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5/2014

社會分化、中間路線與普選 (雷鼎鳴)


香港社會有分化現象,已是大多數評論人的共識。《信報月刊》前總編文灼非說我是第一個提出香港會兩極化理論的人,我不知自己是否是第一個,但四年多前我在《信報》的確連續寫過兩篇理論文章,探討造成兩極化的原因及後果(見拙作《社會兩極化的成因與後果》及《優質民主與政治兩極化》,分刊2010年6月21日、28日)【註】。

 

在人數眾多的社會中,大家對不同議題意見不可能都相同,但這並不構成撕裂或分化。在較「正常」的社會中,意見的光譜大多呈「正態分布」或「單峰分布」現象,中間派的佔多數,兩邊對立極端的佔少數。這類社會通常會較為穩定。但社會若出現分化,中間派消減,兩邊互相對立的人多起來,呈「雙峰分布」(或多峰也無不可),例如人民因種族或宗教等而分裂,則社會極易不穩,內耗嚴重,就算有民主制度,問題也不會得到解決。世上此類例子很多,我們若要香港繁榮穩定,人民生活愉快,便不能不想方設法防止兩極分化。

 

侮辱言詞 加深裂縫

 

一個「單峰分布」的社會如何會轉化成「雙峰分布」?這自然需要大量中間溫和的人走向相反的兩端。這些人本來意見與價值觀都接近,怎會變成如此?這首先涉及對世事的認知問題。就算中間溫和派的認知及支持的政策本都正確,但世事無常,正確的政策也有可能因一些無可預料的干擾而偶然失敗,這便會動搖部分中間派的信心, 使他們各自向不同的方向傾斜。兩邊的極端派也會乘機自說自話,力說中間及對立一方的觀點如何錯誤,自己的才對。

 

本來對立的觀點不大可能同時正確,但要驗證誰對誰錯,便須要搜集大量經得起推敲的證據才可細說分明。不過,被驗偽的一方或雙方哪會容得下中間派的獨立思考,所以他們只會論述對己有利的觀點,不談對方的看法。對大多數人而言,他們對各種觀點是否有科學根據並不重視,久而久之,他們的觀點也會因各自偏聽而進一步分化。這還未是最嚴重的,若雙方求勝心切,採用侮辱性的語言提高聲線喝罵對方的策略,那麼裂縫只會愈弄愈闊,難以修補,只要看看激進泛民與溫和泛民的對立,便知此言不虛。

 

我雖認為香港民意已嚴重分化,但卻也認為現時尚未至完全撕裂、雙方都走到你死我活的地步。沒錯,很多人都說對香港感到陌生了,但千萬不要搞錯以為只有一派的人才有此想法,其實對立的雙方(或多方)都驚訝為什麼別人如此蠻不講理,而這些「別人」可能是朋友甚至是家人。不少港人甚至認為自己是處於「白色恐怖」當中,但我要說清楚,有此感覺的也是兩邊的人,而且很多都是有識之士。例如最近有網報停刊,有人說原因之一是「白色恐怖」,我不知這恐怖到什麼程度,有多少根據,但同一時期,也聽過不知多少較親建制或思想獨立與泛民不同的人表示有「白色恐怖」,因為他們一發表言論,便會有激端分子對他們圍攻辱罵,與麥卡錫時期無異,所以他們懶得再發聲。若說受到恐嚇或收過不知來自何方的恐嚇信,我相信雙方很多人都有此經驗。

 

雙方投票 各有水分

 

香港的情況的確看似不妙,但若要更清楚形勢以求作出正確政策判斷,我們須要仔細的定量分析。我是一個相信民意調查結果的人,但前提是這些調查所提的問題要合乎邏輯沒有誤導性,更重要的是,所採取的樣本是否隨機抽樣所得,否則只問某一類人的意見,結果自然難有代表性。香港的各種民意調查多如牛毛,從政者及市民對它們也不見得全都重視,但從不同而又互相獨立的民調中,我們對香港的一些重要議題不難得到一些客觀總結。

 

在贊成「佔中」與否問題上,認同者大約每四人便有一人,反對者則稍多於一半;換言之,反對者是認同者的兩倍左右。認為「佔中」可迫使中央讓步的,十多人、甚至數十人當中才有一個。在普選問題上,接受「袋住先」想法的大約兩倍於只接受沒有篩選的人,但絕大部分港人都希望有普選。我們在此也可大膽假設,只接受沒篩選的人與認同「佔中」的人很可能基本上是同一組群的,「袋住先」與反佔中的人也有很大程度的重疊。

 

倘若上述的民調結果總結大致正確,那麼在數量上我們還可進一步引申。香港18 歲以上的常住人口不足600萬,「反佔中、保普選」的人便應有300萬左右,支持佔中及反對篩選的人可能有接近150萬人。若單從找出真相的認知角度而言,實在不用搞所謂的「公投」或「簽名」運動,因為靠這些活動所得到結果,相當受雙方的動員能力及有多少水分影響,答案反而不及科學的民調來得準確。

 

在動員能力方面,以周融為主要搞手的「大聯盟」按理會遠遜於已有多年動員群眾經驗的泛民,但「大聯盟」有會員眾多的工聯會支持,雙方差距也不會很大。在水分方面,雙方都肯定會有。「公投」的網上投票,漏洞是無法杜絕一人多投的可能性,在網上填上身份證號碼後,以後仍可填另一身份證,當中真偽無從查考,而且又有多少人願意在網上填上真姓名、電話及身份證號碼﹖這些都是敏感資料。「簽名」若有水分,應主要來自一些過度熱心的人的重複簽名,但在其機制之下,簽名要親身去做,並要拿出身份證跑到不同的街站去,機會成本遠高於在網上作偽,按照經濟原理,我不認為這方面水分比「公投」的要多,況且主事人多次三令五申,要求支持者不要多簽,否則便是幫倒忙,所以若有此作為的,反倒更可能是故意「惡搞」之人,他們人數不會多,這與有些人為了證明某地犯罪率高企,竟自己跑去犯罪,有異曲同工之處。至於說有多少億香港以外的人會簽,當然是惡意的胡說,18歲以下或拿不出香港身份證的都要簽「綠表」,統計分開,到現時總數只有幾千人,對大局無影響,我們若多與各方人等了解,可清楚知道「公投」或「簽名」,都各自有不同階層的廣泛支持,不明白此點便是昧於事實了。

