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2016

退休保障爭議中的幾個觀點 (雷鼎鳴)


關於退休保障的大辯論,對上一次無可置疑是在19931994年間。當年殖民地政府要推出一個叫「老年金」的隨收隨支計劃,與今天的所謂「全民退保」十分相似,但遭到78名主要在各大學任教經濟的學者聯名反對,政府惟有放棄此計劃,今天的資深經濟教授與傳媒老手對此事應仍有記憶。當年經濟學者反對「隨收隨支」制的核心理由之一,是在香港特殊的人口結構下,此計劃要不是財政上難以持續,便是必須不停加稅,直至整個制度崩潰。

 

20多年過去了,香港的總和生育率比從前的估計更低,港人的壽命卻更長,亦即人口結構更接近倒轉的金字塔,若實施「全民退保」,要領取福利的退休人口比例更高,青壯年納稅人的比例更低,財金官員比20多年前更能確定此計劃會構成財政上難以承受的壓力,所以惟有對「全民退保」不表支持。

 

在香港以外,實施隨收隨支制度的國家屢屢出現債務危機,她們的人口結構及不上香港這麼極端,但其原有的退休保障制也變得捉襟見肘,甚至岌岌可危。在此內外環境都極不利「全民退保」的條件下,它的支持者又可提出什麼新的理據支持其主張?

 

1988年開始研究退休保障,開始時並無定見, 注意這問題純粹是研究經濟增長理論時被誘發,但因不少學術期刊都找過我當此領域文章的審稿人,所以對相關文獻接觸不少。有此經歷,我實在不認為今天支持「全民退保」的論據有多少新意。若是有的話,只是用不同的表達方法重複一些站不住腳的理論。但佛利民說過,陳舊的謬誤永不死亡,也許我們每隔一二十年便又要梳理一下各種理論,並對錯誤的部分系統性地批判。這裏只討論一些近日常聽到的觀點。

 

第一個觀點:「全民退保」人人有份,公平,領取退保福利的人不用擔心有標籤效應,被別人看不起。

 

「全民退保」的確有財富再分配功能,以往收入或繳納稅款不同的人,將來每月都可得到相同(或差別不大)的福利。這是否公平,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各人大可爭論不休。假設我們認同財富應從高收入人士的口袋跑到較低收入的,「全民退保」卻仍是一個很沒有效率的財富再分配機制。不要忘記,《基本法》第107108條已規定了香港政府要保持低稅制,並量入為出,這兩項條文,加上人口老化的現實,基本上決定了香港政府不可能有很多錢可以派。若「不論貧富」都有錢可領,可以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的資金,一定會被攤薄。也許真的有些人面子很重要,心靈卻脆弱得很,明明要非親非故的納稅人接濟他們,卻又不肯承認現實。本來他們不承認並不打緊,但這卻會累及其他無此心理障礙的窮人,使他們也得不到較高的福利,代價是否太高?

 

第二個觀點是「全民退保」並不涉及世代之爭。

 

有此說法的原因是網上一些似乎較為年輕的激進人士認為,「全民退保」會迫使他們交稅去扶養一批他們並不認同的退休人士,他們不樂意這樣做,而且深恐將來「全民退保」爆煲,自己退休時得不到分毫。但有些人卻相信在隨收隨支制中,年輕人將來年老退休時也一樣可得到退休福利,並無吃虧,所以「全民退保」不涉及世代之爭。

 

我不喜歡用「世代之爭」這種字眼去形容「全民退保」,但我們的確有必要搞清不同世代間是否有利益衝突。「全民退保」涉及跨代式的財富轉移,即向青壯年人口徵稅,將款項派發給退休人士,但在一些特定的條件下,世代間的利益衝突可以並不尖銳,這些是什麼條件?

 

第一個條件是政府庫房早已水浸,政府的儲備正是現時已退休或快要退休的人士過去所賺回來的,「全民退保」把錢用在他們身上,年輕人不得異議。但庫房的環境真的如此理想嗎?20133月份我作為成員之一的「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發表了一份經過多位專家長時間論證的推算,就算完全不考慮退休保障,單是人口老化所帶來的醫療及原有的長者福利等等的新增開支,已足夠使政府用光儲備,欠債纍纍。若政府為了省錢,提供的服務質素毫無進步,到了2041/42年度間,政府也要欠下2710億元的債務;如果政府讓服務質素像過去般的增長,到了2041/42年度,政府欠債還會高達11萬億元!這些推算,都曾與政府各相關部門論證過才得出。事實上,從2010/112014/154個年度間,與長者有關的開支便增加了56%,人口老化帶來的巨大財政壓力已經開始殺到,但社會對此危機似仍未有足夠認識。「全民退保」本身涉及的支出缺口太大,就算政府能在未來頂得住壓力,把每月的退休福利永遠也壓在3230元(扣除了通脹),從現在到2064年,每年的新增開支平均也要479億元,再加上上述的欠債,不大幅加稅如何可能?

