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2013

提高投票參與率 (雷鼎鳴)


世上政治制度眾多,但一種分類法可視各種制度為兩個極端之間不同程度的混合體。這兩個極端的一邊是一人擁有絕對權力,如皇帝如獨裁者,另一邊則是絕對民主,甚麼事要作決定,都交由人民直接投票表決。


民主公投影響社會效率


這兩個極端都各有優點缺點,它們之間不同位置的混合體,同樣也擁有這些優點缺點。例如獨裁政體決斷明快,不用把光陰虛耗在無謂爭拗之上,若獨裁者是智慧及善良的,達到古希臘理想中「哲王」的境界,那麼,人民生活可能過得很好。但這種「哲王」難求,就算他們存在,是否被人發現而且擁護,也不易有保證。再者,他們有了絕對權力後會否被腐化,也是不得不重視的問題。至於事事直接民主公投,雖可避免有人專權,但社會效率一定受到拖累,而且人民的意見容易變化,專業問題上的判斷力也不見得比得上專家精英。民主制度下,也屢屢出現過侵犯人民權利的問題。


正因為政制無完美,我一向認為,通過自由市場分配資源比通過政府好,政府愈小愈好,就算它胡來,人民受到的侵害也可減低。但我不是無政府主義者,政府有其正當功能,所以就算是小政府,其政制也須選一個破壞性最低的。


甚麼政制才是破壞性最低?獨裁政制本來可能使社會有效率運作,但如上所說,「哲王」難求,我們只能另選一種。我認為,代議制的民主制度是較為合理的,它雖不完美,但缺點較少。人民每隔幾年搞次選舉,把最受擁護的人選出來,再給他們權力去作決策,做得不好的,將來可再用選舉方法,把他們拉下馬來。


這種體制的最大好處是對權力有制衡,而且社會的內耗可以減低。試想,若事事社會都起爭議而無法作出決策,社會怎可能進步?香港近十多年經濟停滯,與社會中的議而不決,人民互相對罵有莫大關係。在議會中爭議,再用表決作出定案,社會成本顯然比街頭中互鬥低得多。


但要做到減低內耗,光是投票選出所謂民意代表仍不足夠。若選民參與率不高,某人就算被選出,人民仍可不承認他,繼續在建制外自我鬥爭。由此可見,高參與率選舉所選出的人,才有無可爭議的認受性,社會中的內耗爭拗才可減低。不是說人民不會犯錯,選出來的人一定合適,但只要政客任期有限,下次選舉時可被後悔的選民趕下台,問題便不大。四、五年搞一次斯斯文文的競逐權位,總比天天示威好。「佔中」此類自殘活動,亦更會被人民唾棄。


參與率低 難解內耗


投票參與率在香港只得33%左右,極度偏低。在如此低的參與率下,所謂「普選」也化解不了社會中的內耗問題。試想就算有幾十萬人支持某君,怎能保證另外幾百萬沒有投票給他的選民服氣?香港政制改革中第一要注意的便是提高參與率,其他的都是較為枝節的問題。若是參與率高,沉默的大多數都挺身而出,達到周融所說的「全民」投票境界,人民總會有較高的可能,理性地選出能代表他們的政客或行政長官。在高參與率下,篩選機制也變得沒有那麼重要。就算某些不適當的人能過得了篩選的關,也不等於他們能過得了全民投票的關。若要用民主體制,我們總不能不相信,人民是不會長久被騙的。當然,擺明車馬要違反基本法或是要搞港獨,甚至是聲稱要推翻中央政府的,反正中央政府不可能任命他們,在行政長官選舉的篩選過程中,先把他們踢出局,並非不合理。讓一些民主派參選,我不認為有問題。


我近來建議的激勵性投票制度,正是以提高參與率,使香港長治久安為目的

 

(Sky Post   2013-11-8)

 

11/06/2013

激勵性投票的優點 (雷鼎鳴)


前天我在本欄指出,香港的投票率嚴重偏低,立法會選舉的投票人數只及有資格投票的人的33%,就算被譏為「小圈子選舉」,也不易反駁。這種情況,在歷史上並非香港獨有,有數十個國家為了動員人民參與投票,便曾索性立法推行「強制投票」,到參與率高企後,部分這些國家才撤銷或減弱其「強制」的程度。


