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0/2019

《緊急法》正確但效力不夠 (雷鼎鳴)


傳聞林鄭有可能啟動《緊急法》去處理香港當前的亂局,她雖然未有正面回答,但不否認,正顯示此事發生的概率很高。

特首聯同行政會議有權啟動《緊急法》,毋須經立法會便可為緊急期立法,並制定刑罰標準。如果此法啟動,理論上特首可立《蒙面法》,查封一些作為暴動指揮系統的網站或交流平台,凍結黑衣人及其背後推手的資金鏈,禁止出版、管有或發布一些煽動性宣傳言論,禁止教師鼓動罷課等等。也許,某些制度改革也可乘機通過,例如,我一直希望政府在填海造地上走快速通道,如能如願,可紓緩房屋短缺矛盾

假如《緊急法》可有效制止到暴亂,那麼它便值得支持。此種法例增加了政府的權力,有可能損害市民的自由,但兩害取其輕,若暴亂不止息,更多的人會失去更多的自由,連街也不敢出或不敢表達意見,那麼,我們是應支持《緊急法》的,待暴亂消失後,《緊急法》也可隨着停止,回復正常。這個代價值得付出

與黑衣人對話不能止暴制亂

問題是《緊急法》是否有效,我對此審慎悲觀。林鄭的公務員隊伍從開始至今,都未能掌握他們的敵人是誰及對手的意圖是甚麼。她在香港命懸一綫的形勢下,不去想法支援艱苦執法的警隊,整個公務員隊伍幾乎人人明哲保身,不見撑警行動,反而花時間在並不緊急的構建溝通平台之上。這些平台不是不用搞,而是時機不對!在平息亂局之前,與各界人士談談心也許有點好處,但並無多大作用。與暴徒談判,別人根本不會理睬你,若是理睬,也只會逼政府簽城下之盟。

對談能幫助停止暴亂嗎?這要看對方是誰。這兩個多月來,政府稍有釋出善意,立時便會被認作退讓,黑衣人的暴力便會升溫,在這階段跟社會中某些人對話,怎麼可能減低黑衣人的暴力行為?林鄭必須明白,她真正的對手,是一些不惜煽動暴力、不擇手段、玉石俱焚,要推翻特區政府或要向政府奪權的人,他們不是那批較斯文和平的示威者,這些人與政府的矛盾是敵我的,不會因政府答應5個訴求便止戰。應對他們要有強烈的博弈意志,但可惜公務員最是缺乏這等意志,他們對執行或支援《緊急法》,是否只會有不做不錯、少做少錯、做事溫溫吞吞的態度?

假如在71日衝擊損毀立法會以後啟動《緊急法》,我相信成功平亂的機會遠大於今天。經過一個暑假的暴亂,黑衣人數目已大增,藍營人數一樣大幅增加,社會比之前更加撕裂。林鄭這兩個多月的等待,完全沒有帶來任何好處。這好比癌細胞擴散,癌症第一期便醫治,出手不用那麼重仍有機會治好,到了第四期,則出辣招也未必能有效

《基本法》18條更具阻嚇力

啟動《緊急法》是否為時已晚?這很視乎執行《緊急法》的力度有多大。如果抱有治亂世用重典的態度,成功平亂的機會會高一點。例如,加拿大對在公眾集會中戴口罩的人刑罰是坐10年牢;法國「黃背心運動」中,我們見到其警察使用的武力遠高於香港警察;美國則更嚴苛,久居美國的朋友都異口同聲告訴我,面對香港的情況,美警必拔槍相向,暴徒一襲擊,警察肯定是會開槍的。香港若引入《緊急法》,可用西方的最高刑罰作參考,刑罰必會遠超香港。不過,以香港公務員的斯文有禮,及警隊執法受到掣肘,政府能否雷厲風行地執法,使人存疑,我也無此信心。在法庭中,暴徒能否被繩之於法,以過去幾年的紀錄看來,今天仍言之尚早。

若《緊急法》效果欠佳,下一步便是啟動《基本法》18條,引入全國性法律了。這些法律可能與《緊急法》下啟動的新法例大同小異,但由內地法庭審判及在內地坐牢,阻嚇力巨大,應可對暴徒起到真正震懾作用。至於引入內地法律會否引致歐美國家不滿?就算有,這也是無所謂的。這些國家自己鎮暴時絕不手軟,如何能對香港說三道四?況且未來幾十年,世界可能分成兩大陣營,香港及中國自有己方國家支持,另一些反對,也不算甚麼

(Sky Post 2019-8-30)

 

香港能使內地經濟崩潰嗎? (雷鼎鳴)


  黑衣人及他們的網站掛在口邊的一段論述是內地很依賴香港,沒有了香港,或是香港不跟內地合作,中國經濟便會崩潰云云。


  我研究中國及香港經濟多年,認知與他們截然相反,但我老是搞不清他們這虛假的自信從何而來。最近有朋友傳來一段「新聞」,據說是某反對派大報弄的,我不讀這報紙,也不想花時間去證實這「新聞」是否此報所刊,但「新聞」中的「數據」是我十分熟悉的,我每年教的「香港經濟」課也會用上此等數據,但可惜,該段「新聞」雖用上真數據,但從中被引申出的結論卻是自欺欺人,蓋因其忽略了其他重要的相關數據也。


  這「新聞」說了甚麼?它說2018年香港到內地的直接投資(FDI)是960億美元,佔了當年流入中國的FDI總數的七成以上。這段「新聞」粗製濫造,這些數據其實是
2017年的,只因它用了2018年出版的統計年鑑,便誤以為是2018年的數據,而且香港那年到內地的FDI945億美元,佔中國總FDI的七成二,但以該報的水平,有些錯誤我們將就一下也不追究了。


  數字是真的,但我們總要用一下腦袋想想這代表了甚麼吧!945億美元是甚麼概念?2017年香港的GDP3414億美元,那麼直接投資到內地的資金便是GDP
27.7%了,香港人有能力把這麼多的錢直接投到內地嗎?


  再看看每年香港的總儲備,2017年才不過是790億美元,比投到內地的945億更少,錢從何而來?況且香港自己也有在本地的投資,那年共738億美元,即儲起來的錢減去在本地的投資後,只剩下52億,那還有這麼多的餘錢可用在內地?