 

第二個條件是人口結構呈金字塔形,即長者很少,年輕力壯的工作人口卻很多,兒童更多。若是如此,有這麼多納稅人可以被抽稅,「全民退保」財務上較為可行,年輕的人也預期,到了他們年老後,將來有比他們更多的年輕人湧現,可支持更豐厚的退休福利。經濟理論告訴我們,在金字塔形的人口結構下,「全民退保」可以是不錯的選擇,現在的年輕人雖然要跨代地支持長者的退休,但除笨有精,將來他們也可得到當時年輕人的支持,如此世世代代綿延下去,沒有人吃虧,也就談不到什麼世代之爭。但問題是,香港的人口愈趨老化,金字塔早已消失,代之而來的是倒轉金字塔,下一代、兩代的納稅人比例愈來愈低,今天交了稅的,將來可能取不回分毫,就算制度能靠加稅或延遲退休年齡苟延殘喘,但今天的年輕納稅人要吃大虧卻是肯定的。

 

由此觀之,在人口老化的巨大壓力下,跨代式的財富轉移不可能不造成世代間的利益矛盾,這並不是有什麼人要故意挑起世代矛盾,而是客觀事實的陳述。不明白此點,等於把頭埋在沙中,見不到人口老化所帶來的財政壓力這一房間中的大象!

 

第三個觀點是「全民退保」是一種保險,所保範圍包括長壽而帶來的風險;因保險可助我們控制風險,所以「全民退保」有優點。

 

沒錯,「全民退保」的確有保險功能,現代醫療進步一日千里,活過百歲的等閒之極,我們不知大去之期何時到臨,有錢在手也不敢用光,減低長壽風險的確有需要。

 

天下間沒有免費午餐,我們若把「全民退保」視為長壽保險,便要先問是誰支付保險費。替保險埋單的是年輕納稅人,而不是受保者本身。這又是一種跨代財富轉移,有着因人口結構呈倒轉金字塔所帶來的一切影響。子女供養曾養育自己的父母也是跨代轉移的一種,但也不是每一家庭都做得到,要素未謀面的年輕納稅人支持自己的退休,怎會不遇上反對?

 

但長壽保險卻也是應該讓其存在的,更好的辦法是避免跨代、改為自己付保費。保費從何而來?通過本人長期的積榖防饑,日常用錢時要記將來可能有幾十年的退休生活。扶貧委員會的諮詢文件中提到年金,亦有人提過逆按揭,這些都是為長壽保險而要研究的非跨代制度。

 

年金是要求受保人先向保險公司(或某個待設的公營機構)付款,將來每月可從這公司得回一筆生活費,直至老死為止。每月可領到多少生活費視乎社會中的平均壽命及交給保險公司的保費有多少。壽命特長的,一生中可領得的總生活費較多,受保人有賺,公司卻吃虧;壽命短的領不到多少錢便一命嗚呼,公司則有賺。但要年金計劃行得通,保險最好是強制的,否則,只有身體精壯的人才來購買保險,人人長命百歲,保險公司豈不破產?

 

逆按揭是把房子按給保險公司,在自己仍生存時不但仍可居留於此,每月還可從保險公司領取生活費,但去世後房子卻變為保險公司所擁有。逆按揭也有不同的變異形式,但其實與年金無大分別。年金或其他的長壽保險如何才能完善化,是這次諮詢活動的一大目標。

 

第四個觀點是強積金或自己儲蓄都涉及投資風險,不若「全民退保」這麼穩定。

 

投資的確有風險,「全民退保」也確有其穩定性,但卻是穩定地取得負回報。要明白此種原由,我們須注意到有兩個因素影響「全民退保」所帶來的回報。

 

第一個因素又是將來的納稅人愈來愈少,在政府「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收不到多少稅款的條件下,今天交了「全民退保」稅的人將來卻拿不回合理的生活費,這已構成負回報。但若經濟增長不錯,將來人人收入豐足,稅收相應提高,倒也可部分抵消人口結構帶來的負面影響。不過,若不用跨代轉移,改用儲蓄或公積金,便可避免跨代轉移帶來的負回報。皮凱蒂(Thomas Piketty)在他的《二十一世紀財富論》中便用上數百年的數據,力證投資的長期回報率大於經濟增長率,亦即大過薪金增加的速度。據此,我們可知投資雖有風險,但長期平均帶來的回報卻是勝於靠薪金(及稅款)增加而帶來的「全民退保」回報。但我們當然不可對投資風險完全不理,強積金管理局推出的核心基金便是針對此而設立。

 

第五個觀點是既然政府可挪走2000多億元設立未來基金,為何不將其撥作支付「全民退保」?

 

這是天大的誤會。我有份參與設立未來基金之議,它並無特定用途,目的只是因為未來的十年八載政府暫不會出現財困,其部分儲備可投資在較高風險及回報的項目之上,以備將來財政赤字出現時有彈藥可多抵擋一會。提議多撥款成立退保基金的人似乎也忘記,政府從儲備中撥走一部分,只會使政府的儲備減少,將來更無能力應付財赤。他們建議多撥1000億元,但這又有何用?若設立「全民退保」平均每年額外要多開支479億元,1000億元加上利息也只能將退保的爆煲期拖後兩三年,解決不了問題。

 

(HKEJ 20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