 

在此文執筆時,「簽名」總數已超過106萬,我相信它最終有機會挑戰120萬大關,若然如此,那麼近日有在兩個運動中表態的人便有200萬之數,超過立法會選舉人數。如何解讀這些數字對當前的政改形勢判斷十分重要,政黨、政府及中央都應各自研判。但數字是不應只用來製造聲勢的, 「公投」或「簽名」運動的更大意義在於過程中雙方「練兵」是否有成效。在這方面,建制派是明顯的贏家。

 

中間多數 說服目標

 

在過去的選舉活動中,建制派雖也有發動群眾的經驗,但今次卻使得他們強化了群眾工作的基礎架構,我在一些街站遠距離觀察及向不同人等查詢,簽名的眾多人什麼類型的都有,反映出其口號得到極多港人的共鳴,人數亦超越了在歷屆選舉中的得票。這對將來的立法會選舉,尤其是特首選舉都影響深遠,溫和泛民中有智慧的人應從中得到啟示,以訂對策,否則很易吃虧。若是誤以為自己的支持者才是高質素的,其他人則無知,不但有違事實與民主理念, 還會在選舉中落敗。

 

現在回到政改的前路上。對某部分泛民來說,沒有任何篩選的選舉是唯一可接受的方案。對中央某些決策人而言,中央委任信得過的愛國愛港之人當特首是主權的體現,此人是否靠普選產生,不是這麼重要。對於中間主流來說,普選與得到中央放心這兩個條件都是必要條件,缺一不可,否則不會有普選出現。按此邏輯,雙方對立的強硬派有意或無意的, 可能都十分樂意一拍兩散,不想見到普選出現。

 

在各方博弈的過程中,經濟學中的「合作性博弈論」(cooperative game)有一出發點,便是雙方都要先搞清楚「威脅點」(threat point)在哪裏,亦即倘若一拍兩散出現,雙方的各自得益或損失究竟多少?對泛民中的強硬派而言,普選拉倒後果並不嚴重,反而在社會氛圍可能劍拔弩張的2016 年立法會選舉中,有望把溫和泛民的部分選票拉過來。對中央政府的強硬派來說,沒有普選也無足掛齒,沿用老辦法委任便是。

 

若情況失控,出現危機,還可按照《基本法》宣布緊急狀況,在廣東省委之類的地方找一人來接管香港當臨時特首,中國的全國性法律也可適用於香港(哪怕只是暫時性的)。

 

以今天香港經濟依賴內地之深及內地並不靠香港的形勢來看, 強硬派不會認為這有什麼大不了。不過,大多數港人及中央的溫和派相信都希望香港能有普選。

 

放棄「公提」 才有出路

 

既然一拍兩散後的「威脅點」對雙方的強硬派都無甚嚇阻力,而且還可能被視作對他們有利,那麼,說服他們是浪費時間的,我們只應做的,是說服大多數的中間派。雖然香港已呈分化,但從以上的數據及討論中仍可見到,大多數港人還是希望有普選。

 

但正如上面分析所顯示,雙方的強硬分子都不見得希望有普選,現在可容走出困局的縫隙很窄,而唯一能走出普選之路的方法便是上述兩個必要條件----有普選及候選人要得中央放心認可----都要同時滿足,而在整個過程中,雙方似都有人在刺激對方,踏其底線,當中困難凶險,不言而喻。

 

我看到的唯一方法便是放棄公民提名,但增加「提委會」的民主程度,使大眾都能參與到選舉部分提委。在本文見報日,我有參與的「十三學者」,應已公布了他們修訂了的方案。此方案按照提委民主化的思路而來,但並不排除有泛民可成為最後的候選人之一。

 

對溫和泛民而言,此方案沒有違反民主原則,對中央而言,沒有違反《基本法》。但我們充分明白,中央要有足夠的「安全系數」,這可理解,在國際環境如此複雜的今天,中央的顧慮十分合理。

 

不過,我相信這不用太過擔心,主要原因有二:一、港人大多數仍理性,不願找個無行政管治經驗,與國外勢力有說不清的關係,及得不到中央祝福的人當特首;二、從「大聯盟」動員到的人數可見,在特首選舉中,得到中央認受的候選人會得到巨大的支持,最重要的是,所謂建制派的選舉或民意基礎已大有長進,更有把握取得戰果。

 

這些條件在下一屆及再下一屆的特首選舉中相信都會繼續存在, 但十三年後的情況無人可預料,不過,到時第23條應已立法,選出的特首受第23條約束,賣國難度大增。況且若有風險,中央仍可拒絕委任選出的特首。時間在中央政府的一邊,中國經濟增長動力仍盛,十多年後,中國的GDP大有可能已兩倍於美國,整個國際格局都有變化,今天顧忌的,到時可能再不是問題,何懼之有?