  額外的資金會否來自貿易的盈餘?這更不可能。香港商品貿易數十年來長期赤字,
2017年逆差617億美元,雖在服務業貿易中有266億美元順差,但總體貿赤仍高達351億美元,提供不了資金。再問錢從何而來?


  答案是內地來的!內地的資金早已進入充裕狀態,2017年,流入內地的FDI
1310億美元,但內地在境外地方投資的FDI則高達1583億美元,其中912億美元是流到香港的。換言之,中港兩地直接投資的資金互流,香港淨流入到內地的直接投資只是兩者之差,即33億美元,只佔內地當年投資總額的0.066%,微不足道!說內地沒有了來自香港的投資經濟便會崩潰,是癡人說夢。


  我們再搞清楚中港兩地怎麼會有這麼龐大的相互投資。2017年總共有
1107億美元資金流入香港作直接投資,其中從內地來的912億佔了總額的八成二,來自中國以外的投資總額只得195億美元,這筆真正的外資遠遠低於投資到內地的總額,所以我們可確定這一個模式:內地企業以直接投資的方法把錢弄到香港它們所開設的公司後,再以香港公司的名義把資金投回內地。為何這樣做?我相信是利用內地對外商或港商的優惠政策,這些企業得以圖利。是否香港本土的商人沒到內地投資?當然不是,只是大部份所謂的港商在內地的FDI,其實只是內地資金而已,內地資金流出多於流入,並不缺乏資金,對港並無依賴性,香港的資金在內地所得的優惠,也是來自中央政策,若一取回,便立時少了資金來港再回轉到內地。


  香港的反對派有兩個通病,一是不學無術,不懂分析數據,二是根本不知這幾十年來,中國經濟的規模已變為龐然大物,香港只佔其零頭,那又憑甚麼可以認為香港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可使內地經濟崩潰?不少外國學者未有跟上情況,也犯了同一毛病,但最荒謬的還是美國副總統彭斯,他去年十月發表演說,認為中國有今天的成績,「很大程度得益於美國對中國的投資。」2017年美國在中國的FDI
26.5億美元,佔中國當年總投資額的萬分之五,彭斯是否在發夢?香港的黑衣人一樣也在發白日夢。


(註: 在報紙版本中,文章最後處有一錯誤。2017年美國在中國的FDI,報紙版本是二千六百一十六億美元,亦即2615億美元。其實這應26.5億美元,我的字潦草,校對人把26.5看成為2615,故有此誤,美國是沒有能力到中國投資二千多億美元的。)

 

(Headline Daily 2019-8-30)

 

8/23/2019

8.18是香港走向衰落的里程碑 (雷鼎鳴)


818日是香港歷史上的一個里程碑。這倒不是因為那天有主辦單位聲稱的170萬人大型遊行,據我們朋友的精準估算,下雨天大家要用雨傘,人口密度大跌,真正人數只在12萬左右,這在香港遊行史上算不了甚麼。說這是個里程碑,是因為這天出現了一個指標,香港這城市對內地城市的示範功能,正式地被確認為不再那麼重要,香港示範一哥的地位不保。甚麼指標?是中共中央及國務院隆而重之的發表了一份《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以後最得全國學習的城市將會是深圳,不是香港

 

深圳成國家先行示範區

 

《意見》中列出了一系列深圳的新定位,它要示範的功能,包括高質量發展、法治、城市文明、民生幸福、可持續性等各領域;在經濟及科技發展上建設5G、人工智能、網絡空間科技、生物醫藥、醫學科學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及應用,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等項目。深圳過去40年來,往績輝煌,名義GDP上升了300多倍,總量已超過了香港,人均GDP606元上升至高於香港的一半,華為、騰訊、華大基因、大疆等大批世界級的公司出現,誰敢低估它未來的成就?

 

具體上深圳可以靠甚麼方法使自己更進一步成為先行示範區?《意見》中的第818段對此有明。在遵從憲法及行政法規基本原則的前提下,深圳可根據實際需要,對法律、行政法規及地方性法規,經人大常委或國務院批准後,作變通改革,而中央亦會支持深圳作為這些改革的試點。

 

不要以為《意見》中所述的都是外人難以明白的官樣文章,當中實含有重要的發展經濟學學問。我有一位朋友羅默(Paul Romer)去年取得了經濟諾貝爾獎,他的重要貢獻之一便是推動了所謂「特許城市」(Charter City)的概念。所謂特許城市,是容許這城市自訂一系列先進的規則,並按這些規則發展起來。假如發展成功,其他地方便可依樣畫葫蘆,模仿這城市的規章制度,把其影響力擴散開去;倘若特許城市的試驗失敗,也可把損失控制在一個小地方。中國經濟發展的初期建立了不少特區,便是用此模式,而特區的學習對象,便是香港。我們也可說,當時的香港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先行示範區」

 

200711月羅默到訪科大,他曾考慮長留科大,原因便是他對香港的示範作用很感興趣,我也帶着他到處跑,多了解香港。後來他發現香港的空氣污染嚴重,對他健康有威脅,才沒有來港定居。不過,他很快便發現了深圳,並花了不少精力研究深圳的示範性質及成功之道,對香港的興趣也許便減少了

 

他在紐約大學經濟系的同事,也是諾貝爾得主的薩準特(Tom Sargent,也是我的授業老師之一),還乾脆每年在深圳長駐一段時間。

 

香港近日暴亂自毀長城

 

按照羅默的理論,特許城市或先行示範區最重要的特質是要實施一系列先進的規則,它們若有成就,也只是這些規則引導出來的結果而已。我們常說香港有法治上的優勢,這點沒錯,若有一套行之有效、社會中人人尊重的法律,或更廣義地說,是人人認同的規則,那麼無論日常生活或是經濟活動,大家都知道甚麼可以做、甚麼不可以,不確定性大減,這個城市的表現便會更好

 

今天香港法治上及規則上的優勢是否仍存在?我們不能說它已經蕩然無存,但卻可說它已經大幅削弱了。一方面是內地的進步,尤其是深圳正在摸索出一些更適合其發展的規章制度,而香港卻被自設的一些過時制度縛住,以致政府在填海造地等解決重大的民生問題上縛手縛腳,10多年也搞不出甚麼地來。

 

另一方面,香港近日的暴亂正正是在自毀長城。暴徒眾多,檢控需時,我們等很久也未見到有暴徒入獄。坐港鐵時本來市民都預期不會有人亂搞車門,以致交通延誤;到機場我們本可確定,不會有人阻撓上機,出入也不會受騷擾;與人交流意見時,大家可平和理性;在街上不會見到有人掟磚破壞公物等等。這些日常生活上既有的行為規則不再受尊重,其破壞性遠超短綫的經濟損失。中央對此看在眼中,怎可不把示範區的寶座從香港轉到深圳?818日也可看作是香港衰落的里程碑。

 

(Sky Post 2019-8-23)

香港暴亂如何結束? (雷鼎鳴)


   香港的動亂已有兩個多月,它何時會結束?用甚麼形式結束?

