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社會在佔中運動後顯然已頗為撕裂。去年已聽聞一些家庭成員或多年相交的朋友因理念不同,互不理睬。在社會中,各種視對方為敵的狙擊行動不絕,此種行動的普遍化,里程碑可能是當年「維園阿哥」的狙擊,雖則今天這些「阿哥」似已消失人間,大家連其名字也無心記掛。
近日《星島日報》主辦的校際辯論比賽有人跑來干擾,以致學生聽不到評判意見。多年來嫉恶如仇十分尊重警方的屈穎妍女士因撰文支持警察,竟被知名知姓的憤青在網上留言要她滅門!去年有所謂的70多萬人電子「公投」,但也有相反立場的近200萬人簽名反佔中。組織後者的團體,今年又用較短的時間要收集121萬個簽名;他們的目的,根本已不是在製造聲勢,而是練兵,簽了名的人在今年區議會與明年立法會選舉中投票的意向會更為強化,主辦者可能希望敵對的一方不相信有如此多人簽名而輕敵致敗。在如此鼓聲雷動、戰意瀰漫的氛圍,香港還能不撕裂嗎?
難以道理說服對方
5年前我在本報寫了兩篇文章,分析價值觀接近的人民如何會因認知的逐步改變而變成意見立場兩極化,當時的預言已不幸而言中。但若撕裂的原因只是因為認知不同,化解之道便不太難,真理愈辯愈明,大家講道理便可。不過,世事往往複雜,港人的價值觀可能也在撕裂,而修補這裂痕比辨清認知艱巨得多。大多數人在遇到與自己意見有強烈差別的人時,幾乎都會認定對方若不是腦殘,便是收取了利益的壞蛋,又或者兩者皆是。懂得繼續講事實、擺道理或肯冷靜聆聽對方的,可能是超凡的異人。既然如此,以為在撕裂的社會中可以很快地用道理說服對方的,恐怕是不切實際。
社會中人道德觀南轅北轍,可以是大問題,港人的道德觀既然也形撕裂,我們便不能不追問一系列問題並挑戰一些既存觀念。道德觀從何而來?有無良知這回事?良知是天生的還是後天的?世界人民道德觀是否十分接近還是大相徑庭?普世價值觀是否存在?若沒有普世價值觀或此等價值觀並不清晰,「以法達義」這口號是否還有意義?
上述中的大多數問題其實可通過實際驗證找出答案而不是靠你靠我面壁空談。世界人民的道德觀是否有很大分別?這並不是一個哲學問題,而是一個社會科學的實際問題,找尋答案的途徑,可以是靠人類學、社會心理學、進化生物學甚至是經濟學等等的研究成果。但一些敏銳的哲學家也早已觀察到道德觀的多元性。哲學大師柏林(Isaiah
Berlin)便曾指出,他不是道德的相對主義者,但他相信道德的多元性。換言之,他不會接受把「捨己為人」或「以殺人取樂」當作是大家各有所好,無分對錯,有些是不道德的便是不道德,但在世界歷史不同的文化體系中,道德的基礎也可以大為不同。例如有些族群重視義氣,有些強調忠誠,有些則自由大過天,有些則吃了某種食物便被當作罪大惡極,各自的側重點不同,對是非的判斷也大異其趣。
我自小對心理學便頗感興趣,中學時讀過不少心理學名著,大學時則修過好些心理學科。在解釋行為方面,經濟學硬橋硬馬,能深層次地了解人會如何回因應客觀制約的變化而調節自己的行為。對於人心中暗藏的幽微處,經濟學家可無多大興趣,甚至會把當事人視作「為賦新詞強說愁」之輩,但心理學家則不一樣,他們對思緒中的千迴百轉特別重視,欣賞在「庭院深深深幾許」中的「一種相思,兩種閒愁」。經濟學與心理學都講求實證,其預測力各有長處,正如辛棄疾與李清照的詞不易分高低般。對於人心中道德觀形成的精微處,心理學家比經濟學家着力更多。我近日讀到一本社會心理學家海德(Jonathan
Haidt)所著的暢銷書《正義的心靈:為什麼好人也會被政治與宗教分化》(The
Righteous Mind: Why Good People are Divided by Politics and Religion),便頗受啟發,認為其對分析香港當前局面甚為有效。
小圈子想法誤為全球認同
此書寫得通俗,但當中描述了多不勝數的實驗設計,而且在不同族群中實驗結果頗不一樣。例如實驗中可以測看不同人等對用美國國旗洗廁所的是非判斷,在無受害人雙方情願的兄妹亂倫情景中不同人如何看待?書中亦有指出,世上有多個不同地區的部落,喜歡獵頭,以身上掛有最多的人頭為光榮(他也指出,獵殺別的部落,奪其頭顱,是利用與外力鬥爭而化解自己內部組織怨氣摩擦的方法)。但從他所做的實驗與研究中,我們很難得出普世間有完全相同的價值觀的結論。事實上,在古代的記載中,很多是非觀念便與今天的不同,例如在《聖經》中,有些有關如何處理食物、婚姻和屍體的規條,若有違反,從前會被視作不義之舉,但今天卻少人理會。
由此可知,在談「普世價值」時,我們必須小心,否則便容易把自己小圈子所想誤以為全球大多數人皆認同。香港的不少價值觀,包括對民主機制的看法,基本上源於歐洲與北美洲。歐盟加上美國和加拿大的人口約共8.64億,是印度人口的70%、中國人口的64%、世界人口的12%,西方價值觀如何可當作普世價值觀?書中也提醒讀者,若有人硬說世上只有一組價值觀時,便要小心被其誤導。
海德認為,在人們作道德判斷時,他們並不會用理性地推導出此判斷有何根據,而是依靠一種直觀的、不加思考的決定,道德的所謂理性基礎,只是作了判斷後自己策略上強加上去的。在其中一個實驗中,參與者要對一些複雜的情況作出道德判斷,但部分參與者卻先被要求在腦中硬記住一組長數字,但其他人卻不用分心,可集中精神對被提出的情況作道德判斷。結果顯示,分心與否根本不會影響作出道德判斷的速度。由此可知,道德判斷不是靠「腦袋」作出的,而是靠直觀感覺。此點重要,若用嚴謹的推理去指出某人的道德判斷如何錯誤,將會徒勞無功,他們不會被說服,因為其判斷原本便不是基於理據!