 

據我所知,十三學者對中間方案是否成事,都不會認為機會率很高,縫隙太窄及時間不足都是原因。不過,機會雖低,若普選能實施的話,對港的利益卻大得很,所以推動中間方案的預期社會回報率依然很高,值得港人努力。

 

【註】兩篇文章可在筆者的博客http://www.francis-lui.blogspot.hk尋得

 

(HKEJ   2014-8-5)

 

7/30/2014

內地股市走勢與「滬港通」 (雷鼎鳴)


半年前在上海答應張五常,會給他捎去先師史學泰斗何炳棣的一些遺作,剛好同文曾國平老弟近日告知, 在港可買到台灣中央研究院在何師去世後替他出版的論文集《何炳棣思想制度史論》, 便買來此書及帶上何的自傳《讀史閱世六十年》,周末到深圳探望張五常。何師是張在芝大認識的故人,二人都是目無餘子極度好勝之輩,十分有趣。

 

論文集的各篇論文,在過去十多年何師早已陸續寄給我學習,不少篇章都是非同小可足以顛覆中國古代思想與制度史的巨著,而絕大部分的文章及自傳都是他78 歲以後才寫的。78 歲的張五常說要擱筆了,希望他見到何師晚年仍有精力開創一個全新的領域而感到競爭壓力,放棄擱筆之舉。這也許會成事,在午宴中,但見張急不及待的把這近千頁的兩本巨著翻來覆去,又問我認為何與余英時誰人更厲害,我的答案他連連點頭稱是。

 

內地股市 走勢如何

 

席間,張又同時中氣十足聲如奔雷的月旦港人港事,用「五常式」的風格說這個笨那個蠢,同桌的夫人Linda則不斷感慨說,愛國是天經地義之事,另一位自港到訪的友人急忙申報已在「反佔中」運動中簽名。該友人突然拋出一個問題,張才從興奮中稍為冷靜下來。

 

該問題十分簡單,內地股市走勢如何?

 

這問題其實不好回答。 張五常用字立時謹慎起來,慢慢地說中國股市衰了這麼久,也許是時候反彈了。

 

這個答案錯不到哪裏去。相信「效率市場假說」的人都知道,股票的短期走勢早已反映在股價中,絕難預測。就算有人有此能耐,也多會採取秘技自珍的策略,不會告訴別人, 哪會到處充當預言師?不過,股票的長期走勢,卻並非無跡可尋,不可分析。這個問題也是重要的, 「滬港通」很可能10 月便要啟動,到時各方人士可通過香港的交易所購買多種內地股票,暫時總額度是3000 億元人民幣,內地人也可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港購買大部分港股及H股,總額度暫時是2500億元人民幣。 倘若對內地股市走勢無法判斷,股民如何才可知所進退?

 

雙非解禁 吸走資金

 

內地股票的確有反常之處,我們需要小心察看。我屈指一算,金融海嘯後的五年內(2009至2013年),中國的名義GDP加起來超過230 萬億元(並未理會每年物價的差別),新增的實質資本,以2013年物價計算,在扣除折舊後,仍有80萬億元人民幣左右。但這筆新增財富顯然沒有被配置到股票市場。在2007年底滬綜指數升至6124 點,當時市盈率幾乎達到70倍,上海加上深圳的股市總市值接近38萬億元人民幣,但股市泡沫在金融海嘯出現前已爆破,到了2008年10月31日滬綜指數已跌至1665點,中國的股票流通量雖有增加,但總值也只剩下11.2萬億元,慘烈之極。到了今年7月25日,上證股票總市值15.58萬億元,深圳的總市值是9.63萬億元,兩個交易所加起來,全國股市的總市值也只是25.21萬億元,遠低於2007年底的38萬億元。

 

反觀美國, 2007 年10 月9 日道指創了新高14164 點後跌至2009 年3 月9 日6547點的低位,但今年7月25日已回升至16961點,高於2007年的高位。這期間,美國經濟表現平庸,但中國仍一直保持著超高增長,為什麼經濟差的美國有不錯的股票升幅,經濟好的中國股市則跌至人仰馬翻,一直低迷至今?

 

最常見的答案之一是所謂的「大小非」解禁。內地股市有一批持有者曾以較低價獲得股票,但這些股票流通受到限制,股東不能把它們出售。大股東(持有5%以上股權)擁有的非流通股叫「大非」,小股東(5%以下股權)的非流通股叫「小非」。2005年9 月4 日中國證監會頒布改革方案,公司原本的非流通股份自當日起計12個月內仍不准轉讓或出售,但其後則逐步解禁,可在市場中出售。這政策的原意是希望股東與管理人的利益能較為一致,在解禁前,擁有股權的管理人就算做得很好,公司利潤增加,股價因而上升,他們因不能把自己的股票出售套利,也得不到好處,所以工作的誘因不足。不過,各公司「大小非」的陸續解禁,自然也意味著可流通的股票數量增加,吸走了市場中的資金,對股價有負面壓力,情況有點像不斷有新股上市,市場股價便上升乏力。

 

「大小非」解禁顯然是內地近年股市不振的一個原因,事實上,可流通股份市值佔股市總值的比例一直在增加,反映出不少股東在解禁後都有減持股份。不過,若說「大小非」是內地股票近年來深度向下調整的主因,恐怕便有點誇大。正如上文所說,在市場流通的股量雖頗有增加,但股市總市值卻由2007 年底高峰期的近38萬億元下降至現時的25萬億元左右,股市並不是這幾年來新增的80萬億元資本的容身之地。那麼,這筆巨資跑到哪裏去?