  我沒有水晶球,只能根據已知的事實作出推論。事到今天,結束的主導權其實已不在黑衣人或他們背後的推手那邊,特區政府一樣無能為力,決定權幾乎全操在中央政府一念之間。黑衣人後面雖有推手,但我不相信其指揮系統可以叫停便停。他們也許都相信「抗爭才能改變,寄希望於人民」,但大量的港人根本反對黑衣人擾亂社會的做法,人民並非黑衣人的靠山。至於用抗爭手段,必要的條件是實力對比,面對並無鬥爭意志的香港政府,黑衣人可輕易通過抗爭手段取得一些勝利,但面對實力強大千百倍而且有鬥爭意志的中央政府,無理的抗爭反容易使自己墮入萬丈深淵,黑衣人並無永續抗爭的能力。中央本來寄望特區政府自行解決問題,但後者顯然無此能量,所以整個事件的結局還是要看中央的決定。

  中央的計劃雖未公佈,但卻是有跡可尋。本周有兩件大事
得注意,第一是以中共中央及國務院的名義宣佈,支持深圳成為「先行示範區」的全球性標杆城市,這意味着香港在中央眼中的重要性已被深圳取代。第二件事是周二凌晨新華社發表了一篇題為《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難逃法律的審判》的「時評」。在中國訊息體制中,「時評」的權威性很高,要獲得中央部門批准才能發表。

  這篇「時評」把中央的立場說得清楚,黑衣人的違法暴力行徑已經「冒犯國家尊嚴,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難逃法律的審判。」「時評」也再次重申,「三條底線」不能觸碰:「絕對不能允許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絕對不能允許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絕對不能允許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敢觸碰的人一定要承擔法律責任,「在這點上沒有模糊空間可言。」

  港人一般不習慣看內地的官方文件,但上面的用字措詞,我相信已顯示中央已為香港的暴亂定了性,而且認為「暴徒和幕後操縱者的真實面目和陰險圖謀已經徹底暴露」,黑衣人現時還在提出五大訴求,是否已時空錯置?中央有了定性,除非有重要新形勢出現,否則具體行動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本周一李浩然在《明報》有篇文章,對中央可根據《基本法》採取甚麼行動,有詳盡的分析。李是《基本法》專家,且是消息靈通之人,他的看法,別具份量。

  根據《基本法》十八條,如果人大常委因香港發生特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誰決定香港是否進入緊急狀態?是人大常委會,雖然他們本周開會,但這並不等於他們即將便公佈決定,尤其是習近平去了甘肅視察。

  根據李浩然對《基本法》的分析,一旦人大常委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那麼全國性的相關法律立時便可在港實施,又因為內地與香港司法體系不一樣,很多案件不會在香港法院審理,改在熟悉全國法的內地法院進行。根據中國的慣常做法,服刑地點一般與審判地相同,即被判刑的暴徒很可能在內地監獄坐牢。此點也是我以前讀《基本法》時的理解,李浩然則是詳述了當中的理由。至於誰去執法?原來中國法律早有規定,這是武警的責任。按照這個邏輯,內地派武警來港的機會很大,香港一些評論人不明中國的法律,對此未必了解。

  我並不認為目前有需要召解放軍來港,解放軍是對外的,武警則是對內平亂。有些人認為一旦
動十八條,一國兩制便會完蛋,我不同意這觀點。香港若沒有人貪勝不知輸,製造暴亂,當然毋須動用十八條,但樹欲靜而風不息,既然出現了特區政府應付不了的暴亂,當前急務便是止暴制亂,若無十八條,我不相信問題可以解決,香港的建制與只佔一小部份人口的暴徒及幕後推手,矛盾是敵我的,無法化解。但假如森嚴的律法有足的嚇阻力,暴亂得以停止,香港政府還可乘機掃除一些嚴重阻礙香港經濟發展及不斷製造社會政治矛盾的制度,大亂後可得大治。不過,香港必會不是從前的香港,可能會變得與新加坡十分接近。此類問題,將來再詳談。

(Headline Daily 2019-8-23)

8/16/2019

香港需要反蒙面法 (雷鼎鳴)


  香港實應立即制訂反蒙面法,在示威活動中,除了有衞生原因外,戴上口罩都屬違法。現在說這法例,顯然已遲了點,但遲到總比沒到好,為香港的長遠利益,此法是刻不容緩,理由有二。

  第一,戴上口罩頭盔,甚至像中東的恐怖份子般把自己連頸部頭部也包起,只剩一雙眼睛,的確會增加警方辨認示威者的難度。從示威者的角度而言,既然被拘捕並成功起訴的機會下跌,犯罪行為當可更淋漓盡致。示威者的人數與激烈程度增加,可使警方更難以處理,但遭殃的卻是熱愛和平、自由與法治的港人。

  大多數港人會同情他們的胡搞嗎?我不相信。看到他們在機場欺凌旅客,對着外國旅客用英語「解釋」自己的行為時,又結結巴巴語無倫次,怎不為自己同是香港人而感到羞愧?有朋友說示威者和其同情者,很難肅清,港人的日常生活及香港良好治安的美譽,實難以回復。

  第二,戴上口罩或面具,對人的心理與行為都有着重大影響。三年多前,中大的精神病學專家李誠教授曾介紹我讀過一篇Sandra Newman所寫的有關面具的通俗文章,真是開卷有益。

