真正掌握民主理論,明白民主的局限性,便會發覺這57%的「務實」港人其實大有智慧,比其他人更清醒,他們不經意地掌握了民主理念的最重要一環,想法與美國開國之父之一及其憲法主要撰寫人麥迪遜總統(James Madison)一脈相承。

 

  只是民主制度的僭建

 

  麥迪遜認為民主有兩個充分及必要的條件,即普及參與和當選人任期要設限。只是小圈子的選舉,大多數人無法參與,當然算不上民主。但更重要的一點是任期有限,讓選民每幾年便有機會踢走不稱職的當選人。這兩個條件平實簡單,不會滿足到很多人對民主的種種憧憬, 以及沒有提到一些人以為民主制度必須擁有的特質, 例如公平、投票結果能使民意得到彰顯等等,這些特質雖然很有意義,但其實它們都只是民主制度的僭建,沒有任何民主機制能保證這些目標可達到。

 

  自上世紀四十年代開始,不少數理經濟學家開始研究民主理論,諾獎得主阿羅(Arrow)所證明的「不可能定理」(Impossibility Theorem),發現一些與理性有關的條件,竟與民主所要求的不能什麼事都由一個獨裁者說了算,邏輯上互不相容,震驚學術界。到了七十年代左右,學術界已累積到大量新證明的定理,民主理論日見完備。在政治學界,有相當一批人也接手了經濟學家闖出的新路向,建立了一個「真實世界政治理論」(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學派,其領軍人是後來當上了美國政治學會會長的黎卡(William H. Riker),他有一本半通俗的名著《自由主義對抗民粹主義》(Liberalism Against Populism ),把一整套經過大量人等嚴格證明過的民主理論經過簡化後總結起來。 因為這個學派的理論脫胎自經濟學,所以我可能較讀政治學的人更能領略其重要性。香港負責政改的官員若閱讀此書,相信會有大有得益。此書是伴我三十寒暑的秘笈,我二十年前在本報寫了篇《五四運動七十五年祭談民主與科學》便受其影響。

 

  香港有團體說要爭取「真普選」,否則寧願一拍兩散拉倒也不要「假普選」,儘管後者也是普及參與的一人一票選舉。什麼是「真普選」?他們說的似乎是一定要有「公民提名」及不可有篩選。若據此定義,則世上多個民主國家的選舉也不可稱作「真普選」。與其在民主制度上加上此等僭建,不如像學術界般把一些理想的特性列出,作為衡量某選舉機制的準則。不過,此事並非如此簡單,黎卡在他書中的第四章便列出了六個條件, 都是一些不證自明大家都希望選舉機制能包含的特性。 不過,學術界卻證明了這些條件在深層次的邏輯上竟是不能並存的,沒有任何的選舉制度能同時滿足這六個條件。換言之,任何普選制度都不會完善,必有一些合理的條件不能達到。既然如此,所謂「真普選」,若是指機制完美無缺的話,便只可能是一種空洞無用的概念。

 

  不同方法得出不同結果

 

  不少人對民主執著,是認為它可彰顯民意。這其實已屬於民粹主義的觀點,此派人認為,民主選出的政府,或其民選立法機關所制訂的法律,應該包含著人民的「共有意志」(General Will),此詞來自盧梭,但在此我們也可稱它作民意。但什麼是民意?人民顯然都各自有其個人意見,在一個分化的社會,此事更為明顯。 既然人人意見都不盡相同,我們如何可把其總結起來,作出一個合乎所謂「民意」的決定?眾所周知,辦法是靠不同形式的選舉投票制度。

 

  選舉投票是民主的核心, 但投票結果便等於民意嗎?這裏有一系列無法克服的困難。

 

  第一個是「投票悖論」(Voting Paradox)現象。在相當廣泛的條件下,我們很容易墮入一個困局,根本無法搞清哪一個候選人才是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假設有一種情況,若人民在A與B之間選擇,A會勝出,在B 與C 中選,B 會勝出,C 與A中選,C 會勝出,正是一物剋一物,哪一個選擇最能體現民意?答案是無法決定。

 

  「投票悖論」在實踐中只是偶然才會出現,但第二個困境卻是更加麻煩,它出現的機會大得多。假如我們有多個投票機制可用,而每一個機制大家都認為十分合理,符合民主的「國際」標準,但若用不同的機制卻會得到不同的結果,選出的人大不一樣,那麼,我們又如何可判斷哪一個結果才是真正體現民意?

 

  不要以為這不可能出現, 我在校內校外的各種委員會中多次見識過大家要爭論用什麼方法投票與計票,因為大家都早已知道用不同方法會得出不同結果,儘管每一種方法都是合理的。舉一個例子:假設有六人投票,共有三個候選人A、B、C可供選擇。第一人的偏好次序是ABC,即最喜歡A,B次之,最不喜歡C;第二人也是ABC;第三人是BAC;第四人是CAB;第五人也是CAB;第六人是CBA。

 

  若用一人一票制,即這六個人每人都只投給他最喜歡的選擇,A會得到2票,B得1 票, C 可得3 票勝出。再考慮另一方法,即所謂的「保爾達計算法」(Borda Count),每人給予最喜歡的選擇3票,第二選擇2票,第三選擇1票。聰明的讀者可輕易算出, 在上述例子中A 可得13 票,B可得11 票,C 得12 票,A 勝出。由此可知,就算各人誠實投票,不同的民主機制會得到不同結果,哪一個才符合民意?這無法斷定。

 

  第三個困難最麻煩,因必然出現。經濟學中有一些數學定理證明,投票者有誘因進行「策略性投票」。什麼是「策略性投票」?它是指有些人故意不如實按自己真正的偏好投票,意圖改變不利自己的結果。這類例子我過去二十年來的文章及在經濟學入門的課堂中都舉過不少,這裏再舉一例。

 

  曾與朋友討論提委會篩選出特首候選人的方法。 假設提委會中有甲和乙兩大陣營(各自人數接近或差別甚大都可以),每個陣營中都各自有一強有力的候選人和一並無民望的候選人。假設提委會最終要篩選出二至三人供公眾投票(弄出更多候選人也無不可)。提委會無論每人可投一票或多票,都要考慮如何才能增加自己心儀的人最終勝出。 甲方的正確策略應是把足夠的票投給自己一方的強候選人,其餘的票並不應投給己方的弱候選人,而是投給敵方的弱候選人,這樣做的目的是希望最終出閘的是己方的強候選人和敵方的弱候選人。

 

  把票投給對方的弱者正是要他的票比其強者更多, 從而使到他們的強者得票不及弱者而出不了閘,在最後的普選對決中威脅不到己方的強者。有朋友說此分析不能隨便提出,否則引起傳媒的轟動,我相信這絕對不會有什麼轟動,因為這是很常用的策略,我自己在很多投票活動中也見識過,上面提到二十年前寫的那篇文章也談過。但我們不可忘記,甲方可以這樣做,乙方也可採同一策略,最後結果可以是大熱倒灶,選出來參與普選的都是平庸之輩。

 

  沉默大多數懂得務實

 