 

2007 年12 月中國貨幣供應量M2 是40.3 萬億元,今年6 月底是120.96 萬億元,增幅剛好也是80 萬億元左右。但我們絕不可用此巧合來「證明」新增資本都只變成放在銀行中收息的存款,貨幣量與資本是很不同的概念。不過,80萬億元當中有小部分流到銀行戶口中去, 並且停在那裏沒有被人借走轉化為具生產力的資本,卻是不足為奇之事。

 

也許有人認為,新增的資本被貪腐分子都轉到國外隱藏,所以到不了股市。有資金被他們弄走並不為奇,但中國資金的淨流出(合法加上非法)在數量上只佔總資本極低的比例,所以此說並不能解釋股市不振的原因。

 

在份量上能足以與股市抗衡,甚至遠勝之的,只有樓市。在2007 年底以前的幾年,內地樓市與股市基本上共同進退,股價升則房價也上升,反之亦然。這是因為股價或樓價上升後,人民的賬面財富增加, 有需要對自己的投資組合作出調整,售出高價資產,買入落後資產。但自股市泡沫於2008年初爆破後,股價指數與房價指數卻長期地出現背道而馳現象,內地房價急升後長期高企,股價則低處未算低,這在世界範圍內都是較為罕見的現象,反映出房屋已成為股票的替代品,大家棄股票而改為持有房屋。

 

這顯然是人民對股市的信心已經大失所致,新增的80萬億元財富缺乏可靠的收藏地, 惟有到房地產市場保值躲藏,起碼這有實物磚頭可見。此種現象殊不健康,內地一線城市房價之高幾乎與香港可比擬,二、三線城市房價也頗高,但不少地方的房產卻無人入住。房屋若無人居住,便等於沒有使用價值,只能發揮儲值功能。只要大家相信將來樓價不會跌,房屋有市場承接力,火棒有人肯接,它的價格便不一定下跌,但財富被壓在那裏無法變成有生產力的資本, 這是資源浪費的一種。

 

善用資金 股票功能

 

在現代社會中,金融業無疑是關鍵行業,資金往那裏去,其他資源便會往同一方向走。內地資金避開股票市場,不能歸咎人民不懂「顧全大局」,但金融服務業卻有責任幫助掃除投資股市的障礙與風險, 使到更多的資源可流向最能被善用的地方。在內地政經人眼中,香港的地位已今非昔比,話語權似有若無,這對香港各階層人士,不論其政治立場如何,都並非理想局面。若要改變此態勢,港人不能不想方設法增強香港金融業對內地經濟發展的貢獻。 這不容易,但「滬港通」卻是一個機會。

 

「滬港通」可帶來什麼後果?單以現時初訂的3000億元及2500億元總額量而言,它們只佔現時內地或香港市場總值稍多於1%而已,作用不會很大。但這只是內地一貫的「摸著石頭過河」政策的體現而已,將來有機會大幅增加。

 

從已知的機制可見,將來兩地的套戥活動會較為容易,上周五AH股溢價指數是90.16,反映出內地A 股股價平均只等於香港H 股股價的90.16%, 這與2007 年初傳「滬港通」之時AH股溢價指數165相比,內地A股價高出香港H股65%,已不可同日而語。但這是否顯示「滬港通」啟動以後香港的H股會因套戥而低殘呢?

 

這倒未必,原因是我們必須考慮新增流動資金的作用。對內地的股票而言,香港及國際資金可通過「滬港通」去購買它們,這筆新增資金有利於推高其股價,收窄AH 股價差距。對本港股票而言,內地投資者正苦於缺乏穩健的投資工具,港股可助他們洩洪。因此,我雖然對炒股沒有興趣,但傾向相信「滬港通」對兩地股票都利好。近日資金湧入,港股急升,可能正在反映這一態勢。不過,股票市場從來波譎雲詭,投資者要自求多福。

 

我關心的不是股價一時的上落,而是香港能否對內地股市發展有所貢獻。歸根到底,股票的功能是要把資金導入能善用這些資金的公司之內,從而替社會及個人帶來回報。這又涉及市場力量(包括資訊的流通)及監管條例是否能有效促成此點。港人將來既有直接買入內地股票的可能,港人對內地股票的興趣會增加,港人在內地股市中的話語權亦會有所上升, 希望他們能利用這個機會摸索出一條把內地股市導入正軌強化其功能的道路。

 
(HKEJ    2014-7-30)

7/23/2014

策略性投票與民主制度的優劣 (雷鼎鳴)


我在7月11日的拙作《民粹、自由主義民主與普選》中指出,民主選舉的一個重要挑戰,是能否保證投票結果可反映民意。這簡單的命題其實包含了一些難以克服的困難,例如,用不同的但又都公認為合理的投票機制,可以得到完全不同的結果,那麼哪一位候選人勝出才能真正代表民意?又例如,在七十年代兩位經濟學家Gibbard與Satterthwaite各自獨立地證明了一個定理,在任何一種選舉方法之下,只要有兩個以上的候選人,那麼投票者便必定有誘因通過策略性投票,亦即不按照自己真正的偏好, 用不誠實的方法投票以求把結果扭轉至有利自己的一方。

 

既然如此,我們又怎知道最後的結果能否真正反映民意?可幸的是,雖則有這些困難,只要有普及參與和當選人任期設限,民主制度仍可增加不稱職官員被踢下台的機會,使他們不敢造次,這已是民主制度的核心了。

 

根據上述的說法,我們尚有兩個必須問的問題。第一,既然用任何的投票方法,其結果都難以被確認為民意的體現,那麼我們能否對世上千奇百怪的各種選舉方法作出孰優孰劣的排序?第二, 策略性投票雖然在理論上存在,但在實際選舉中,我們有無證據顯示其出現過,並且其數量上的重要性有多大?

