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3/2017

論「佔中」者的四大錯誤 (雷鼎鳴)


「佔中」鬧劇已過去三年。

 

這是一個非法的活動,它的失敗,可證之於在「佔中」(嚴格來說,應是「佔鐘」及「佔旺」)79天的後期,絕大部分港人已心生厭惡,多種民意調查都顯示,多數人都認為「佔中」者應退場,連主要參與者也承認失敗。「佔中」剛過去一年時,雖也有人要在金鐘搞搞「紀念」,但到場的支持「佔中」者加上反對「佔中」者總共才一千一百人。原因是當時將有區議會選舉, 「佔中」恐怕已成選舉時的負資產,政黨中人能避則避。

 

除了支持度下降外, 「佔中」也沒有為香港帶來實質性的正面變化。普選特首是「佔中者」的主要訴求,但普選在今天比沒有「佔中」前更遙遙無期。若說「佔中」毫無影響也非事實, 「佔中」形成社會大規模的撕裂,甚至是家庭內部的撕裂。支持「佔中」者雖不願承認2014年已有180多萬人簽名反對,但他們應不難印證這個數字的可信性,只要廣泛地問問家人及朋友有多少人反對「佔中」便可,若港人一面倒地支持「佔中」,香港社會怎會如此撕裂?

 

對社會形勢的錯誤認識

 

「佔中」背後所謂的理論,有幾種無可彌補的對社會的錯誤認識。

 

第一, 「佔中」發起人自稱是從「愛與和平」出發,但他們佔路多天,不少商戶無辜地遭受巨大損失,市民因交通延誤浪費了大量時間,的士司機怨聲載道,這些在在都顯出「愛與和平」口號的虛偽性。若真的是「愛與和平」,為什麼「佔中」者不去積極籌款,用以補償不認同「佔中」的人期間遭受的損失?又或者不搞「佔鐘」或「佔旺」,只「佔維園」以求減輕社會的損失?但主事者沒有這樣做也絕不會這樣做,因為其核心策略正是要以港人及社會利益為人質,以脅迫政府讓步。挾持者怎可能對人質有「愛與和平」?

 

第二,其理論推斷完全與事實不符。「佔中」發起人有一個理論,把「佔中」比為核彈,以為其威力足以使中央政府不敢不就範,會應允其要求云云。早在「佔中」前,中大便有民意調查,其結果顯示大部分港人都不相信「佔中」可迫使中央讓步。以後的事態發展亦使人清楚,中央政府不可能向威脅讓步。由此可見, 「佔中」發起人的政治判斷力還比不上大多數普通市民。

 

在方法學上,假如一套理論的主要推論與事實相矛盾,這套理論便無甚價值,可以推翻。不過,我有時也會懷疑, 「佔中」的策動者是否真的愚蠢至相信其目標可以達到。也許他們心裏也知道會失敗,但為求鼓動群眾,唯有說些違反常識的話去騙人。

 

第三,主事者似乎對「廣場定律」無知無識。發動參與者並非最困難,反而是如何「退場」,什麼時候「退場」才是考功夫的所在。參與者當中會出現權力,年輕人面對新得到的權力極容易陶醉其中,為求不用放棄手中權力,他們往往做出極端的事情。既然佔據著大台,意味著掌握話語權, 「佔中」者怎肯退場?他們就算知道不妙, 「佔中」拖得越久越會失去支持,但同時也知道有些蠢蠢欲動的人正巴不得他們早日離開大台,好讓後來者搶走權力。此種人性的醜惡,在經典小說《蒼蠅王》中已有描述。在2016年初的旺角暴動中,亦有人以更極端暴烈的手法去爭取及宣示自己的權力, 「愛與和平」在「廣場定律」面前,時間一久便必被衝擊得七零八落。

 

第四,錯在「佔中」者所宣揚的所謂「違法達義」。很多港人不見得認同他們爭取的是什麼「義」,但人各有自己的價值觀,我們也不用糾纏此點,反倒是「違法」一節便與港人的核心價值相悖。我並不認為人人都必須做循規蹈矩的乖孩子,在道德上,你犯的法若是無受害者的(victimless crime),社會也許會採取原宥的態度,但「佔中」運動導致港人損失嚴重,不屬此例。現在法律界的頭面人物紛紛表態指出「違法達義」的錯亂,但一些人被洗腦幾年,要他們重新學懂真正的批判精神,不是易事。

 

「有識之士」應負最大責任

 

「佔中」的策動者最不敢面對的,便是它為社會帶來的經濟損失。其實經濟損失絕不止於79天內商業活動受阻,及市民要多浪費寶貴的時間上班下班,更為嚴重的是受「佔中」影響的年輕人,會白白失去了他們事業上的一些重要機遇。

 

當今世界是科技出現重要革命的年代,而創新者及最具潛力的市場主要在內地,一定會衍生出大量財富與機會,大大增加人類的自由。但要利用此種歷史上罕見的機遇,不全心全力投身進去是不會成功的。大部分香港的年輕人都十分理性,也希望能建立自己的事業,但我很難想像,某些政治上腦、主張「港獨」、受極端思潮影響的年輕人,如何可以集中精神在這創新科技浪潮中?反觀內地,每年理工科的大專畢業生便有兩三百萬人,超過歐洲與美國的總和,而且他們的創業精神強大。「佔中」則在思想上、精神上拖了香港不少年輕人的後腿,長遠而言,香港經濟被人超過已將是不易否定的事實了。

 

是什麼原因使香港犯上「佔中」此等歷史性的錯誤?馬丁·路德·金曾有名言金句:「世上沒有比真誠的無知更危險的事了。」(Nothing in the world is more dangerous than sincere ignorance)年輕人滿腔熱血,我不懷疑他們大部分人的真誠,但觀乎其中部分人把上述的錯誤都犯透了,顯然他們對真實世界的政治、經濟與人類行為規律的認知嚴重缺乏,所以他們的行為也是危險的。

 

本來社會中的「有識之士」,尤其是教育界中人有責任去幫助他們看懂世界,但很可惜,某些所謂「有識之士」不但自己愚昧,犯上一大堆判斷錯誤,還大呼小叫鼓動年輕人往錯誤的、對香港有害的方向奔跑,直至他們受到重傷。這些站在道旁為年輕人的錯誤喝彩的人,應為香港受到的傷害負上最大責任。

 

(TKP 201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