  要注意,以上只是一例子。經濟學的文獻中及黎卡的書中早已證明了,任何的投票制度都必然有策略性投票的空間,結果可以被操控。此種證明是用嚴格數學作出的, 沒有人能推翻其結論,但會否各選民都極其誠實,沒有採取此等策略呢?將來我會撰文討論這方面在實踐中的證據。又或選民是否要很聰明才懂得這樣做?不需要,選民中只要有一小部分人懂得,其他人有樣學樣便可以。況且找出這些策略性投票的方法並不困難, 在別人提出某種他們認為是天衣無縫的投票機制時,我有九成把握在15分鐘內便找到其破綻,屢試不爽。正如金庸所說,任何招式都有破綻,在投票問題上,就算未有練成「獨孤九劍」的,一樣可輕易找到。有些人若誤以為可找到一些完美的「真普選」,最終只會陷入狗咬著自己尾巴團團轉的邏輯困局。

 

  上述的分析是否等於說民主制度一無是處?非也! 若我們降低對民主不切實際的要求,按麥迪遜的思想,亦即黎卡稱為「自由主義」的民主觀,民主其實大有作為,關鍵是任期設限。一個當上了總統或行政長官的人,大多都會很渴望連任,若其任期有限,每幾年要再選一次,他會怎樣面對這些選舉?他起碼有兩個考慮。第一,若他表現差勁,民心盡失,他下次再當選的機會便大降。第二,若他引入了對人權毫無保障對別人有壓迫性的制度,在他下台後,別人一樣也可用同樣的壓迫工具對付他,任期設限使到他不敢肆無忌憚的這樣做。但根據上文的分析,任何選舉制度都可以出錯,好的議員或官員都可能被人「出術」趕走,差勁的卻一樣有機會留下。既然如此,在任的長官又怎會怕任期設限的制約?他怕的,如果他過分惡劣,他將來雖不是必定難以連任,但要下台的機會卻會增加,這已足夠對他構成壓力。

 

  由此可知,沒有完美的民主制度。所謂「真普選」,也絕不能保證結果能體現民意。追求此等不存在的完美,等同把海市蜃樓視為真實一樣。我們不用對民主制度抱有過高的期望,看不懂它的局限,但若明白麥迪遜的思想,便知道一人一票及任期設限,已是民主的全部基礎。加入其他特質,如是否符合《基本法》、是否有公民提名等, 雖或各自有其道理,但這些已不是民主的核心,跟普選的「真假」並無必然關係。

 

  但社會若在非核心的細節上爭論,甚至想一拍兩散,拉倒普選,這卻是對港人有損無益,十分不智。正因如此,我雖深明任何政改方案都不可能沒有漏洞,但仍與朋友倡議一個走中間路線的「G-13十三學者政改方案」。按《明報》的民調結果,港人中的沉默大多數懂得務實及掌握要點,他們的智慧不容忽視。

 (HKEJ    2014-7-11)

 

 

愛國與司法獨立 (雷鼎鳴)


《白皮書》發表後,有部分法律界及司法界人士對白皮書中包括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在內的「治港者」要愛國一說,頗有微言,認為這會使到香港司法不能再獨立。我對此頗感疑惑。


1996年9月9日《南華日報》有篇很有趣的報道。事緣當時香港共有49位英女皇御用大律師,他們及法官都曾宣誓向英女皇效忠,那麼在新政府接手後,他們及法官們需不需要重新宣誓,向新政府效忠?當時的大律師公會主席李志喜被訪時,認為就算再宣誓一次也應該不會影響法官的工作,不過,她傾向不用多此一舉,因沒有法官會突然走出來說他對女皇效忠的誓言仍生效,不會承認新的政權。


英法官效忠女皇 亦不影響公正

李志喜的判斷,當年也許合情合理,但今天局面有變,難免有人會心生疑問,以前的宣誓按常理應是終身不渝的,究竟司法界需不需要重新宣誓,表明放棄以前對英女皇的效忠?這問號雖合理,但我認為回歸已十多年,用人不疑,我們也許不必再深究了。不過,從前的誓辭卻不能不使我們思索一下其中所引伸的含義。


效忠女皇,比愛國更具體。假若女皇或她的親人犯法,法官可如何維持獨立?若只是要求法官愛國,法官秉公審案,就算得罪皇親國戚,也可推說是愛國之舉,捍衞國家總體利益之心可昭日月。香港的《基本法》只要求愛國,沒要求法官宣誓效忠中國共產黨或效忠習近平,層次比效忠女皇還寬鬆得多,怎麼愛國便與司法獨立有衝突?曾經宣誓過效忠女皇,而又認為愛國會干預司法獨立的法律或司法界人士是否有雙重標準?


不要以為香港才有人要宣誓效忠女皇,在英國本土,法官的誓辭,不但表明要效忠女皇,而且忠誠要延伸至她的後代及繼任人。此等誓辭源自1215年的《大憲章》,是皇權與貴族討價還價之後的妥協結果。不過,英國的法官縱然曾發誓要效忠女皇,世人又何曾質疑過英國沒有獨立司法制度?由此可知,香港的司法界及御用大律師既然不少人都曾宣誓效忠女皇,但又同時相信英國及香港的司法獨立,那他們又如何可說愛國與司法獨立相矛盾?


基礎法律課程 闡述公義管治人

若英國及香港過去的例子仍不夠,我們可再參考美國的例子。美國聯邦政府的各級法官就職時都要宣誓,當公義的管治人(administer justice),及忠於美國的憲法及法律。有人認為司法界不是管治團隊的一部分,在三權分立的社會,政府包含立法、執法與司法,各自獨立,司法界當然與執法部門不同,但有法律教授告訴我,法律101的課程中都有說明法官是公義的管治人,那麼《白皮書》中說各法官也是「治港者」的一部分,這又與《白皮書》中屢次強調的司法獨立有何矛盾?我懷疑香港部分法律界中人根本便沒讀過《白皮書》。


美國的法官要愛國嗎?我在美國生活過多年,深知若法官曾有過不愛國的行為,那麼在政治上此人幾乎不可能當上最高法院的法官,總統若任命他,不在國會中引起軒然大波才怪。就算不理政治因素,只看美國的憲法,其第三條第三節便有說明叛國罪(Treason)。在戰爭時期若有人通敵賣國,削弱己方力量,最高可判死刑,最低坐牢五年。但美國憲法聲明,叛國罪不會株連(Corruption of Blood),此節已比英國寬鬆,英國叛國者的財產家屬不得繼承。美國聯邦政府的各級官員及法官因都曾宣誓在國內外的敵人前捍衞憲法,所以自然不容許叛國且要懲罰叛國者,這當然是在行動上顯出他們都過得了「愛國」的門檻。美國的法官不會宣稱自己不愛國,美國人也不會無聊地量度他們愛國的強度,但我們也不會說美國的法官因不會叛國所以其司法制度不獨立。


由此可知,愛國與司法獨立相矛盾一說,只是一個偽命題。持此觀點的法律界人可能有雙重標準。是否如此,希望法律界中人有以教我,但解說者不應是曾宣誓向女皇效忠之人。

 

(Sky Post   2014-7-11)

7/07/2014

香港應否重設租務管制? (雷鼎鳴)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找人傳給我一份文件,是要提交給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有關「租務管制」的研究報告,我猜這是要收集意見吧。


香港過去曾設立過租金管制,後來廢除,現在房屋價格高企,應否重設?經濟學101的答案很清楚,租金管制會造成資源錯配,更多的人租不到房子,租金也不見得能下降。再進一步分析,可以發現此政策有得益者,也有人會蒙受損失,但社會的總體損失大於總體得益。租金管制會造成租房短缺,業主不肯把樓租出,對於能以低價租到房子的人來說,他們是得益者,但有相當人會因房屋短缺,就算肯多出錢也租不到房子,他們是受害者。業主的收益被壓低,當然也是受害者。