 

關於第一個問題, 對投票制度素有研究的趙心樹教授認為投票制度是有優劣之分的,他用的標準是,不同的投票機制所得到的結果,可各自反映到不同量的訊息, 訊息量愈多, 機制便愈優 (見趙心樹大作《香港,你可有膽識引領世界民主?》,刊7月16日《信報》)。

 

難防策略性投票

 

投票結果所能反映的訊息量自然是重要的,趙心樹按此準則對多種機制進行評分,其貢獻也應表揚,但其結論則仍大有可商榷之處。在計算訊息量之前,我們第一步便先應搞清楚這些訊息的可靠性,否則,我們就算得到大量訊息,但訊息卻是虛假的,那麼結論便更有誤導性了。舉個例子,趙教授正確地指出,在他討論的各種機制中,「多訊制」包含的訊息量最多,他給的分數亦最高。「多訊制」是指各投票人都給候選人打分,最高的給一分,最低的給零分。這個方法的好處是可告訴我們投票人對各候選人喜好的強度, 例如,若某人給予A 1分、B是0.95分、C則是0.01分,那麼,我們可知他認為A 與B 差別不大,但對C則十分不認同。

 

不過,使用策略性投票的人所給予的分數卻是極不可靠。假設B有很大機會勝出,C 則機會不大,那些支持A 的投票者可怎樣做?答案是仍然給予A滿分的1分,B則只給予0分,以減低他對A的威脅,C可仍得0.01分。若不少A的支持者這樣做,本應勝出的B有可能會輸掉。用此機制,所得訊息表面上看來雖然較多,但訊息卻是誤導的。

 

上述觀點,在一種情況下並不成立。假如沒有策略性投票人,大家都誠誠實實打分,那麼「多訊制」所得的各候選人的分數自然較為可靠,此機制顯然是有優點的,但投票者真的那麼誠實嗎?此點我以下再回答。

 

趙心樹的大文中,把不同的資訊所包含的價值都一視同仁,等量齊觀。例如,選民對幾個最熱門候選人的態度,其相關訊息的重要性被視作與一些無關痛癢的候選人一般無異,但這合理嗎?假設有一候選人是一罪犯,斷無可能當選,應在早階段中被篩走。一旦有篩選,第二階段的候選人人數自會減少,按照趙心樹對訊息量的計分方法,這必定會使到這個投票機制失分。但其實這並不構成問題,誰會理會不可能當選的人士的相關資訊?在阿羅(Kenneth Arrow)的「不可能定理」中,便早假設了一個公理,名曰「相對於無關痛癢選項的獨立性」(independence of irrelevant alternatives),在各候選人中,突然加入或刪除一個不會勝出的候選人,不應改變投票者自己心中對其他候選人的偏好次序,本來喜歡A 多於B,不會因多了個或減少了C的選項而突然變為喜歡B多於A。有無篩選,只要篩選的程序合理,並不見得能成為評價投票機制的標準。

 

按上所說,我們理應不能把各投票機制的優劣作一個排名,堅持某某機制才是最完美的,是十分無聊之事,但這有一例外。上文提過,Gibbard與Satterthwaite定理指出,任何一個投票都可被策略性投票者操弄於股掌之中,研究投票機制的經濟學家一直對此大感困惑,但苦無法破解這方法。不過,我在拙作《什麼的投票機制才能反映民意?》(刊2010年6月7日《信報》)中便報道過,2007 年的諾獎得主之一馬斯金(Eric Maskin)曾巧妙地證明了一個數學結果:投票可先用「康德西方法」(Condorcet Method),如投票結果沒有出現「投票悖論」(即A與B之間選,A勝;B與C之間選,B勝;C與A之間選,C勝;因此無法斷定哪一個贏),則投票結果可用。若出現「投票悖論」,則進入第二階段使用「保達爾計算法」(Borda Count)。若用此方案,策略性投票者便無空間操控結果,選舉可信。

 

馬斯金深懂任何一種的單一投票機制都可被操控,但他把兩種方法結合起來,並提供了嚴謹的數學證明,的確是民主制度理論的一大突破,這也是我所知的,目前最優於其他的投票機制。不過,可惜得很,他的機制太複雜不易操作,在大型選舉中從未見有實施過。

 

須設兩個重點

 

所謂的「康德西方法」與「保達爾計算法」我在上述2010年的拙作中便已有介紹過,有興趣的讀者可自行在我的博客中找到此文細閱,在此不贅。

 

現在回到一個更重要的問題, 理論上策略性的投票者可通過不誠實的投票而改變投票結果,使到自己得益,但在實踐中,是否真的有這些投票者可如此翻雲覆雨?這是一個實證而不是理論的問題,要靠證據去支持結論。

 

我在科大的一位新同事渡邊安虎(Yasutora Watanabe)去年在權威學術刊物《美國經濟評論》(AER )發表了一篇有關策略性投票的大作,正好提供了一個有力案例,說明在成熟的投票系統中,策略性投票者大量存在。

 

渡邊用的案例是2005年9月11日日本議會的選舉。日本議會共有480 名議員,其中300 名是地區選出。 在300 個地區中,只有159 個地區內中有足夠多的小區, 能提供到必要的數據供渡邊之用,所以他也集中地分析這159個區的選情。在此之前,他早已使用過一些民意調查的數據,得悉每一個小選區人民的意識形態傾向及較會投票給誰人的訊息。渡邊接著用複雜的計量經濟工具,估算出日本的選民有63.4% 至84.9% 都是策略性投票者,比例極高。

 

有了這批不甚誠實或不守成法的投票者,對選舉結果有什麼影響?據渡邊的計算,如果人人都按自己真正偏好誠實投票,其中一個黨會在159議席中得到多10個至28個議席,另一個黨則會失去17至39個議席。由此可知,策略性投票影響之大。民意調查雖可提供比選舉結果更準確的訊息(因受訪者沒有太大誘因說謊),但民意調查卻未必能準確預測選舉結果。

 

渡邊的論文尚有不少有趣的地方。例如,他指出策略性投票者一般只會在關鍵票(pivotal vote)時才出手,亦即當他主觀地相信他的一票能改變結果時才會不按自己的真正偏好投票。在必勝或必輸,他毋須改變結果或無能力改變結果時,策略性投票者都仍然會誠實地投票。在香港的選舉中,常有人宣稱「選情告急」,這正是要說服支持者他們投的是關鍵票,必須出手。

 

投票機制因為都會受到各種策略性投票干擾,所以結果殊不可靠,真正的民意未必可知,但正如我上文所述,只要抓住任期設限、普及參與此等核心,民主制度仍有機會是最好的政治制度。