小孩子的打架經驗
不是說過他們可以在作了道德判斷後再想出理據合理化其判斷嗎?在海德設計的一些實驗中,參與者提出自己的理據後,會被不斷的質疑,他們很快便理屈詞窮,說不出自己的判斷有何依據。但千萬不要假設他們會改變主意。他們不會的,在香港,這些人我們是見得太多了,原來此乃人性,非港人獨有。
既然他們的判斷用不着經得起推敲的理據,那麼會否是他們生而有之的「良知」在起作用?這也是說不通的,若判斷基於人性,那麼不同族群的道德觀便應十分接近,但事實卻遠非如此,而且海德還發現,小孩若無學習機會,根本便無能力掌握道德觀。不過,若說先天因素毫不重要,則一樣不對。海德發現,不同人等的確都有追求正義之心,這很可能是生物進化中汰弱留強演化出來的基因造成的,不過,人們只是天生願意追求正義,但什麼才稱得上是正義,卻是後天學來的,因此不同文化背景又容易出現不同的道德觀。
具體的是非觀念是學回來而不是天生的。最有效的方法是孩子在社會活動中自己慢慢掌握,例如打架可使有人受到傷害,小孩總也會因參加過打架自己感到痛楚而漸漸覺得打架是不好的。這樣推己及人便會慢慢形成一種視暴力為不對的道德觀。汽車大王福特(Henry
Ford)曾指出,他一生中的成功之道是建基於懂得同時從別人的角度及自己的角度看問題。此種成熟的形成道德是非觀的方法,與經濟學的方法學完全一致,但卻非小孩可以一蹴即至。海德指出,在小學階段,孩子已懂得犯規,並會用狡詞為己辯護。到青少年期,便會辯稱自己說謊或犯規或犯法,是因為要追求更高的目標。如此說來,香港某些年輕人甘於犯法又喜歡狡詞答辯,竟是小學或青少年期兒童的通病,他們不懂或不願設身處地從他人的角度思考問題,道德判斷水平是未到成熟期了。
海德從進化論的角度看道德,並不認同人是完全自私的。上世紀七十年代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的《自私基因》一書,以大量證據顯示動物有着自私基因,就算是如狼群般的合群精神,也是基於要保護自己及後代生命而發展出來的基因,出發點也是自私。海德認為人不是利己(selfish),而是利群(groupish),此自製之詞,也可譯為「看重自己所屬群體的利益」,亦即可以策略性地在所屬群體擁有「利他」情懷。但從進化角度看,這有道德風險的困境。一隊團結勇敢的軍隊最易打勝仗,但在這勇敢的軍隊中,最不勇敢最懂躲藏,讓戰友去送死的卻最有可能保存生命,回家生孩子,把怯懦基因傳播下去。既然勇敢無私的容易早死, 怯懦的卻更能傳播基因,那麼人類的基因應被怯懦壟斷,何以會勇猛利群?海德要自圓其說,便提出群體須發展出隊友互相合作,壓制「反社會」行徑的是非觀,否則在族群之間的競爭中會吃大虧。
我毋須支持或反對海德的主要理論,但他點出了不少有用的道德。港人內部撕裂,內耗嚴重,「反社會」行為今天已是天天可見。從香港以外的族群看來,他們難免感到奇怪,為何港人會走上一條自毀之路?海德的另一主要結論是道德觀很多都無理據支撐,有時連是否維護到自己族群利益也談不上,所以道德是盲目但又帶有綑綁性,往往經不起理性推敲。若要人改變原本持有的道德觀,可能要持份者在真實世界中遭到重大挫敗才可做到,正如文革時充滿理想的紅卫兵搞了多年破壞不是被拉去勞改便是要面對崩潰的經濟,八十年代時改行參與經濟改革致富,才大徹大悟。從一個較思想性的層面看,部分港人自稱持有的普世價值觀又或對所謂「真普選」的堅持,又有多少經得起實證及理性的檢驗?正如上文所說,道理無論如何正確都不易改變人們的是非觀,但道理卻仍不能不年年講、天天講,否則更不能及早預示災難。
(HKEJ 201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