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警方在旺角清場的場面所見,我們可確實以下的判斷。
第一,部分示威者法治觀念淡薄,甚至是目無法紀。若果不是,為甚麼會抗拒法庭頒下的禁制令?就算後來不得不停止阻撓,也諸多小動作,心中顯然不服。
第二,他們阻礙警察進逼時,哪有一絲一毫的「愛與和平」?用上有殺傷力的螺絲釘「盾牌」去對抗警察,幾乎可視作武力襲警了。
第三,佔領運動使到參與者自己變得神憎鬼厭,絕大部分市民十分反感,他們躲在同聲同氣的網上群組小圈子當宅男宅女時,或誤以為自己代表港人,但現在一落區擺攤檔,便被市民喝罵趕走,有理智的都會知道佔領運動損害他人利益,不得民心。既然他們毫不理會他人意見,對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選擇性的忽視,港人又怎可相信他們口中所說的爭取民主是真心的?
滋事者雖屬少數 憂香港被拖累
第四,參與佔領運動的學生(據一些調查說只有16%的留守者是學生)與另一些龍蛇混雜的佔領者性質本來不同,我們不應混淆,但學生領袖卻不但不肯與衝擊立法會的激進分子切割,還直接跑到旺角去「支援」,因而「求仁得仁」,被警逮捕,我們不得不懷疑他們的心態與唯恐天下不亂的滋事分子頗有共通之處。
香港既已出現了一批目無法紀,不尊重民主精神,但又自以為捍衞民主,對和平沒有興趣,心中可能充滿仇恨不惜使用暴力的滋事分子,香港如何「收科」?我一向都是樂觀的人,深信這些人只是少數,就算在年輕人中,講理性肯發奮向上的仍是多數,但卻也不能不擔心香港會被拖累而沉淪。
警方這兩個月以來表現得極度克制,所用的武力與外國的相比,屬小兒科級別。這雖凸顯出警方希望用和平辦法解決紛爭,但掃帚不到,塵埃不清,放棄了必須武力,清場的效率豈不大打折扣?經濟學素有犯罪經濟學此一領域,其中大量的證據皆顯示,預期刑罰的高低對嚇阻力大有影響,所謂預期刑罰,是被罰的機會率乘上被罰的強度。若執法時罪犯太多,他們被抓到起訴的機會偏低,那麼刑罰便需夠深夠重才可能起到嚇阻作用。法庭如何判決,我不得而知,若是判得重的話,參與者人數會減少,他們被抓的機會便增加,這會造成良性循環,更少的人願意以身試法。反之則犯罪者增加,警方無法處理。
千方百計要挑起動亂的人會否為香港帶來民主?這是不可能之事,但相反的局面,即香港更遠離民主,卻是大有可能。香港在今年年底內能否把幾個佔領區全部清場?我看不易。若情勢惡劣,港人忍無可忍,便會有愈多的港人轉而要求中央插手。
中央顯然不願派武警到港鎮壓,因為此事的後遺症很大。但若有眾多的港人「邀請」,負面效果也可減低。但就算出現此局面,按照基本法所許容,把內地法律短暫地應用於香港,即接管香港一段時日,清除了社會的癌細胞後再回歸香港的一國兩制,重回香港的法律,比派武警來港會更有效。顯而易見,這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但卻是一個可行的選擇。
我在美國教書時,系內一些資深同事因為小事爭拗而釀成相互鬥爭不絕,校方解決問題的方法便是高層派人來接管了兩年系務,才再讓我系自行運作,所以我對「接管」是見怪不怪的。
用選票表態 懲罰胡搞之人
但既然接管並不是好的選擇,我們倒應想想其他辦法避免出現此局面。最有效的仍是港人回歸理性,大家對形勢深入思量,把漂亮但虛假的口號擯棄之。其實一些支持佔領運動的政客亦心急如焚,此運動拖得愈久,明年區議會及後年立法會選舉便愈受影響。港人若沉得住氣,用民主方法用票懲罰胡搞之人,並支持警察執法,比邀請內地接受香港來得穩妥。
(Sky
Post 201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