投票選舉不但是公民權利,同時也是義務,為甚麼還要用強制方法動員?政府加強宣傳,參與率便不會提高嗎?用宣傳的方法,不能說完全無效,但速度太慢,可能幾十年也進步不了多少,期間社會要長時間折騰。香港立法會有選舉,又會有誰人不知?不能說宣傳不足,但多年來,參與率卻未見有甚麼重大進步。


高投票率 體現更民主


為甚麼投票參與率這麼低?公民不肯盡投票責任,原因很多,我們隨便也可舉幾個例子。第一是資訊不足,不懂政治,不知投票給誰才好;第二是厭惡香港政治,對一些爭拗,認為十分無謂,自己要遠離政治;第三是不認為自己一票能改變現實,有無力感;第四是不滿所有在自己選區的候選人,認為他們質素低劣,「揀不落手」;第五是認為自己的時間可用在其他更有用的地方,例如在家睡覺,或上班工作等等;第六是根本不相信投票制度,不願參與。我相信細心的人還可多列舉多項其他原因。


不參與投票的人既然佔有資格當選民的人的67%,他們可被視為沉默的大多數。但他們在投票站沉默,並不表示他們沒意見,更不代表他們的意見不應受尊重。他們同時也可被視作為政治上的弱勢社群,以為自己的一票不能改變現實,他們若被組織起來,足以左右大局,不致自己的利益受有組織力的利益團體的侵害。


高投票率可體現更高程度的民主,誰人不受歡迎,誰為人民敬仰,可在高投票率的條件下,較易水落石出。若在同一選區的眾位候選人,人人質素低下,真的無法「揀得落手」,投棄權票、抗議票、反對票可使其原形畢露。全民投票並不意味着我們一定要投競選者當中的某人一票。不過,據多國有關棄權票的研究,在「強制投票」制度下,棄權票的比例一般極低,在一、兩個百分點左右。就算某些國家出現天怒人怨的現象,所有候選人惹人生厭,抗議票、棄權票大幅增加,反而是好事,這會成為選民對政客的另類監督。


我曾在本欄指出過,香港政治生態早已出現所謂「雙峰分布」,即持不同政見者意見南轅北轍,而且各自有一定的人數。此種現象,使社會出現撕裂,就算實施民主制度,它所造成的破壞亦不易避免。不過我們對此可樂觀一點,撕裂現象雖在政治活躍的組群中出現,但在沉默的大多數中間,卻不見得如此。沉默的大多數意見絕不會完全相同,有部分人可能十分極端,但以我們的觀察,他們中的大部分傾向和平、穩定、理性,喜歡經濟發展。他們的政治光譜傾向中間,尚沒有被香港混濁政治撕裂。


沉默大多數 可被組織起來


若用強制投票或用派錢鼓勵投票(不能指定一定要投某些人,否則便是賄選),這批沉默大多數便可被有效組織起來,在政治舞台出現。他們大多數人的政見會在左派人士的右邊,及在右派人士的左邊(若我們以左右劃分政治光譜的話),對政治活躍的人而言,這些中間派為主的人可能持有與他們不同的政見,我們應有胸襟去接受這新生的民主因素。搞政治的人會發現,操控選舉結果會比前困難,因為選民比以前會增加200%,選舉工程需要重新調整。最大的調整便是不再走偏鋒,放棄極端主義,針對沉默大多數的中間溫和路綫,才可能在選舉中獲勝,以前新加坡李光耀便是靠這招穩定局面。
(Sky Post   2013-11-6)
 
 

11/04/2013

政府派錢 激勵市民投票 (雷鼎鳴)


兩個月前曾在本欄提過,香港確有沉默的大多數。香港合資格選民約550萬,但有註冊登記當選民只有347.7萬,去年立法會選舉已是投票率較高的一年,但也只有183.9萬人參與。若以登記選民作分母,香港的投票率可以號稱有52.9%,但這是自欺欺人的,不少民主國家,扣除了未成年人口外,幾乎全民都可投票,而投票率等閒是全民的七、八成,甚至超過九成。由此觀之,香港的真實投票率只及「全民」550萬人的33%,如此嚴重偏低,很多有關民主普選的口號只是美麗的誤會而已。


沉默大多數 觀點未反映


183.9萬的意見能否代表550萬的大多數民意?假如政治上較活躍而又有投票的一群,其政見分布與另外366萬人差不多,問題便不大。這有如抽樣調查,只要採用的隨機統計方法夠科學,所問問題沒誤導性,那對小部分人作出的調查結果,可視之為代表整體市民的意見。不過,沉默大多數的政見真的與政治活躍群組接近嗎?