租管推高租金 租客難覓放盤


上面的又是經濟學的初級理論,在實際世界中,可能發生的情況又較為豐富有趣。三藩市是一個有租金管理的地方,當地房屋昂貴,直逼香港,又因離開它四、五十公里的矽谷僱有大批年輕的科技人才,而這些人很多都喜歡三藩市市區的生活方式,就算每天要坐長途巴士上班也要住在此地,他們又因年紀尚輕,積蓄無多,買不起樓,所以都倚靠租務市場,房租自然也貴得驚人。種種條件與香港頗有相似之處,它的租金管制的經驗也就特別值得香港參考。


第一條經驗是租金管制反而把租金推高!從業主的角度而言,一旦把房子租出,以後加租的幅度便受到限制,縱使不斷有人要湧入城中居住,付出昂貴的租金也在所不惜,業主既不能趕走住客,也加不了多少租,所以最好的自衞方法便是在訂定租約時已把將來的情況也考慮在內,先收極高的租金再算。


「租霸」加深業主租客矛盾


第二條經驗是住客會很難找到房子。租客被業主面試時,幾乎要被查家宅。一些年輕人為求獲業主青睞,甚至會為自己的生活製作短片,附以履歷介紹信畢業時的成績等等不一而足,以求證明自己生活檢點,不會做無賴不肯搬走。業主為何要如此謹慎﹖因他們害怕租客一旦住上了,就算幹下甚麼事也趕不走他們,更遑論加租。


第三條是「租霸」時會出現。當外間市場已升至遠高於合約中所列明的租金時,住客當然不願搬走。有些租客還當上二房東,做「包租公」、「包租婆」把單位內部分地方以更高租金分租出去。如此一來,二房東自己不用付出代價便可有屋可住,甚至有盈餘,但業主卻仍然只能收低租,但卻莫奈何。


其實我也曾是香港租務管制的得益者,很多年前曾租住過一個有租金管制的單位,後來分租出去,「不熟不吃」,租客都是一些文化界及傳媒人,後來這些人在社會中都頗有影響力,我家中時會有各方君子跑來過夜,有點像文化沙龍,大家吹水,最重要一點是,我這個包租公倒是不用花費多少便有屋可住。業主因早已移民,不去追究我,否則必會黑口黑面。


第四條是業主與住客矛盾可以很深,家宅不寧。若租金與市場太過脫節,住客又有合約保護,業主可怎麼辦?答案之一是住宅盡量不維修,斷水斷電層出不窮,總之千方百計務求住客住得辛苦,最終受不了而自行離去,業主便可用高得多的價錢再把房子租出。


以上所說都有大量真實個案支持,問一問三藩市的親友便可得知。政府的研究報告中也有引用一些學術研究證明租金會因管制反而增加。香港的立法會議員不宜頭腦簡單,隨便支持甚麼租金管制,否則港人住屋便更加困難,增加土地及建屋量才是最根本方法
。

 

(Sky Post    2014-7-7)

7/04/2014

核心基金改善退休保障 (雷鼎鳴)


積金局建議設立「核心基金」的諮詢文件,我認為方向正確,對提高強積金的表現大有好處,可助化解香港一個重要的社會矛盾,不過,其建議也許尚不夠徹底。


該建議是要每一個強積金計劃都要成立一個「核心基金」,各供款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把資金放在此基金中,若他們沒有行使選擇權,則供款自動會存在這基金之內。基金的管理費設立上限,是資產總值的0.75%,比現時強積金收費的中位數幾乎低出一個百分點。核心基金會投資在一些較高風險但較高回報的項目上,但隨着供款人的年齡增長,風險承受能力下降,基金的投資組合會慢慢趨向較低風險項目上。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建議言之成理。若要更深刻了解建議方向為何重要,我們需要對不同形式的退休保障作一概括性的檢視。



政府稅收 不夠支持社會福利




退休保障不外乎幾種方案,在傳統社會中,主要是靠多生孩子並培養其成材,可得養兒防老之效。在此等社會中,若沒有大量生產子女,養老時風險會高企,首先是沒有這麼多的子女去分擔父母養老的重責,其次是有些不孝的乾脆不肯負起責任,但若生養得足夠多的子女,此等風險可減低。


在現代社會,退休一是靠自己儲蓄,二是靠政府的養老福利,亦即用所謂的隨收隨支制,對仍在工作的人口徵稅,再把稅款當作福利送給退休人士。
若是用隨收隨支制,便必須面對一些問題。一個現時的年輕人繳交了稅款後,他退休時可拿回多少福利?這有兩個因素決定結果,一是工資增長是否夠快,若是不夠快的話,將來的納稅人因工資不高,繳交的稅款也不多,退休人士也得不到多少福利。二是人口結構會如何變化。倘若人均壽命增長,但出生率低,將來的退休人士會很多,但納稅人數卻會愈來愈少,政府抽不了這麼多稅,但要錢的人卻很多,對退休人士當然不利。由此之故,工資增長慢及人口老化,都會降低在隨支隨收制度下一個供款人的投資回報率,他們年輕時交了稅,到老時算不回來多少,搞得不好,投資會有負回報。


儲蓄當然也是退休保障的重要方法,儲蓄可以是自願的,也可以是強迫性的,如強積金一樣,或二者並行則更好。香港實施強積金後,有兩種批評,一是收費過高,二是投資表現不佳,能否支持退休生活成疑。



加強競爭 助降低管理收費


香港強積金的確「食水甚深」,我曾在美國教書,所以在該地有退休金戶口,這些基金服務質素一流,回報不錯,但收費卻低過香港甚多,若是債券基金,收費一般在0.2%以下,我的老師之一,諾獎得主普雷斯蓮特(Ed Prescott)年前在港接受訪問時便說,他的債券基金收費只是0.1%,對香港收這麼高的費用大表驚訝。至於股票基金,收費也只是0.4%左右,低出香港甚多。要注意,這些外國的退休基金,一樣也是要小額的收回客戶的供款再把資金集合在一起,與香港的並無分別。為甚麼別人可以這麼低的收費,但香港卻不能?除了是基金因缺乏競爭而食水深之外,我想不到其他解釋。現在若要搞核心基金,強制一個0.75%的收費上限,我以為收費仍是遠遠偏高,一定要靠競爭壓力去拖收費壓下去。年前提出的「半自由行」,限制太多,競爭壓力依然不足,必須把各種限制廢除掉才會有真正的進步。


為甚麼在強積金投資的人佷多(但不是全部)獲利不夠豐厚?要知道,在歷史上世界各國的投資回報率一般遠遠高於工資的增長率,就以恒指為例,過去五十年,指數上升加上紅利再減去通漲,閉着眼睛去投資恒指成分股,實質回報平均每年也有9.75%左右。強積金部分表現差勁,原因或是基金經理沒能力(但他們卻收費高昂),也可能是很多投資者過於保守,或乾脆不去理財,不敢買入一些高回報但風險尚可承擔的證券。


現在核心基金,可幫助存款人把資金,投放於較高回報與風險的項目,這是正確的。建議又用強制性的方法把收費壓低到0.75%。但我認為更好的方法也政府自己設立一個核心基金,收費可輕易訂在更低的水平,如此會引起競爭,其他公司不減價也便不行了
。

(Sky Post   2014-7-4)

 

6/30/2014

中國崛起 港人如何自處? (雷鼎鳴)