 

(HKEJ   2014-7-23)

7/18/2014

政府政改報告的民意解讀 (雷鼎鳴)


政府發表的有關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兩份報告中,民意有被分類為「普遍認同」、「主流意見」、「較多意見」、「不少意見」、「有一些意見」、「也有意見」等等,既然層次有所不同,人大常委在解讀香港的民意時,自有可能受到這種分類法所影響,自己意見沒有被當作「普遍」或「主流」意見而又熱衷於政治的人士,對政府的分類法有反彈,是合乎預期的。


在主要問題上,我不認為「政改三人組」或特首基於他們的報告所作出對民意的評估有重大差錯。他們認為,行政長官人選須「愛國愛港」,跟從《基本法》,香港須實施普選等,被社會「普遍認同」;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權不可被削弱或被繞過則被「主流意見」認同。至於一些技術性的問題,則有各種層次較低的認同程度。


慎防意見偏差 民調數據可靠


若不贊同政府對民意的評估,唯一合理的反駁方法便是找出其依據是否有缺失,而不是自說自話說自己的個人意見才是代表民意。政府的根據似乎有四樣:第一是接見了大量團體,舉行座談會,從中聽取意見,我也參加過這樣的活動,但覺人多聲雜,不易總結。第二是檢視近13萬份意見書,看看能否整理出各類型的意見。第三是研判各項社會活動中參與者究竟要發出甚麼聲音。第四是參考社會中的各種民調結果。


我對上述頭三種方法得出的資訊,只會抱着懷疑的態度,被政府邀約見面,或自行把意見投給政府的人士,又或參與遊行或所謂民間公投的群眾,其意見都可能受「選擇性偏差」(Selectivity Bias)所影響。不是說他們的意見完全沒有代表性,而是他們只可能代表某些類型人士的意見。例如有參與遊行與不肯參與的,觀點有可能相近,但也可能南轅北轍,若把他們的訴求當作代表港人,便是完全違反科學原理。


我認為最可靠的民意解讀還是要靠民意調查,但這是有條件性的。民意調查會否騙人?會的,例如所問的問題有誤導性,又或只找某一類人去訪問,所問的問題有無誤導性,我們大可自行判斷,若要保證民意調查的質量,最起碼的要求是被訪者是否靠隨機抽樣選出,亦即所找之人不會集中某一類人。懂得統計學的人都知道,就算被訪者人數不足一千,只要他們是被隨機抽樣選出的,那麼調查所得到的準確性便極高,我們可以說出「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把握相信某某結論是準確的」此種統計學式的語言,若是多種民調也得出近似的結論,可靠度便更高。


政府的報告中引用了大量民意調查的結果,它們對留意港事的人來說,不應陌生,我過去也一直留意它們。我自己得到的結論是香港民意頗為分化,但大多數人仍然理性平和,他們希望有普選,也知道特首候選人要愛國愛港,選舉方法不可違反《基本法》等等。政府報告所描述的民意評估,與我的個人觀察及過去的民意調查,並無重要落差,所以我不認同此報告有故意扭曲民意的說法。


主觀判斷影響 漠視其他意見


不過,對香港一些較激進人士來說,他們顯然不會同意政府對民意的解讀。這些人的問題是經常只接觸同聲同氣的人,或對社會中不同的意見視若無睹。每個人的經驗都有限度,在認知過程中若太受小圈子的主觀看法影響,很易看不到更大的世界中其他人的意見。要防止此事發生,我們便要依靠科學的民調方法去找尋真相。


又報告中提到「合資格選民」人數時,所用數字是五百多萬,而不是有註冊登記的三百多萬選民。希望這是政府開始相信發動或強制全港18歲以上常住居民全部投票的重要性,我與鄭赤琰教授一直都鼓勵此點。


(編按:雷教授暑假因事暫別讀者,本欄自下周一起休假四周,8月18日復稿
)

 

(Sky Post   2014-7-18)

7/16/2014

中國應如何反貪腐? (雷鼎鳴)


習李政府上台後,反貪腐的舉措似乎進行得風風火火。以涉案受查官員的級別及數量而言,比過去都是大為超越。薄熙來案涉及面甚廣,雖當中有貪腐成分,我們盡可不把此案當作反貪腐的一部分,但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基本上已算倒台,他的身邊人,包括秘書、警衛都已開除出黨。政治局常委受查,已是使人一新耳目;不但中央官員如此,軍方的高層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一樣難逃一劫,地方政府的領導從揭陽調到廣州當市委書記的萬慶良也中箭下馬。若嫌個別例子不夠說明問題,我們倒可參考近月內地(甚至香港)的奢侈品銷情黯暗,也可知反貪腐政策在起作用。

 

此等局面可燃起我們某些憧憬,但我們倒也不用忘記,在新任政府上台後,常常都有反貪的動作。建國初年的「三反」「五反」運動,年輕人絕大多數已茫然無知,但江澤民時代辦了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胡錦濤年代則有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中招。這些都是一方大員,但隨後神州大地的貪腐未見有明顯改善,今次的動作雖然更大,但會否結局與前一般無異,貪腐依然故我?