  根據Newman的介紹,原來面具的功能並不止隱藏身份這麼簡單。威尼斯幾百年前的法律已指出戴上面具的人,容易出現無政府主義傾向。在漫畫世界中,蝙蝠俠、蜘蛛俠、女飛俠黃鶯等等,都須戴上面具才變得神通廣大,不戴便打回原形,與常人相差不幾。原來面具的心理效果,是可以使人有一種虛假的脫胎換骨的幻覺,戴上面具可使人自以為變成替天行道的大俠。

  此種幽暗的心理有不少實驗曾證明過。美國及歐洲不少地方在抓捕示威者時,第一時間便是扯走其面罩,這些示威者面罩一被除去,很多時會立時從勇悍變成驚慌失措。其實文獻也指出,這些人對自己面罩被除,還會感到十分羞恥!近日一些黑衣人被警察截下
證身份,到他們交出身份證的抗拒性,還比不上被要求除下口罩,其原因可能也在此。上月警方搜到有港獨人士工作之地有大量大麻精,更使人聯想到某些人的口罩是否早已被大麻精處理過,戴上後更易產生幻覺。若然此聯想正確(有一些醫生朋友更確信如此),那麼對部份戴上口罩的黑衣人行徑如同喪屍,我們便不用感到奇怪。

  反蒙面法在國際上毫不罕見。美國紐約州在一八四五年已有反蒙面法,其後因要打擊喜戴頭罩的三K黨,多個州也訂立了此法。加拿大的反蒙面法其甚為嚴厲,在示威或非法集結中戴面罩最高可被判坐牢十年!歐洲多個國家一樣也禁止在示威者載上面具,法國的法例尤其嚴格。由此可見,若香港有反蒙面法,西方國家絕無道德高地批評香港違反人權!

  立法會是否
票通過反蒙面法?我不知道,但觀乎今天的局面,通過此條例對社會大有益處,反對者實無理據反對。不過,立法程序緩慢,特首應考慮動用《基本法》四十八條第四款所說的,特首有權「發佈行政命令」。反蒙面法可先通過「行政命令」來實施,二○○六年在一次司法覆核中法庭對「行政命令」的理解遠不如美國般的寬鬆,但香港政制的設計本來便是行政主導,而行政命令是行政主導的重要部份,政府應為此上訴或要求人大為此釋法,使特首在危急時有足法定權力辦事。事實上美國立國至今年八月五日,總統共發佈過一萬三千七百六十六次行政命令,其行政主導的實施,是得香港學習的

 

(Headline Daily 2019-8-16)

示威者有力量搞垮港元嗎? (雷鼎鳴)


這一、兩個星期黑衣人的不合作運動接連受挫,先是在港鐵妨擾別人上班使人神憎鬼厭,接着是佔領機場、癱瘓航班、襲擊旅客、禁錮旅客,並剝奪旅客搭機的自由,惹來如潮劣評。黑衣人中較有腦的,眼見不妙,連忙改變策略,發出了一些空洞的道歉信,但內容依然自相矛盾。原來根據法例,在機場犯法罪加一等,若破壞到航空系统操作,最高可判終身監禁。這些人連累這麼多航班被取消,技術上已是犯了重罪,還有臉提出5大訴求,並缺一不可?要知道,訴求之一便是不准政府檢控他們,這些人可否不再把自己當作可凌駕於法律之上?

失敗不會停止到他們的活動,但卻會把其本相暴露出來。他們是在怕,怕犯了法後要坐牢,所以才孤注一擲,把局勢繼續搞亂,以求在玉石俱焚的口號下試試找尋渾水摸魚的機會,以求脫身。跟着暴徒跑但涉足不深的人若不懂得火速割席,便是愚不可及了。不合作運動連續失敗了兩次後,本周又有人想轉戰金融圈,以圖製造新一輪的破壞,但可惜他們經濟知識貧乏,未出招便已可預知會成為笑柄。在金融銀行業搞破壞的,我發現有兩個並不一定是互相配合的圖謀,都聲稱要在816日發動。對,就是今天!

利息損失向誰追討?

黑衣人的第一個圖謀是要搞擠提,發起人似是主張港獨的陳浩天,他在網上號召港人,在816日突襲全港所有銀行,在提款機或直接到銀行中提走所有存款。據他解釋,每提走1元現金,因為貨幣的乘數效應(他倒是沒有用這詞語),等於減少多倍的貨幣量(他也不懂用此詞),這樣最傷的便是中國政府,可以此報「國仇家恨」云云。

他的論述雖毫不專業,但我也不妨用專業角度去評估一下他的夢中囈語。今月6月底,香港公眾所持有的現鈔及硬幣總共4,828億港元,港幣M3(包括銀行的存款)的總量則是75,367億港元。假如現鈔大量被提走,假以時日,港元的總量確會下降,但這又有何妨?假設陳竟有能力發動港人從銀行提走現鈔的10%,即483億港元,那麼在過了一段時間後,M3也大約會下降10%。但多少人提走多少錢才會達到483億元?如果香港有10%的住戶,即大約25萬個住戶,平均每戶提走19.3萬元的話,可達此數。但這對他們並非沒有成本,他們要拿着386500大元的現鈔,不能存到銀行賺息,隨身帶着又怕丟掉,放在枕頭底又怕有賊入屋,何苦來哉?假設他們花3個月持有這些現鈔,平均利息是0.25%,總共的利息損失是3,019萬元,不多,但誰支付這筆錢?只是累了提走了錢的市民,中央政府是完全毫髮無損的。這筆損失向誰追討?陳有無法律責任?竟肯聽信陳的號召的人,很可能本身並無經濟實力提走19萬元,但就算有實力,貨幣量M3下跌10%,這只是回復到20176月的水平。我們也不用担心銀行体系没有足够的現金,只要提款总量低於外匯基金票據的總量,即一萬億元左右,現有的機制可容許發行更多的新鈔應付。香港從金融海嘯以來,M3平均以8.2%的年增長率上升,速度太快,減慢一點倒是有益的。

索羅斯亦難夾高港利率

第二個圖謀是網上有人號召要將港元兌換美元,其目的可能有二,一是弄垮聯繫滙率制度,二是希望資金從港元流向美元,從而夾高港元利率,以利其沽空港元或恒指的活動。但這兩個目的也是注定徒勞無功的