少年時曾看過一部電影叫「新獨臂刀」,姜大衞、狄龍主演,張徹導演,編劇應是倪匡。該片的外景,不少似在今天科技大學的校園,山勢熟口熟面,所以我記憶猶深。故事主綫是說有武林盟主,為人忌才,不能容將來有人能挑戰他的地位。為達此目的,他不斷搜尋武林中的新秀高手,若其武功不錯,便找機會陷害他,並把他打傷打死,逐出武林。姜大衞所演的角色便被此老奸巨滑的盟主斷去一臂,從此意志消沉。後來與狄龍結為好友,但狄龍又為此盟主所殺,姜想出一絕招,為其報了仇。


世上有無如此人等,思茲念茲都要防止有人超越他?在各種辦公室中,此類人又那會稀缺?在國際政治上,又有無國家會採取先下手為強的先佔策略(pre-emptive move),在別國未形成足夠實力威脅自己前便先把它扼殺於萌芽?這也是有的。當代最喜此道的無疑是美國。例如,小布殊時代美國強找藉口,訛稱伊拉克有核子武器,硬是派兵滅其政府、殺其總統。當時美國所用的理論正是上面提到的先佔策略。其實伊拉克有無核彈並不重要,美國認為你將來能威脅到他,便會出手。這套理論的原創人是布殊與其幕僚的隔代國師,曾在芝大哲學系與政治系長期任教的古希臘經典學者史特勞斯(Leo Strauss)是也,日前低調訪港但卻鬧得滿城風雨的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Paul Wolfowitz正是史特勞斯的傳人。此位前國防副部長在芝大政治系讀博士時,有段時間史特勞斯應還未離開。不過,史特勞斯雖提出先佔理論,但卻反對佔人國土,布殊等人是只聽前者,不理後者。


美國試圖打擊 維持霸主地位

對美國政府而言,當今世上那個國家最有潛力超越美國?中國過去雖力求貫徹韜光養晦策略,但美國不吃這一套,在中國國力與美國仍有差別時,硬是把中國視為主要對手,中國的韜光養晦政策可能已走不下去了。


美國如此做,原因可能部分來自其堅持要做一哥的心態,但除此以外,利益因素亦很重要。舉個例子,美國政府雖欠債纍纍,但美元的地位仍是獨霸天下。有此地位後,中國或其他國家就算有貿易盈餘,但也會購買大量美債,這等於世界人民正在不斷的用辛勤勞動得出來的產品,送給美國,換回來的只是一批不斷貶值的紙張——美元,或它的債券。倘若中國經濟力量再增強,人民幣成為世界儲備貨幣,美國的如意算盤便沒有這麼響了。由此可知,霸主地位是能帶來利益的。


美國當然不能如攻打伊拉克般攻打中國,但經濟上軍事上及外交上的圍堵,其意圖已是路人皆見,意識形態上的鬥爭當然也不會手軟。美國這樣做,部分原因恐怕是它的盟友中,包括歐洲及甚至印度,都有人對中國管治模式大感興趣,因為中國在作決策時不用理會政客的干擾,其效率有些人會感到羨慕。在意識形態的戰綫上,香港顯然是中美的兵家必爭之地。


香港步入中美博弈夾縫

在此大國博弈中,對美國來說,最好的形勢是一個親美的人當上香港特首,但中國決然不會容忍此事的出現。香港搞搞民主,對中國不會構成重大威脅,香港內部的民生政策如何,中央政府其實無多大興趣理會。但若主權受到削弱,外國勢力猛增,卻是中央一定要防範的,這不會有疑問。


港人似乎逐步走進這雙方博弈的夾縫中,不易脫困,形勢凶險。將來特首普選,選出中央不能接受的親美人士的機會極微,但香港政局波譎雲詭不可說沒可能。倘有此局面,中央大有可能不肯委任,甚至可用《基本法》容許的把香港宣布為進入緊急狀態,從而中國內地法律可適用於香港。性質上,這便等同「接管」(receivership)香港了,哪怕這只是暫時的,對港人來說這不是一個理想局面,更嚴重的是,就算接管結束,重回一國兩制,內地對港的戒心會增加,關鍵性的經濟發展,不會再靠香港,香港的經濟地位便會大挫,民生凋零。在內地及香港,不會有太多人希望見此情景。

(Sky Post     2014-6-30)

 

6/27/2014

佔中脫離了群眾 (雷鼎鳴)


上周我在本欄提到《明報》委託別人所做的一個民調,結果顯示57%的被訪者認為,普選方案就算排拒泛民當候選人,也可接受,只要有一人一票便可。反對的只有28%,不及接受者的一半。傳媒另有報道,政府搞的民調,反對佔中的港人遠遠超過贊成佔中的人,但我最注意的一個結果是,只有7.7%的受訪者認為佔中可迫使中央政府讓步,這些結果與過去多個民調,例如去年年中中大搞的一次,大都脗合。


佔中的支持者常說要喚醒港人抗爭,其實他們的清醒程度遠不及大多數港人。佔中的目的是甚麼?它的性質是要通過用破壞香港無辜市民利益的手段去勒索中央讓步。從他們的各種言論可見,今天仍多有鼓動港人說中央政府會因他們人多而害怕他們,最終會讓步。


倘若他們公開承認,佔中只會使中央更企硬,絕不會有利政改的進展,支持者便不可能不減少。前中大校長劉遵義教授是國際知名經濟學家,他與中央及香港政府關係極深,十分熟悉官員的思維方法,最近他與夫人撰文,指出中央政府絕不可能讓步,這雖是上述7.7%以外的絕大部分港人的常識,但從劉教授口中道出,當然更具權威性。


軟硬實力均落於下風


在任何一個政治鬥爭中,若要勝利,便必須知己知彼,不能靠一廂情願的情緒辦事。佔中人士的對立面是中央政府,在硬實力上強弱懸殊自不待言,就算在人心的支持及軟實力上,佔中派也全無勝算。倘若佔中的對手是弱勢的香港政府,結局也許稍有差別,但中央政府有可能害怕佔中支持者嗎?我曾問過很多來自內地或在內地的精英知識分子,問他們對鄧小平的看法如何?對共產黨態度如何?從他們言談所得,雖然他們對內地有各種批評,但大部分對鄧小平有感恩思想,也不會跑出去打倒共產黨。這個道理簡單,因為他們是中國改革開放的得益者,而且在事業、收入及自由上,近三十多年都有長足進步。這些人很多都是大學教授,獨立思考能力遠超普通的知識分子。


其實不但他們有如此取向,中國社會中大部分人又怎不會是改革開放的得益者?在人類歷史中經濟生活進步最速的中國社會,我相信有兩種不容忽視的力量在出現:一是大多數人不想政府倒台或現在的政策要大規模修改,因為這可能干擾到他們預期可見到的持續進步;二是當人民收入持續上升後,大家經濟獨立,對民主的訴求會增強。


後者可體現為改良主義的訴求,但不是推翻政府。搞改革主要力量是內地人,港人作用有限。


在上述的社會背景下,雖則中國素來都要面對重重困難,但政權依然穩定。若這判斷屬實,用佔中勒索中央讓步,或甚至放棄部分權力,怎可能成功?若此路不通,佔中輕則破壞香港的繁榮,使到大部分港人反感,重則惹來中央政府對港更強勢的干預,無辜的港人只會被拖累,十分無奈。