 

 

反貪決心 策略配合

 

這問題目前仍不好回答,這要視乎當局反貪腐的意圖與決心,也要看看其方法是否得當。

 

在意圖方面,我看有三種可能性。第一種是目前的反貪腐只是一場公關劇,其原委是民間對貪腐官員大有怨氣, 不去之不能平民憤。反貪腐運動好比一個出氣口,使民間怨氣不致爆發,影響社會穩定。但就算如此,這個出氣口要開得多大,卻是不易定奪。內地民間有言「不反貪會亡國,但反貪會亡黨」,執政黨可如何定位,如何取捨?是否只是公關劇,現在言之尚早,主要看最終能打掉多少老虎我們才有答案。除去的老虎愈多,人民的信心便愈大。

 

第二個可能性是整個打貪只是最高掌權人一種維護自己集團壟斷利益的策略。 社會中若有多個貪腐集團提供貪腐服務,而他們之間又互相競爭,那麼每個集團從貪腐活動中能得到的利益便會被壓低。但假若自己的是獨市生意,捨此別無分店,這集團才可得到最大的利潤。這裏尚有一點要值得注意,倘若社會中極少數人貪腐,大家都懂得把時間精力放在有建設性的生產活動上,那麼餘下的唯一一個貪腐集團可因社會生產的財富增加而獲得更大利益。如是之故,最高層的統治階級,就算本身有貪腐傾向,也會認同要打擊其他人的貪腐。

 

第三種可能性是執政團隊本身清廉不過,只因對部分官員的貪腐看不過眼,不想亡黨亡國,大發義憤才去反貪。

 

從反貪腐決心的角度看,上述第二及第三種可能並無很大的差別,執政者在兩種情況下都有誘因打擊社會中的貪腐。第二種涉及利益為主,第三種則源自道德;利益的誘因可能比道德更為有力。人民若是不滿貪腐普遍,就算猜不透現在的打貪是基於領導層的自我維護利益,還是因為他們的道德號召,支持反貪,共同反貪,也是符合人民的利益與願望。

 

打貪不易,若要事半功倍,必先要明白貪腐的性質。貪污是一種較為秘密而且是違法的行為,貪官就算極願追求賄款,也不會跑出來開誠布公,當眾宣稱自己可提供貪腐服務,大家付錢便可。一個貪官可怎樣吸引「生意」?別人付錢給他是因為有求於他;為什麼有求?是因為他有某種權力。不過,他擁有的權力不見得萬事皆靈,某些「顧客」是需要其他人的權力才可解決問題的,但「顧客」也很難到官府中逐個詢問, 哪一個肯接受賄款幫他。這裏便有一個「配對」(matching)問題要解決。一個有效的方法是貪官之間互結集團,成為利益同盟,誰個貪官若遇上「顧客」,就算後者要求的服務超越該貪官的權限,他也大可拍心口答應提供服務,暗地裏跑去找另一位有相關權力的官員要求協助便可。

 

除了把「顧客」與有相應權力的貪官配對起來之外,貪官集團還可起到自我保護的作用。官官相衛,貪官尤甚,上面有人來調查,集團中人可互相包庇。因此之故,貪腐在社會中愈是廣泛普及,打貪愈是困難。香港的廉政公署成立初期也要面對這困難,若當時不投下大量的資源及有堅定的打貪信念,香港的貪污根本難以撼動。

 

 

局部特赦 曾有先例

 

從香港的經驗看來,中國反貪腐若想成功的話,需要有對症下藥的策略,光是決心並不足夠。所謂策略,要針對貪腐有結盟網絡或集團此一特性,要反貪腐成功便必要瓦解這些集團。除了加大反腐的資源,嚴懲大老虎,使貪官感受到巨大壓力,不敢造次外,還要分化集團中的成員。沒有敵人比內部的敵人更可怕,反貪工作者應使到貪腐集團內部出現矛盾。

 

要達到這目的的一種方法是一方面堅決打老虎,另一方面則局部特赦小蒼蠅,打老虎爭議性不大, 但為什麼要特赦及如何特赦一些罪行不深的較低級貪官?不少人會反對特赦,尤其是那些奉公守法、一生廉潔的人更有可能認為這樣做不公平。

 

沒錯,社會的確要為特赦付出代價,但若把特赦的好處擴大,卻是有可能把代價抵消掉。要做到此點,我認為要有幾個條件:

 

一、要設一期限,例如2014 年1 月1日以前的貪腐可一筆勾銷,再犯的則嚴懲;

 

二、只特赦犯罪情節沒那麼嚴重的小蒼蠅,而判斷什麼是小什麼是大,政府要小心衡量準則;

 

三、若肯主動提供證據,有助檢控大老虎的,可以增加自己獲得特赦的機會。這種局部特赦有助於分化貪腐集團,同時亦可減低某些貪官負隅頑抗的意志。

 

不要以為這沒有先例。1977 年11 月5 日,港督麥理浩便決定特赦犯罪情節不太嚴重的警察,限期設在該年的1 月1日,在該日之後所犯的罪沒有特赦。港督如此做,是因為之前有四十名警官衝擊廉署,政府要作出回應。這一步當時雖備受質疑,但最終卻有效減少日後的貪污。

 

光是設計反貪的手段,雖然重要,但不一定能防範貪腐的再次滋生。要解決這問題,把貪腐的溫床消滅掉,需要制度上的改革,但改革什麼制度?不少人以為民主制度可遏止貪污,在理論的層面,認同或反對此觀點的說法都有,最好還是看看真實世界如何。量度及排列各國貪腐程度最被常用的數據庫是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的「貪腐印象指數」,此指數已有近二十年的歷史,去年共有175個國家有排名,中國的廉潔印象共得40分,在世上排行80(第1 名是丹麥,得91 分;香港稍勝美國,得75 分,排15;北韓得8分,包尾大幡),算是貪污的中游之國。

 

中國不是貪污大國嗎?為什麼表現這麼「好」?原因簡單,世人多貪,總有多個國家比中國更貪腐。民主國家便不貪嗎?世上第一民主大國是(以人口論)是印度,她得分36,排名94,貪腐比中國更嚴重。第三大民主大國是印尼,排名更只得114。此外,菲律賓(排名也是94)、泰國(排名102)等都行民主政制,但貪污程度更甚於中國;反觀新加坡這並不太民主的國家,排名卻高達第5,十分廉潔。由於存在著太多類似的異例,很難有足夠證據證明民主可以有效遏制貪腐。