20089月金融海嘯至今年6月,因為外國量化寬鬆政策,總共有價值等同12,861億港元的外資淨流入香港,這是筆數量驚人的巨款,它使到港元數量大增,外滙儲備也大漲,但同時推高了香港的樓價。這筆本來屬於熱錢的巨資一直賴在香港不走,直至去年3月左右開始,因美國加息香港不加,資金才稍有流出,但貨幣基礎還是相當穩定,這反映資金的流動其實十分緩慢。(有人以為要用銀行總体結餘來監测資金淨流動,不對。)發動港人港元買美金嗎?若想造成1997/98年亞洲金融風暴的效果,當年用30億港元左右的賭本去沽空已經可以,但今天聯繫滙率的制度早已改變,起碼要16,300億港元(亦即今天貨幣基礎的量)才可入場,否則並無能力使港元利率拋離美元利率,從而達到加強沽空的效果,索羅斯也遠遠未有這財力。要港人做嗎?這要發動100萬個家庭,每個家庭拋出163萬港元現金,買入20多萬美元才足夠。肯聽網上號召的,多半無甚積蓄,何來有百多萬元現金可去炒賣?可以肯定,816日香港不會因網上的兩個號召而出現丁點的港元危機或銀行體制崩潰。

(Sky Post 2019-8-16)

8/14/2019

香港當前亂局如何才會了斷? (雷鼎鳴)


在8月5日的記招中,林鄭的發言顯示她終於明白到近日的暴徒究竟懷有什麼目的。這些人與和平示威者仍未可等同視之,他們的最高綱領便是要「光復香港」推翻政府。誰會跑去推翻政府?港獨分子是也。政府與這類人的矛盾是敵我對抗性的。

 

不能輕視港獨分子策略

 

多年以來,不斷有人指出香港有人在暗在明推動港獨,我過去五六年間在本報及友報也寫過好些分析港獨的文章,但從政者卻一直未有當一回事。港獨分子的手段是什麼?上周《城市論壇》一位年輕觀眾出奇地總結得很準確,他們便是「要令經濟變差,因為只有變差,令政府的收入有損失,政府才有動力回應我們年輕人的訴求」;至於若其他港人反對,怎麼辦?該名年輕人直言不會理會他們,反正自己也作出了犧牲(不知他犧牲了什麼?),所以其他人也應犧牲。

 

如此不知所謂的言論,連主持人也趕緊要叫停,但若用此與近日的事件比較,我們又容易見到這年輕人其實十分誠實。網上大量錄影,顯示黑衣人不單攻擊警察,而且會圍毆途人、阻塞交通要道、阻礙電梯上落、癱瘓地鐵剝奪港人上班工作的自由,這些都與他所說的十分吻合。就是有一批這樣的年輕人,自己充滿挫折感,卻跑出來要與港人玉石俱焚!

 

雖然上述港獨分子的思想十分危險,我們卻不能輕視其策略的靈活。這有部分來自他們利用了相當高效甚至是有一定隱蔽性的平台去交流看法,表面上看似人多聲雜,但後面卻有呼之欲出的高手引導方向。他們分工及配合的動作不錯,例如每次衝擊前必有人破壞錄影鏡頭,以防被警方搜證,在重大場面,亦派有專門的「演員」,在電視鏡頭前發表一通對己有利的「評論」,以爭民意。

 

他們在爭取各種人等的宣傳上,有很精準的針對性。例如近日他們似乎發現有大量港人對他們搞亂香港的做法十分反感,這樣自然會對其民意戰有重大打擊,所以減少了對持不同意見的人的侮辱,對各大學校長也企圖利用其地位,希望把校長的片言隻語扭曲為對他們暴動的支持,其目的當然是要誤導市民,大學校長也在他們一邊。

 

不過,據我所知,這策略並不顯得有成效,大學校長都是小心翼翼,以防被歪曲。這種針對什麼群眾便以什麼話去打動的策略在外國早有先例,特朗普當選及英國脫歐公投都有人用大數據去操控過選民的意願。助特朗普當選的策略師班農(StephenBannon)近日在CNBC訪問時所發表關於香港的示威的言論便使人大開眼界,他竟認為這批不斷大搞暴力違法活動的人是崇尚法治及要捍衛自由市場資本主義!班農這段使港人笑翻嘴的說話自然是因為CNBC的觀眾與華爾街關係密切才投其所好而發表。

 

不過,無論他們動員群眾如何高效,他們依然有幾個致命的弱點。第一,他們沒有軍隊,裝備遠不及警察,若警察人力不夠或疲勞,撐不下去,解放軍隨時可動。這必使他們陷入死局,連特朗普也知中國若要遏制他們,必可做到。正因如此,他們便須營造一個神話,解放軍必不會出兵。其實,現在還未出兵,只是因尚未需要而已。

 

第二,他們沒公權力,暴動及藏有武器是可以被檢控告上法庭的,現在有些被捕者正可能要面對14年的牢獄之災。

 

第三,他們的資源終究不是無限。從坊間及網上流傳的大量訊息,有一部分但不見得是全部,參與行動的黑衣人得到補助,每人每日從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可用現金、八達通或超市現金券,視乎其任務所在。我算過一下,一億美元便足可支持搞100天有數千人收錢的衝擊活動。不過,從現象看來,他們經費暫仍充足,我一位芝大同學日前在過海隧道出口便親眼看見,因隧道受阻而受到損失的司機,有人派出一張張超市現金券去補償他們的損失,這自然是爭取支持的一種策略,但有錢發補償正顯示他們水源仍十分充足。

 

激進者經常騎劫運動

 

雖然任何群眾運動的策劃人都會說運動是自發的而且有其獨立性,這標準答案多會不盡不實,我參加過學生運動,倒不認為現在港獨分子搞的運動,絕無任何獨立性,例如,傳統的泛民對這幫人的影響力不但有限,而且隨時被人牽著鼻子走,激進者騎劫運動的現象常常都會出現。不過,有了上述的幾大弱點,港獨運動的前景便不可能是自己說了算,要受外力的左右,這主要需看看中國與美國的博弈。

 