急於求成 累及無辜


佔中的支持者雖有強大的宣傳機器作其後盾,但從各種民調可見,他們喪失民心愈來愈嚴嚴重,與人鬥爭,基本上只能靠對手犯錯才能收回一點失地,但隨後又輕易出現得而復失。


此種形勢,根源便是他們脫離了群眾,用中共的政治術語來說,是犯上了「左傾冒險主義」,或「左傾幼稚病」的大忌。


在中共黨史中,最著名的權力鬥爭之一便是1930年間李立三「左傾」路綫的所引發的爭議。李立三當過幾個月的中共最高領導,認為當時全國性的革命時機已成熟,可以進行大決戰,在各個城市大搞工人罷工,沒收資產階級的工廠、企業與銀行。但此種單憑主觀願望或想像急於求成的行事,卻使中共在革命根據地以外的力量,幾乎完全暴露及瓦解,中共因而受到重創。


對中共黨史有興趣的港人不會很多,但天下間的道理大都相通,靠互聯網中的小眾自說自話,並以此作為判斷形勢的準則,便會輕易患上「左傾」的冒險主義,脫離大多數群眾。李立三使到中共慘敗或佔中是否同樣地因冒險主義而慘敗,我們或許不用為其費神,但其造成的破壞卻會累及無辜,倒是不能不指出之
。

(Sky Post    2014-6-27)

 

6/24/2014

白皮書、地方中央矛盾與中間路線


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下稱《白皮書》),不少港人對此有爭議, 但中央政府顯然認為其主要內容不證自明,現在只是要把事情講清講楚而已。《白皮書》據說已準備了一年,我對其出爐時機的政治背景不感興趣, 但卻認為在了解中國上這是一份重要文件,其重要性在於開啟了一扇門,使我們可更清楚地窺見當今中國政府的管治哲學,而這管治哲學有著極深層次的歷史背景與實際需要。

 

中國是一個大國,我一向認同「治大國若烹小鮮」,就算是大國,政府也毋須事事干預,多留空間給自由市場解決問題, 效果會好得多。但自由市場與無政府主義是兩碼子的事,政府在不少事上尚要扮演管治的角色,要管治得有效,沒有一套管治機制是不可行的。管治機制包含很多元素,例如賞罰、考核、問責等等,但其中一項與《白皮書》關係特別大, 便是地方分權與中央集權的平衡點應在哪裏?在不同國家不同年代中,分權集權的模式不盡相同。對於小國,這問題比較簡單,所以下面只用大國的例子。

 

 

如何分權 不能迴避

 

二千多年前,秦統一中國時,中國已是一個有數千萬人口的大國。按地理面積,漢朝時中國比羅馬帝國稍大,但人口可能略有不及。羅馬這樣一個大國如何管治?羅馬的中央控制權比中國強大,靠的是她強大及機動的軍隊。但軍隊管不了地方的諸種事務,大部分本地事宜便交由各地的城市自己負責, 但有了中央控制的軍隊, 這些城市不易造反。拜占庭帝國的規模比不上中國,但也算是歷史上的大帝國了。拜占庭的官僚行政架構比羅馬的複雜,但軍人比平民重要,帝國劃分為多區,每區由軍事人員管治,這與現代社會中的文官管治制度相差甚遠。

 

美國今天是大國,其管治模式受到1789年生效的憲法所決定。 在美國立國之初,她只有一份五頁紙的《邦聯條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並無憲法。這份(條例)並不給予「統率」十三個州的中央政府多少實權,後者的國會不可自行徵兵,總統無權,只能在國會開會時當當主席過過癮。最要命的是,中央政府無權向國民徵稅,各州的政府則各自大權在握,在外交政策上卻互不協調,大家鬆散地並存。美國的開國之父有見及此,在推出的憲法中建構了新的模式,從此聯邦政府擁有大量權力,國會可直接全國徵兵、直接全國徵稅,後來還成立了聯儲局,有中央銀行,美國亦逐步發展成超級強國。不過,各州對地方事務仍有話事權,各州議會也可各自立法(詳見本報2012年10月8日拙作《昔日的美國、今日的歐洲、明日的香港》)。

 

由上可知,大國一個不能迴避的問題是,中央與地方政府如何分權?羅馬與拜占庭要依靠軍事力量去維持全國的大一統, 美國的聯邦政府則有全國的徵稅權及各種聯邦法制,但地區性事務卻任由地方自治處理。那麼,中國的一套制度又如何?

 

中國管治制度的核心,在歷史上是郡縣制。郡縣制是一種中央集權,下級服從上級,一層一層各自有其特定功能的官僚架構。據漢學大師先師顧雅理(Herrlee Creel)的考證,公元前627年, 「縣」一詞在晉國第一次出現,到了公元前543年,整個晉國都劃分為多個縣。但若以為晉國是縣的始創地卻不正確,長江流域有著文化與制度都自成一家、而且是最富庶最大的楚國,她才最有可能是「縣」的發明者,縣的出現比晉起碼早六十年。公子重耳在當上晉文公前曾有十九年到處避難,當中有幾個月在楚國,得到楚成王的款待,很有可能在那裏得見縣在楚國的實施,後偷師引進回晉國。

 

其後,秦亦吸納了這制度,在秦王統一天下後,全國遠至廣東都劃分為郡縣,此種行政單位的劃分,竟幾乎完整無缺的維持到今天。 我們現在看到全國有省、區、縣等架構,與古代的省、府、縣(不同年代名稱不同)基本一致,歷史中雖曾出現過唐代的藩鎮割據、宋代的強幹弱枝、中央集權、地方管理不善、民國的軍閥混戰等等,但一級領導下一級的郡縣官僚制度仍能流傳下來。

 

中國以郡縣為重要組成部分的大國管治制度, 比起西方封建社會中的貴族分封領地,先進很多,也有效很多。一些歷史學家曾考據過,中國的管治制度經過中東的巴格達,大約在公元1140 年傳到歐洲,當時最富有的國家是西西里,其國王羅傑二世(Roger II)對中國的制度讚不絕口,並引入了不少中國的管治術,他的做法又影響了其後當上了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孫兒弗德烈二世(Frederick Ⅱ)與法國國王菲利普六世(Philip Ⅵ)。

 

郡縣制的對立面是諸侯或貴族各據領地的封建制。 前者有利大國維持大一統的管治,所有官員最終要向中央政府的頭子—皇帝—負責,其權力也來自中央的委任。 封建制或美國立國初年十三州各自為政的局面則不可能長期維持有效堅牢的統一性。 大一統還是分裂較好?這是沒有唯一答案的問題,但我們要注意到,若美國沒有1789年的憲法,成功地賦予聯邦政府較大的權力,它很可能不會變成今天的超級強國。歐洲歷來四分五裂,近年搞歐盟及使用統一貨幣,也是向大一統的方向走。

 

至於中國,一樣有多次分裂的歷史,但多是在亂世才顯著,大一統仍是歷史的常態,中央政府會讓地方政府處理本地事務,但一涉及中央的主權,除非是積弱無能的政府,否則絕不會甘於放棄。下級地方政府服從上級地方政府,地方服從中央,兩千年來大多數時候被視作理所當然,今天的中國政府也不會例外,挑戰中央的最終話事權無可避免地會被視為「作亂」,不會有含糊,搞不好會出現發兵討伐。我們喜不喜歡這些現實是一回事,但對歷史不應有自欺欺人的幻想。

 

 

地方權力 來自中央

 