 

自由市場 有力防貪

 

民主以外,法治有沒有用?我相信是有用的,若法庭不會放過貪官,可以令他們聞風喪膽。但就算如此,我們也須要解釋為什麼極重視法治的印度會如此不濟?反觀無甚西方法治觀念的五十年代「三反」「五反」運動之後的中國,當時卻被視為全球最廉潔的國家之一。由此可知,一些想當然耳的答案,並不一定準確。

 

我自己相信自由市場能有力防範貪污。在自由市場中,貪官的權力往往被挖走,他們不是不想貪,而是無人肯賄賂他們。另一重要因素,是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階段。近月讀過美國佐治美臣大學一位叫雷米雷斯(Carlos Ramirez)的學術論文,他發現用相同的購買力計算,1870年美國的人均GDP與1996年的中國相若,但美國當時的貪污嚴重程度卻等於1996年中國的七倍;又2009 年中國的人均GDP與1928 年的美國相似,但貪污指數也互相接近。若此說屬實,我們大可對中國解決貪污問題的能力樂觀一點,當經濟上了去以後,社會中對反貪的訴求會轉強,社會反貪的力量也會更大。

 

用局部特赦的策略去分化瓦解貪污集團,再輔以市場繼續自由化,使權力無用武之地,是對付貪污的最好方法。當社會經濟繼續進步後,貪污大有機會進一步減低。

 

(HKEJ   2014-7-16)

7/14/2014

關於丁大媽的隨想 (雷鼎鳴)


前兩天有段新聞頗使人感慨。話說浙江余姚有位丁大媽日前挑着扁擔,帶上一籃子雞蛋,另又捎上一隻土雞、米粉、火腿等禮物,並花錢穿了套新衣,興沖沖的跑到杭州旁邊的蕭山市探望兒子及剛出生的孫女,怎料雖有預先通知,兒子卻找不到,電話也不接,惟有在街頭彷徨。路人以為她是拾荒的,大表同情,詢問之下,才發現一人神共憤之事。


丁大媽家貧,與丈夫靠打零工養大兒子,又再向人借錢供他讀完名牌大學,兒子畢業後卻嫌母親長得醜(在圖片所見,丁大媽一臉純樸,何醜之有?)不肯回家見家人。到了他三十歲後,既然在名牌大學畢業後已工作了幾年,家境總比父母好吧?但他竟又要向父母討錢結婚,生女兒後,丁大媽掛念孫女,為此吃不下飯,要見見她,這位售賣貨車的「徐總」竟也要多方迴避。事後網民鬧爆,丁大媽及其夫卻又表示兒子在外工作不容易,希望社會不要向他施太大的壓力!


中國重視孝道 立法保障老人


這位「徐總」如此不孝,當然人人得以罵之。但此等真實情節卻充滿文化符號,我不知有多少內地人會因此聯想到中港關係。「母親」是「祖國」的符號,英文有用motherland代表祖國。


香港這兒子被祖國供養多年後早已飛黃騰達,中國這母親仍家貧,但在香港經濟困難時仍用CEPA、自由行等方法接濟。現在香港卻嫌母親醜陋的風言風語,在「反蝗」等部分人的行動上,又怎會沒有人聽得到?若有內地人用以上聯想鄙視港人,正如其網民鄙視那位反臉不認人的「徐總」一樣,我們又是否敢把自己當作站在道德高地?


此種質疑,絕非無的放矢。中華民族有一根深蒂固的文化基因,便是孝道及對祖宗的尊敬。中國文化中「上帝」的「帝」字,與「蒂」相通,有花開種子傳播之意。帝便是上天祖宗中的祖宗。到新界或內地的祠堂,當可輕易感受中國人對血緣及祖宗的重視,把自己國家稱為祖國,也非自共產黨才開始,後者在文革中要挑戰此「封建」思想,卻是一敗塗地,中國人還是這麼重視祖宗,把香港視作發達後便忘本的不肖子,又有何奇?若如此,香港便頗有麻煩了。


在丁大媽的新聞報道中,我留意到一個律師說,這位「徐總」,可能已違反了去年7月1日才實施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一查之後,發現此法竟共有九章八十五條之多,條文不但符合中國敬老敬祖的傳統,而且部分還十分「先進」,與當代經濟學理論若合符節。


上述《保護法》最突出的是六十歲以上老年人有權得到子女以及其他有贍養義務的人的尊重和關心,並得到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子女及親屬不得侵佔老年人的財產住屋,違此法者可被起訴。


提高親情聯繫 解養老難題


家庭內部的行為一般不是靠法律條文捆綁,而是靠感情與倫理去規範,但若法律合理便也無不可。我二十多年前開始研究養老問題,發現最少浪費及效率最高的方法是家庭內部的跨代財富轉移及對父母的孝敬。父母愛護子女通常都普遍存在,不用我們擔心,如果子女對父母又有足夠孝心的話,父母跟子女便有如簽了一項隱含的合約(implicit contract),可視不同世代的家庭為一整體,他們使用資源時會有更合理的配置,例如父母更願生產子女及供書教學,因為父母可靠此作為準備養老的一種途徑。


在現代社會中,此種家庭合約在不少地方已被破壞掉。在上世紀三十年代以前,美國九成的老年人與子女同住,得其照顧,但自「隨收隨支」的退休福利出現後,美國家庭迅即變化,今天與子女同住的老年人已是十分罕見。不過,美國畢竟是一個極重視家庭的國家,據八十年代後期美國國會一份調查報告,美國的老人平均每周得到10小時來自下一代親人的照顧(不是金錢上的)。中國人口正在老化,養老問題必愈來愈重要,現在出了《保護法》,用法律形式維持中華文化的道統,我相信可更多倚靠家庭作為養老的基礎單位,大量研究證實,這是一種正確的做法
。
 
(Sky Post   2014-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