《逃犯條例》本不是北京提出,它開始時也並不太重視這條例;不過,她對「條例」應是歡迎的,因為這有利於打擊逃港貪官及其子女,並可能可起回一部分贓款。香港早已是世界最大的諜報中心,有此「條例」也對外國非友好的情報人員活動有所遏制。

 

林鄭6月15日開始讓步後,兵敗如山倒,這才開始引起北京的重視。港獨分子連番的反華動作,污國徽、多次投國旗入海、衝擊中聯辦及立法會等,自然引起內地人民及政府的反感。北京遲遲未有動手,我相信不外幾個原因。

 

第一,是要增加內地人民對中國現有制度的自信。內地人民看到本來以法治為傲的香港也搞得一塌糊塗,容易對所謂民主選舉及高度自由生出戒心。

 

在8月3日以前,內地只報道香港已發生了的暴亂,及屏蔽了相關的新聞,但當天以後,官方還對將會發生的暴亂時間表有所披露並取消了屏蔽。這顯示中央不但不介意內地人民掌握香港情況,還鼓勵之。也許過了一段時間,內地人民看飽了香港的亂象,屏蔽又會重臨,「佔中」時情況正是這樣。

 

第二,內地也需要時間研判如何對付黑衣人及其後台所使用的指揮、資訊及宣傳系統,務求可抓到真正的幕後推手,而不單是前線的小卒。

 

第三,張建宗雖有否認,但其替警隊致歉的言論使人驚愕,港澳辦不得不出來向警察致敬。中央大概是希望為港警打氣,最好是港警有足夠力量緝捕暴徒,這也需要時間觀察。

 

假如在一兩個月以前政府便肯下命令要警隊奮勇緝捕的話,黑衣人其勢未成,港警應會成功完成使命。但林鄭當時要搞和諧,警隊受制於政府的路線,綁手綁腳,才會讓黑衣人坐大。除非黑衣人犯下重大錯誤,我不相信光是靠港府及警察便能解決問題。

 

若是要中央出手,她可採用的策略不外乎是:啟動《基本法》18條把全國性的法例暫時在港實施,或是(及)動用《基本法》應港府之邀派解放軍來港解困。如何落實18條要人大常委審理,軍事行動(或派武警)更是需要周詳計劃。其他準備工夫更不可缺,例如怎樣打擊炒家,使其沽空恒指虧損告終,便要有所準備。至於說動用18條或14條會引起國際輿論批評,被指「一國兩制」失敗,我認為不足為慮,在長時間的暴動出現後,任何政府都會把武力升級平亂,歐美國家出手更狠,如何還可批評別人。正因為這些暴動,北京行動的空間反而變得更大。香港的不少法律,在暴動面前已顯得沒有能力保障香港的穩定,若把23條或內地的叛亂法乘機引入香港,可加強社會的穩定,大局定了下來,普選才有條件出現。

 

特朗普對香港暴動並不熱中

 

美國對港的策略屬舉棋不定。美國在港有不少經濟利益,香港亂了,她也要吃虧。正如上文所說,香港是世界最大的諜報中心,美國在港情報人員不知凡幾,若中央政府發起狠來,在港推行全國性法律及派遣解放軍,美國的情報工作會受重大打擊。特朗普本人在美國常受左派的示威群眾困擾,他性格上不會喜歡香港的暴亂活動。

 

不過,美國也有另一批人似乎不大介意香港出現動亂。早在「佔中」後,與中情局的「白手套」全國民主基金(NED)關係密切的前官員白邦瑞(Michael Pillsbury),便曾在霍士電視公開承認NED曾資助「佔中」,我不相信NED對香港反對派的資助其後會停止。對《逃犯條例》更直接的介入,是彭斯與蓬佩奧在今年不止一次地接見了反對派的多位頭面人物,外人難以得知他們討論過什麼,但為他們打氣卻是彰彰明甚,佩洛西也公開為香港的示威遊行撐腰。

 

美國人不是儍瓜,他們應十分清楚中國若想遏止香港的暴亂,應是輕而易舉之事,那麼,就算支持港獨,到頭來中國一出手港獨也就完蛋,為什麼還要花錢並因干涉中國內政而挨罵?特朗普似乎對支持近日香港的暴動並不熱中。他的不熱中也許會讓來自美國的資助將來出現短缺(現在倒無此現象),前一段時候有人力陳香港對美國有很大的價值,這可以被解讀為向美政府籌款的宣言。

 

雨過天晴可設獨立委員會

 

美國政府對香港暴動的支持不是這麼可靠,中國則在有需要時動用《基本法》 18條或14條,港獨將以失敗告終的前景已是寫在牆上。因為政府一段長時間的與世隔絕及警隊早期受制於政府,綁手綁腳,所以港獨分子曾有一段風光期,因而成就了他們一種虛假的樂觀感,變成貪勝不知輸,跑去搞罷工,但沒有多少人願意罷,所以竟擾亂地鐵堵塞隧道,破壞交通燈,以圖剝奪港人上班的自由。此種擾民的做法,已是與民為敵,不知所謂。港澳辦記者會的發言人可能也因港人對暴徒反感,所以希望港人自己奮起抵制這些暴徒,若是香港自己可處理好問題,中央也就不須動用18條與14條。

 

我對此表示悲觀。但凡暴力事件,只要參加過一次便有可能打破心理關口,從此有如染上毒癮,樂此不疲。這是很危險的,問題一天不解決,便愈有更多人可能失足,走上不歸路,這會對香港社會造成幾十年也痊癒不了的內傷。

 

遏止暴亂,拖拖拉拉不是良法。至於造成今天亂局的原因,在將來雨過天青後,可成立獨立或學術委員會調查之,今天卻不適宜設立,原因是這種委員會絕無足夠力量制止正在不斷出現的暴亂,而且有幾位律師朋友告訴我,在委員會中作過的證供,在法庭中便不能再用作起訴其本人的證據,這容易放生大批暴徒,不足取!