縱觀《基本法》第13 條、第14 條、第18 條及第158條,再加上《白皮書》說得很白的解讀,在中央與香港特區政府的權力配置上,中央政府所屬意的平衡點應是這樣:一、在外交與國防問題上,權力完全在中央手上;二、在香港本地的自治事項上,人大常委授權了給香港的司法體制,自行解釋《基本法》的相關條款; 三、在涉及中央管理的事務和中港關係的條款,人大常委而不是香港法院,才是最權威的解釋者。第一項明顯與中央主權有關,第三項可能也與主權有關,中央都絕無意圖放手不管。某些人以為中央會因經濟或國際問題的顧慮而在此等權力問題上讓步,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或甚至是政治動員的招數,但《白皮書》發布後,再有此看法便是笨蛋了。

 

這些現實,其實《基本法》也寫得頗為清楚,中央為什麼還要發表一份語言更為直率的《白皮書》重申立場?我相信是中央認為, 部分港人已踩著了她幾個禁忌:第一是一些不懂分寸的激進分子在鼓吹「港獨」或「漸進港獨」。港人都知道他們不成氣候,但中央會另有解讀(見下文)。

 

第二是有些人與外國勢力眉來眼去。這類活動若不太張揚的話,或許中央不用理會,但從維基解密及斯諾登提供的資料看來,美國顯然對香港事務極感興趣,甚至不能排除有插手干預。這是中央所不能容忍的,在東亞地區外交環境複雜的今天,尤其如是。

 

第三是「佔中」運動。我素來認為這是一愚蠢之極的犯法行為,我過從較密、港人熟悉的經濟學家,無不反對「佔中」,但對中央而言,我估計她不見得太過重視「佔中」對香港所構成的經濟損失(很多人認為我用多種方法估算的每天16億元的損失是低估,但從中央的角度看,這並不是很大的數目),她關注的主因,是認為這是一種要挾手段,是在挑戰她的權力,所以更沒可能不企硬。

 

以上三個禁忌或多或少都跟中央與地方的權力配置有關。 也許某些港人以為他們原來的意圖並非如此,所以中央政府是極權專制等等。此種思維成事不足,敗事有餘,這不由我不想起一套舊電影《驚天十三日》所顯示的歷史教訓。

 

 

中間路線 符合港人

 

這部電影是述說六十年代初甘迺迪當美國總統時差點與蘇聯發生核戰, 使整個世界人民都命懸一線(經過藝術加工)的真實故事。美國當時有飛彈部署在土耳其對準蘇聯,蘇聯則正在用船運載核彈頭到古巴,打算對準美國。美方認為這不能容忍,但如何應變?美國軍方將領態度強硬,很想報在古巴豬灣一役失利的一箭之仇,十分好戰,他們大力鼓動甘迺迪開戰;蘇聯方面一樣有強硬派,不能容忍美國在土耳其的部署。

 

當時雙方當然也有務實派,深恐稍有差池,核戰便是必發之箭。但雙方的務實派如何能使對方知道自己的底線及不想開戰的用心?要知道己方內部有些人是在拚命陽奉陰違,極力挑動對方的情緒。當時每一句說話、每一個動作均可被視作一個向對手刻意發放的訊號, 這些說話及動作絕不能有錯,否則對手的強硬派必會利用之而把事情推向極端。例如,美方不得不派偵察機到古巴探聽虛實,但飛機師收到的最重要命令卻是飛機千萬不能被擊落, 因為務實派知道,一旦如此,總統也阻止不了軍方的壓力,大戰必會爆發。讀者若看這電影,再思考香港問題,很易會「一額汗」。

 

一些港人若要埋怨中央在發放錯誤訊息,我們無責任替中央辯護。但我們自己行事也必須每日三省吾身,港人自己發放的訊息又會被怎樣的解讀?高舉「龍獅旗」、叫喊「反蝗」口號、在敏感時刻「告洋狀」、在街頭高叫「打倒共產黨」口號、「6.22」的假「公投」等等,若事事孤立來看,的確沒有什麼大不了,但若加在一起,我們恐怕也不易說服中央,香港沒有人在挑戰她認為是神聖的主權。

 

香港的危機一觸即發,《基本法》第18 條說在緊急狀態下,中央可發布命令使全國性法律在港實施,這可能等於是暫時性的「接管」了。過去這會被認為是天方夜譚,但今天我們又憑什麼排除此可能性?

 

一旦發生,中央損失甚少,香港在短線卻是大傷元氣(我甚至聽過一些人十分歡迎此局面)。

 

香港現在需要的是雙方都降溫, 從多種民意調查中,我們也知道大部分港人都希望如此。 在普選及其他社會議題上堅持走中間路線才是最符合港人真正的長遠利益。正因如此,我雖然對政治不感興趣,但也大力支持走中間路線的「十三學者普選」方案。 此方案的理念在王于漸與宋恩榮在本報日前發表的大文中有詳盡討論。

 
(HKEJ   2014-6-24)

6/23/2014

凶宅經濟學 (雷鼎鳴)


香港樓價幾乎貴絕全球,已是不爭的事實。雙辣招(或三辣招)出台以後,此局面並未改變,中原地產指數自辣招後的2013年3月第三周創下123.66點的新高後,近來雖稍有回落,但比辣招推出前,仍高出七、八個百分點。有云:「窮則變,變則通」,港人面對樓價壓力,可如何靈活應變?


這個不容易,因為高樓價是全方位殺到的,除非香港土地供應大幅增加,或經濟崩潰,局面不易改變。但市民若不介意住所面對無敵墳景、鄰近殯儀館或堆填區等,樓價或租金也許可稍為便宜一點。本來租買一個有不吉利樓層(如24樓)或不吉利座數(如第4座)又或是風水欠佳之地,也是出路之一,我有一群學生在三、四年前曾搜集過這方面的大量數據,發現這的確對樓價有負面影響,但影響甚為輕微,況且發展商也一早有應對之道,樓層座數都有好的名稱。若真要有點效果,選取「凶宅」居住也許可行。


兇案單位 市值可低三分一


想不到此種奇思異想也一早被深具創意的市場中人想到。去年一月讀《華爾街日報》有篇報道,才知道香港有位「凶宅王」,後來有線電視再有報道,才認得這位「凶宅王」竟是位失散數十年的朋友伍冠流。翻閱同學錄中對冠流兄的描述,原來自小被同窗視為「神化」,此詞可解讀作思想靈活、不拘一格,三歲定八十,果然如此。


冠流兄的商業模式並不複雜,他自93年開始,已陸續用低價買入超過20所「凶宅」,後者的定義是宅中曾有人不自然的死亡。其中又以兇案現場其鬼最猛,樓價折讓亦較多。若樓上或同層有人跳樓等等,也會使人心裏發毛,樓價可被壓低。有時樓價會比市價低出三分一,冠流兄卻可用近乎市價的租金把樓租出,收入不錯。但因租金未必能便宜很多,膽氣粗壯,敢於租住凶宅的人士,也未必能省回很多。


據冠流兄電郵告訴我,他早已養成在報章中搜索命案的習慣,與凶宅現主人討價還價時,每次都是一場心理戰。香港的命案不算多,在住宅中發生的更少,但每年找出幾十宗有用的,我相信並不難。問題是壓價過程也許不是我等業餘之輩所能有效做到。


但不少銀行對凶宅的按揭設限,卻可使賣家更處於弱勢。對於心思縝密,肯投入時間搜尋凶宅並有耐心等待獵物出現揀肥而噬的人,這門生意相信可行,冠流兄的成功便證明此點。


但買凶宅時有折讓,並不一定保證能賺錢。冠流兄卻可做到租金與市價不遑多讓的地步,所以能夠賺金多桶。


香港人口有七百多萬,有些不信鬼神,有些外國人租客認定港鬼不懂說外語,所以不會與他們溝通,更重要的是,租客與一住宅的關係遠不如業主與自己物業之深,所以在租樓時很可能沒有花工夫去查考所租住宅是否凶宅,用市價租住後若無在家中撞鬼,自也會住得心安理想。


市道暢旺 折讓較低


不過,在冠流兄的訪問中可看出,在樓市暢旺時,想以高折讓買得凶宅,難度也會增加,有時折讓變得只等於市價的五、六個百分點。這不足為奇,凶宅是普通住宅的非完美代用品,初級經濟學告訴我們,當咖啡價格上升後,茶這一代用品的價格也會上升。同理,既然普通住宅變得太貴,市場自會把更多的買家趕去考慮購買凶宅,以致其價格也隨着上升。


另有一點可注意。假設凶宅這一標籤造成的心理損失是100萬,在樓價500萬時,凶宅只能賣400萬,那麼折讓是20%。


但若樓價已升至1,000萬,凶宅扣除折讓後能賣900萬,折讓的百分比便只是10%,投資價值便會減少
。

 

(Sky Post   2014-6-23)

 

6/20/2014

排拒泛民參選特首? (雷鼎鳴)


六月九日《明報》公布一個委託他人進行的一個民調結果,該民調目的在測量市民對普選的底綫,結果再次確認其他相關民調所提供的信息。


該民調的問題是,如中央及特區政府最後提出的方案可讓一人一票選特首,但泛民會被拒參加,此方案可否接受?結果顯示,57%的受訪者會接受方案,28%的人反對,寧願原地踏步。從這結果我們可知道,接受此方案的人兩倍於反對者。在反對「佔中」或贊成「佔中」的各種民調中,反對「佔中」的也一直大約兩倍於支持者,港人對當前重要議題的主流意見是頗為清楚的,除非民調進行得不夠專業,或受訪者故意違心地提供答案。


極端抗爭路綫 市民反感

上述結果須與過去的一些民調或選舉結果相比較。據說在港支持泛民的人過去有六成,支持建制是四成。近年在立法會選舉中支持泛民的可能已沒有六成,而是稍多於五成。既然在過去選舉中,支持泛民的人似乎佔了大多數,為甚麼現在堅持要有泛民出選特首的人只剩下到28%或者更低?要知道,有小部分人是反對一切形式的普選的,這28%可能也包含了他們。上述的問題有幾個可能的答案。


第一個答案是建制派宣傳功力厲害,大多數港人都受到他們的「洗腦」,以致不能堅持民主原則。我不相信這答案,只要了解香港媒體的生態,也知道建制派無此能力。宣傳能力是他們的弱項,況且港人接收的資訊眾多,這麼容易洗腦?


第二個答案是泛民支持者在急促下滑,致使民意逆轉。觀乎近月激進活動變本加厲,溫和泛民被騎劫,他們的所謂「抗爭」活動走上極端路綫,引起市民警惕,失去一部分支持,不足為奇。不過,從接近六成的支持率跌至不足三成,速度太快,反而不合理。這答案可能提供部分解釋,但不會是全部。


第三個答案是市民認為,特首選舉與立法會選舉不一樣,就算是泛民的支持者也明白,泛民政客當中有管治香港能力的人,絕無僅有,且若中央反對任命,也會帶來一團糟,所以反正泛民政客最終都不會當上特首,參選者有無他們並不是大問題。這個答案我相信有部分真確性,但是否足以解釋28%之謎,不得而知。倘若持此想法的市民頗多,中央反而不用太擔心有泛民成為候選人,他們反正選不上。


第四個答案是港人十分「機會主義」,既然中央已經支持一人一票的普選,為甚麼不先把這制度拿到手上,其他的所謂「真普選」方案或公民提名,比較抽象,不見得要堅持一些得不到的東西而失去唾手可得的一人一票普選。有人認為此種態度是很多人尚未「覺醒」,所以當前的策略是要叫醒他們云云。


應先取一人一票 再調整方案

現時並無詳細數據告訴我們持此種思想的人有多少,但若有人以為自己比他們清醒,則其言差矣。我過去多次寫過,民主的充分與必要條件有二:普及參與及當選人任期必要設限。只要當權者知道自己若做得不好便會在下一次選舉中被踢下台,又或若設立一些壓迫性的制度,在自己下台後會反受其害,所以不會在任內胡亂壓迫他人。至於其他的原素,例如投票結果是否一定能反映民意等等,學術界早有證明,這些都是達不到的目標(可參考我過去在本欄所寫的相關文章),公民提名是在世界各民主國家中更是可有可無的元素。事實上,美國開國之父,憲法的起草人之一麥迪遜總統,正是最早明白上述民主的兩個充分與必要條件的人。


現時大部分港人就算不懂此等民主理論背後的深層原因,但卻懂得集中焦點在一人一票的核心問題上,其他的則可有可無,他們的見識,實在遠勝一些不懂思考卻自以為正確的政治活躍分子,大部分港人都遠比他們清醒。

 

(Sky Post   2014-6-20)

 

6/16/2014

評《二十一世紀財富論》 (雷鼎鳴)


法國經濟學家皮凱提(Thomas Piketty)的新書《二十一世紀財富論》(Capital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英譯本出版後,長期高踞亞瑪遜暢銷書榜首,頗引起知識界的討論與爭議。我同意林行止說此書的capital應譯作「財富」而不是「資本」,資本是一種生產要素,但財富雖可帶來回報,卻不一定可用作生產,例如藝術品可升值,卻不能用作生產。本書所說的是「財富」。

 

我兩個月前用kindle 下載了此書,一則是這較為方便,二則是近年香港樓價飛漲,藏書的空間成本大增,不能不減少買書。我算過一下,買一本書若要100元,平均而言,我要付出400元,額外的300元是要支付買大一點的空間,不可不防,但用電子書卻無此問題。讀此書時,因用電子版,不知頁數,但覺讀來讀去也讀不完,後來才知竟有700頁之多。

 

 

三個範疇糅合印證 r > g

 

此書確有不少優點。它文筆簡潔,可讀性強,不需專業背景也可讀懂。全書無甚理論,也不用倚靠複雜的數學方程式表達其論點。最重要的是,作者把他本人與其他學者過去搜集到的數據整理後,能頗有力的論證一個顯淺但重要的主題,即財富的投資回報率(r),長期地遠高於經濟增長率(g)。這會導致擁有大量財富的人跑贏總體經濟,富者愈富,把其他人等拋在後面。皮凱提建議對財富每年都直接徵稅從而減低貧富差距。

 

從經濟理論的角度看此書,則可發現它試圖把三種不同的範疇糅合在一起,即經濟增長、功能收入分布(Functional Income Distribution)與個人收入分布(Personal Income Distribution)。功能收入是指資本、勞動等不同功能的生產要素各自可帶來多少收入,而這些又會影響不同人等的個人收入,以及他們的財富累積,把這三個不同的範疇搞在一起,似乎過去從未有人試過。

 

此書的關鍵是要用數據證明r > g。英國的《金融時報》據說找到了它數據分析上的一些毛病, 我也相信只要對皮凱提的數據敲敲打打,找到一些缺失不足為奇,但我估計,皮凱提最後仍可有效頂得住《金融時報》的批評。成名的學者一般思想縝密,做事小心,在他們熟悉的範圍內被新聞工作者攻破,機會絕低。我的看法是,在特定的條件下,r的確大於g,但皮凱提對此現象的解讀及政策建議,都很有問題。

 

在人類歷史中,除了近代,經濟增長率差不多都是接近零,但投資回報率卻多數是高於零。試問你若要問人借錢投資,如果利息是零,誰願借錢給你?若投資沒有正回報,你又如何肯用正利率向別人借錢?