 

(HKEJ 2019-8-13)

 

 

8/09/2019

中央出手還是特區政府出手? (雷鼎鳴)


港澳辦及中聯辦在深圳開了個座談會,發布了中央政府對港局勢的看法及目前所採用的政策。簡而言之,是希望香港早日恢復秩序,對暴徒嚴懲不貸,但這主要靠香港政府、警察及市民去做,若有需要,包括出動解放軍的各種選項都可以用,但現在未到這地步。換言之,《基本法》18條可引入全國性法律及14條可出動解放軍等方案,暫時仍懸而未用。

這能否解決到問題?警方近日受到中央鼓勵,比前振奮,但警力是否足夠仍是一問題。更大的考驗其實是香港的司法制度,檢控時間若是因人手不足而拖得遙遙無期,或是某些法官尚未明白香港需要嚇阻性刑罰,因而輕判或甚至放生一些暴徒,那麼光是靠香港內部力量,就算仍足以解決困難,但時間會拖長,這是否最明智的做法

社會內傷愈來愈嚴

主要靠內部力量有好處亦有缺點,這是典型的成本效益問題,屬經濟學的範疇。不動用18條或14條的好處,主要是減低外間勢力以此為藉口,說三道四。雖然我不認為這有甚麼值得介懷,但若不需動用總也會少些風險

沒有中央干預的壞處是甚麼?正如上文所說,這會推後解決問題的時間。我們是否太心急?不能等待?這與心急無關,而是時間拖得愈長,香港社會愈會撕裂,內傷愈是嚴重,可能使香港的元氣幾十年也恢復不了

為何會更撕裂?在一個正常的社會,中間派人數通常最多。在統計學上,這種政見的分布屬單峰的,但若兩邊相反意見的人數更多,中間人少,便是雙峰分布了。若香港的亂局繼續,中間派便更難存在,黃營與藍營人數都會各自大增。

黃營(或黑衣人)為何會吸納到更多的人?我是群眾運動的過來人,明白群眾的心理。一些本來是中間的人若參加過一、兩次示威遊行,尤其是直接參與過情緒激昂的暴力活動,他們有頗大的機率會繼續「黃」下去,而且變本加厲,有如吃藥上了癮般,研究社會心理學或神經學家應該都懂得這是怎麼一回事。就算本來是不喜歡暴力的和平示威者,一樣可以變得自欺欺人,想盡各種藉口去原宥或庇護暴力分子,對他們的破壞卻視而不見。此種思覺失調式的行為,可能是他們不願意接受自己一開始站錯了位,所以心理上要死撑下去。不論其原因為何,只要暴力活動持續,除非他們當中出現重大醜聞或很多人開始害怕被捕,否則他們可以招募到更多的兵,黃營人數會增加。

不過,藍營人數一樣會上升。港人素來不喜歡暴力,也不接受別人侵犯他們自由,但黑衣人的暴力行徑及破壞活動卻不斷在我們眼前出現,他們干擾交通工具的運作,剝奪別人上班的自由,還自稱是替港人爭取自由(但港人並無委託他們這樣做),我所相識的朋友一大片的變得十分憤怒,這些人當中,不少對政治本無興趣,現在則觀點愈來愈鮮明,從中間轉到傾向藍營觀點,希望政府或解放軍早點平亂。我估計黃營的幕後推手,也早已感到此種對他們不利的變化,所以已開始減少對持不同意見者的攻擊,改為拉攏他們。此種爭奪人心的宣傳戰還會繼續,但我相信作用有限。

中央出手時間難衡量

兩方的人數都增加,對香港社會並非好現象,撕裂的社會會把很多朋友弄得反目成仇,連家人也會鬧翻。在此形勢下,民主選舉制度一樣無法運作良好,社會也不會和諧。由此可見,中央愈遲出手,雖也有好處,但香港社會受到的損害也會愈大。這好比癌症一期時,醫生為要否用重藥費煞思量,但若病症控制不了,到了第四期,便不出重手不行了。對香港問題,最佳的出手時間不易衡量。

有些人也許另有一考慮,香港對中國的重要性早已劇減,香港的亂局亦可被視為開放自由社會的反面教材,為何不讓香港的暴亂分子再表演一下,強化這反面教材對內地人民的影響?這說法不無道理,但卻不是從港人利益出發

(Sky Post 2019-8-9)

 

華為是國企? (雷鼎鳴)


華為真是一家神奇的公司,在美國傾全力封殺它後,據上周公佈的業績,它上半年收入仍達4013億人民幣,同比增長23.2%,淨利潤8.7%。若它上市,我一定買。

 

我曾瀏覽過好些有討論華為的美國網站,意外地發現非常多的美國國民十分支持華為,大讚其產品,對政府剝奪其消費者權利頗感不滿。也有一些是攻擊華為的言論,但以其用字譴詞的方式及對美國俚語掌握的不足,這些人更似是來自香港的反華人士。

 

美國政府抹黑華為,「論據」頗有荒謬之處,其中一樣特別會使經濟學家感到不可思議。美國政府認為,華為與中國政府關係非常密切,又暗示若非如此,一所表面上是民營的公司,怎可能有此成就?換言之,說它是國企,也庶幾近矣!

 

這種說法為何會使經濟學家感到訝異?因為我們素知國企的效率頗為低下,與民企相比,高下立判。當然這也有異例,例如高鐵便是國企弄出來的。但這些國企也是要靠上市,接受市場力量監管才有此進步。國企佔用了中國大量的資源,但產值卻遠遜民企。中國最成功的企業,如華為、阿里巴巴、騰訊、百度、大疆等,哪一所不是民營的?若是相信社會主義國有制的人說華為的成功得益於國家的支持,這尚不足為怪,但由相信私人產權,不相信產業政策的美國政府發表此論述,則使人有不知人間何世之感。

 

華為之所以成功,正是因為它不是國企。後者的其中一個缺點是容易出現倚賴性,虧了本有阿爺關照,何須動腦筋拼搏天下?從任正非的訪問中,我們可確定此人乃當世奇才,他遇到危機時,很善於順勢創造出新的局面。美國不准華為使用安卓系統,以為這樣便可使它不能使用與安卓相容的應用程式,從而把它趕絕,但從多種流出的傳聞看來,華為要推出的鴻蒙系統,不但可與其他作業系統的軟件相容,而且還能更進一步,可用在電腦、汽車、手機、電視等等之上,華為正在乘機創造一個新的範式,低估了華為實力的人,可能會陷入「燕雀安知鴻鵠志」之嘲了。

 

國企的另一個缺點便是辦事容易受到各種規章制度的限制。反觀華為,它一個重要的長處便是重視人才,而且願意不惜一切招攬人才,受到呆板制度制約的國企是做不到的。我第一次到訪華為,是1996年。科大與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及多所亞洲的大學每年都合辦一個「東亞經濟研討會」,在1996年科大是輪值主辦單位,我便曾搭上關係,帶隊到深圳華為參觀交流。當時華為並不大,但記憶所及,他們一千名員工當中,幾乎全是大學或以上畢業的,我從未見過一所企業有如此高密度的優秀人才結構。

 

在2003年與陳家強教授重訪,華為規模已擴大了很多,但與今天它有17萬員工(內含7萬名科研人員)相比,還是不可同日而言,這已是十多所大學的科研規模了。

 

看任正非的訪問,尚知華為肯出極高的,甚至有時五、六倍的薪酬全世界挖角,並在其他國家開設研究中心,我們只要留意它的國際僱員一些公開的表現,便知華為很有眼光。

 

最近看到任正非連西伯利亞的一些電腦神童也盯上了,希望收而用之,這既可反映華為的開放性,用人唯才,同時亦使我們知道華為的行事與國企大相逕庭,國企哪能在薪酬結構上做到如華為般的「任意妄為」?

 

有位美國的評論人認為華為是中國最有創意的企業,這可能是對的。美國選了它作為打擊對象,卻嚴重低估了它的實力。把華為說成是國企,更是美國人一種失去自信的表現。美國以私有產權立國,相信市場,說華為因為是國企才有這般成功,豈不是滅了自己的威風?自信大跌最終會引致政策失誤及經濟下滑,這對美國沒有好處,還會累及其他地方。

 

(Headline Daily 2019-8-9)

8/03/2019

黑衣人有何目的可達到? (雷鼎鳴)


近月前綫的示威者及背後的策劃人真正的意圖是甚麼?他們提出了5大訴求,但我認為這只是煽動群眾運動的階段性工具或口號,不足為信。為甚麼?

《逃犯條例》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已活轉不過來,他們對此心知肚明,怎會以撤掉一道已死的條例而大費周章?不能把他們的活動定性為暴動?他們若真的這麼介意,便不會不斷推高暴力的層次,唯恐公眾看不到他們搞暴動的證據。不檢控這些「義士」嗎?他們當然有此主觀願望,但這等同把自己視作高於法律之上,有腦的都會知道,在法治社會這不會實現。弄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近日暴力因素愈來愈明顯,委員會若客觀處事,斷不可能還這些暴徒一個「清白」,所以他們根本不打算理會委員會可得到的結論,到時聲稱委員會只是權貴打壓群眾便可。他們真的很希望特首是普選產生嗎?特首若是普選選出,而又效忠中央政府的話,將是香港泛民的噩夢,特首等閒得票一、兩百萬票,得票幾萬的泛民議員哪人再有底氣與他抬槓?幾年前中央訂831框架,在今天港獨勢頭更明顯的環境下,中央就算再推出新的框架,那可能比831更寬鬆?

政府不可能應允5大訴求

從上可知,示威者若是有腦的,也可清楚知道政府不可能完全滿足這5大訴求,正如上面所述,它們只可能是一些階段性工具,若政府在某些地方稍為讓步,他們便在別的地方得寸進尺,務求保持其運動的持續性。

在這裏我們本也應把人數較多的和平示威者與隱藏在群眾中的暴徒區分開來,但可惜泛民議員已表明不會與這些暴徒割席,而示威者又以「兄弟爬山,各自努力」為口號,和平人士雖不見得認同暴徒的手段,但他們若不主動劃清界綫,恐怕也可能會受到牽連。正因為不敢割席,示威活動實質上已被暴力分子騎劫,泛民政客要為此付出代價。

既然運動已被騎劫,和平的部分也已成為暴力部分的掩護,我們若想探討運動的目的,只需集中研判暴徒而不是和平示威者的意圖便已足夠。要推斷其意圖,自然要以他們的行動為根據。

近日他們暴力層次升級,已是不爭之論,連美國官員也承認暴力已出現,難以用和平來作掩飾。衝入立法會並大肆破壞,是暴力升級的第一波,隨着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圍毆落單的警察,並咬斷其中一人手指,還有衝擊中聯辦、港獨組織被發現藏有高殺傷力炸藥、西營盤和上環示威中有人帶同弓箭等致命武器、有警察被腐蝕性液體所傷、晚上不同地方又會有野貓式的破壞活動等等。與暴力活動配合的,還有無聊透頂的阻礙港鐵開車的活動,示威活動也要「遍地開花」,直接騷擾各區居民的日常生活。可以斷言,這些活動只會使市民不安,不可能奪取到政權。

美國不會撤港獨立關

這些活動的目的是要推翻政府嗎?在典型的顏色革命中,這也許會奏效,但香港只是一個城市,不是一個國家,背後還穩穩的有毫不受到影響的國家力量支撑,所以推翻政府只是一種幻想。這些人沒軍隊,可否要美國支持一下?美國至今還未有過與任何擁有核武的國家直接宣戰,會為這幫只得幾百人的黑衣人向中國開火嗎?美國在港早已建立了龐大的情報網,一旦魚死網破,中美完全反目,美國在港的利益及情報網也會遭到沒頂之災。希望美國廢除《香港政策法》,並取消香港的獨立關稅區嗎?香港根本無甚本土產品輸到美國,香港亦是美國貿易最大的順差地區之一,說說狠話可以,但美國會如此愚蠢嗎

由此可見,黑衣人根本動不了政權的分毫,他們的暴力破壞行動,反而被內地人民視為民粹主義的反面教材,中央也樂得如此

所有這些行動,在過程中或許會使某些人得到一種海市蜃樓式的虛假成功感,到頭來,唯一能達到的,只是一種發洩的機會,但當然香港社會及港人生活也會受到其破壞。

我本來相信,因特區政府一連串進退失據,沒有中央政府動用《基本法》18條,把全國性法律暫時在港施行,香港近月所形成的肌體敗壞難以恢復,但現在黑衣人自己走上錯誤路綫,到處擾民,神憎鬼厭,自己打敗了自己,港府若能善用警察平亂,只要嚴格按法律原則辦事,並非不可以反敗為勝。

(Sky Post 20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