 

投資回報率的數據不易全面搜集,但皮凱提用了不少方法去說明r是很高的。例如,他把《福布斯》歷年富豪排行榜的數據找來,發現一些富豪財富增值頗快,所以他們投資的回報率一定很高;又例如,美國私校很多都擁有校產基金,可用作投資賺錢支持學校開支,這些基金的回報率都有公布,十分透明;例如,哈佛校產過去20年的投資平均名義年回報率是12%,減去平均2.4%的通脹後,可知其投資的實質年回報率平均是9.6%,算是不錯,當然亦遠高於經濟增長率。皮凱提基於這些結果,認為大財團才有此能耐取得如此高的回報,因它們可出得起錢去僱用一流的投資基金經理。

 

 

專家回報高言過其實

 

這種說法便有點言過其實了。哈佛或其他大學的基金的確有高回報率,但這只是因為它們都有採用對沖基金、私募基金等等較高風險的投資組合。哈佛9.6% 的實質回報其實不算特別亮麗,不少港人的業績比它更好,看看港股便知,今年恒生指數剛好成立了50年,從1964年指數的100點,升至現在超過23000點,再加上每年平均約3.5%的分紅,閉著眼睛買港股的平均年回報率,扣掉通脹後,也有9.75%,還稍勝哈佛基金的專家投資;況且,恒指成分股的風險很可能遠低於哈佛基金中包含的對沖基金。小投資者其實不必仰慕大基金,羨慕其有「一流」的基金經理,把自己的小本金額放到互惠基金或指數基金中,歷史證明,回報不比別人差。

 

不是只有大財團才會有較佳的投資表現。我們若要取得與城中首富同樣的回報率,買他名下公司的股票便庶幾近矣。不過,財經界的常識是風險與回報有緊密關係。我從前的一位老師、諾獎得主普雷斯蓋特(Ed Prescott)在1985年與人合寫過一篇現已被學術界引用5000多次的經典論文,其中提出了一個至今仍無人能圓滿解答的謎,曰「股權溢價之謎」(Equity Premium Puzzle)。他們把近百年的股票回報率與政府債券等低風險證券的回報率作一比較,發現前者遠高於後者,更重要的是,前者所涉及的額外風險,經計算後,不是很大,不足以支持如此巨大的回報率差距。為什麼接納稍高風險的投資便可有高很多的預期回報,但很多人卻不敢這樣做?例如你有兩個選擇:第一個是有一半機會獲得5元,另一半機會獲得10元;第二個選擇是你肯定可獲得5.2元,但你卻寧願揀第二個選擇,使人奇怪。學術界對此問題的解答雖莫衷一是,但回報率的高低取決於對風險的承擔程度而不是自己有多少資金,卻是清楚不過的。

 

我們當然也不應忽略,對大部分不肯承擔風險、只願把錢存在銀行的人而言,他們的回報是遠低於經濟增長率的。這也說明,不是每一人的投資回報率都高於經濟增長率。總體而言,r應該還是比g高,但r所以高企,部分原因只是要補償較高的風險而已。不用羨慕其他人,你肯節衣縮食多儲蓄敢承擔風險,一樣可以獲取較高的r,增加脫貧的機會。

 

 

不喜歡人力資本這概念

 

我相信r大於g,除了風險因素外,還另有其他原因。原因之一是財富的投資回報率常被錯誤入賬而被誇大了。用Facebook作例子。發明者早已因此賺得盆滿缽滿,在賬面上看,他們的回報不會被算作是他們的工資或勞動力的回報,而會被當作是資金投資的回報;但嚴格來說,他們的收入是對他們的創新能力或人力資本的回報,應當作薪酬處理。皮凱提發現薪酬佔GDP的比重沒有上升,因而認為人力資本並不重要,這個說法很可能是錯誤的,薪酬比重沒有上升只是因為部分的人力資本回報被錯誤地當作是資金投資的回報。同理,一個擁有豐富財經知識的投資專家在股市中大有收穫, 他的收入究竟應被視作是知識的回報還是資金的回報?我們一旦使用人力資本的概念,看收入或財富的分布,便會發現部分的r其實是對才能的回報,沒有什麼不公平,但這卻會動搖到皮凱提所建議的財富再分配政策的合理性,所以他並不喜歡人力資本這概念。

 

皮凱提的數據也顯示,近三、數十年來,在發達國家中收入及財富的分布比二次大戰後遠為不均。此現象我相信與全球化大有關係,而且未必是永久性的。全球化的其中一個特徵是,中國及印度等勞動力充裕的國家加入了資本主義市場。全球市場可用的勞動力大增,發達國家勞工的收入自然會被拖住,但因資方有更多勞力可用,他們的投資回報率會應聲上升。這種現象沒有什麼不公平,但卻可保持r大於g。不過,其後果不見得恒久不變,當中國及印度等國的勞動力較為昂貴或資金積累更充裕時,r與g的差距或會稍為收縮,但到時也許輪到非洲窮國的勞動力加入資本主義市場,所以勞工的收入前景不會很好,投資在人力資本,才能真正幫助更多的人脫貧。

 

但人力資本也不應是無的放矢的胡亂投資。在全球化下,新的機會不斷湧現,誰掌握到利用這些機會所需要的知識,誰的收入與財富便愈可能上升。反之,拒絕面對全球化所帶來的機遇,其經濟地位便難有進展。

 

 

投資教育可助脫貧

 

皮凱提書中建議要全球合作,不但徵收入息稅,還要每年徵收資產稅。換言之,不但每年收入的一部分要交稅, 過去累積到的財富也要每年交出一部分。他認為,這才是最有效的阻止富者愈富、貧富差距愈來愈大的做法。

 

在我讀過的評論中,就算是左翼人士所寫,也找不到多少人認同此議的可行性。一旦徵資產稅, 大家儲蓄投資的誘因怎可能不大幅減弱?資金積累仍是世界多個國家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 但他的建議卻是要懲罰甘於節衣縮食,多儲蓄投資,務求自己及子女將來生活更美好的人。這不但難言公平,而且會打擊經濟增長,造成均貧。

 

資金當然也會逃逸, 所以他建議各國合作,一起抽資產稅,使這些資金逃無可逃。這的確很絕,但誰會肯如此合作?我們可試從香港的角度看此問題。此策若然落實,對香港可能帶來甚大好處,歐美的資產在當地逃無可逃,香港可對這些資產大開方便之門,歡迎其到來可也,這對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大有裨益。實施資產稅的國家可能不會高興,但它們的資金可能跑得七七八八,財政出現困厄,自身難保,理它們作甚?

 

皮凱提是法國的社會主義者,法國抽重稅,大搞福利,其科技與教育雖發達,但仍難掩其經濟的困境。法國模式不能被視作榜樣。皮凱提的建議,頗有左翼人士「輸出革命」的味道。自己弄糟了經濟,竟是要把其他國家也拖下水,大家都一齊徵高稅。

 

最後要指出一點。r大於g雖然會導致某些人成為富豪,但富豪的身份卻隨時會改變。半世紀前在香港或歐美獨領風騷的富豪,有多少人的後代仍能有此地位?要更多的人脫貧的話,多投資教育而不是靠高稅搞福利,成功的機會更大。


(HKEJ   201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