我不喜歡政治,但卻是一個與社會不同人等積極接觸的人。以我觀察,港人的沉默大多數多屬理性平和、崇尚自由、喜歡穩定、不走極端,這與較激進的政治活躍組群所給予別人的印象大不相同。舉個例子,據多種民調顯示,贊成「佔中」的人士,來來去去,都只是25%左右,反對的卻超過一半。由此可知,大多數港人根本不喜歡極端的行動或政見。但在極低投票率的現實下,沉默大多數的觀點不易在選舉結果中反映出來。


三十多國曾實施強制投票


我們先不問投票率低的原因,此點重要,以後再詳談。香港民主發展所面對的這個問題,絕非香港獨有。在歷史上,有三十多個國家或地區,為了解決低投票率所帶來與真正民主相悖的困局,曾在一段時間中實施過「強制投票」(compulsory voting)。這些國家包括荷蘭、瑞士、比利時、盧森堡、捷克、匈牙利、西班牙、塞浦路斯、希臘、墨西哥、阿根廷等等。其「強制」程度,因地因時而不同,但一般懲罰不會太嚴厲,多數是罰款,取消獲得部分公眾服務的資格等等。到這些國家的投票率高企在九成以上,「強制」自然再無存在必要,這類做法,很多都在實施幾十年之內便退出舞台。現在還用這方法的,則尚包括新加坡、澳洲等二十多個國家。


鄭赤琰教授是資深的政治學專家,他曾研究「強制投票」多年。據他介紹,新加坡在半世紀前脫離英殖民地初期,亦曾碰到激進團體有能力左右政局的問題,沉默的大多數沒有被有效組織起來,他們追求穩定的意見無法被有效反映,李光耀於是效法澳洲等國,推行「強制投票」,中間溫和的意見立時在政治中起到決定性作用,新加坡也有了幾十年的穩定。


已投票者可獲千元


我對鄭教授所建議的「強制投票」十分贊同,與很多有識之士討論這方案,他們幾乎全都迅速明白它的優點,亦有提出不少方法化解其缺點。這些理據與建議,我將再詳細討論。但其中一點我是要先指出的,投票是公民權利,也是義務,正如得到法治保護,便要交稅一樣。但一旦涉及「強制」,便總有人不喜歡其自由受到制約。這個顧慮有其道理,所以有朋友亦建議用獎勵方法,而不用懲罰。經濟學家清楚明白「激勵」(incentives)對行為的影響,激勵可以是懲罰,可以是獎勵,在經濟學中,二者所起的作用分別不大,但在實際操作中,獎勵更可避免剝奪人民自由選擇的權利,所以我較傾向於用獎勵的方法。也許「激勵性投票」比國際上慣用的「強制投票」更符合我們的原意。我建議政府應研究一個具體方案,在立法會及特首選舉中,對有盡了公民責任去投票的人,「還富於民」,每人派發5001,000元,這比兩年前每人派6,000元更有建設性。這當然與賄選風馬牛不相及,所有投票者,無論他們投票給誰,或甚至只是投了棄權票或抗議票,都可獲獎勵,使真實的民意較有機會顯露出來

 

(Sky Post  2013-11-4)

11/01/2013

僱主眼中最值得聘用的畢業生(雷鼎鳴)


身在美國安娜堡密歇根大學當訪問學者的朋友傳來一網址,是有關全球各大學「畢業生最值得僱用」排名榜的。調查由法國一所教育諮詢機構Emerging與德國一家市場調查公司Trendence負責,一看結果,嚇了一跳,香港科技大學的畢業生被僱主認為最值得僱用的程度,從去年全球排名的46,躍升至今年的18,把大批世界知名的大學都壓在下面了。


再看清楚,原來去年與今年《紐約時報》都有報道過這排名。去年的報道我印象深刻,因為《紐約時報》訪問過一位從科大畢業後,回到祖家德國工作的年輕人。這位年輕人是我的學生,在記者面前,對科大讚譽有加,我也不由得不「沾沾自喜」也。


英雄真的莫問出處?

其實,排名這遊戲,單看結果殊不可靠,必須知道其方法。這個排名是在30個國家中(包含了世上90%的大學生)找來它們最大的公司,共5,000個人力資源部門發問卷調查,每名回應者可選上10所大學來投票,科大是香港唯一排名在50名以上的大學。看其方法,我不覺得有重大缺失,但去年我雖負責商學院本科生的一切事宜,深知同事為培養學生花了無數心力,卻仍不明白,為何世界各地的僱主對我們的畢業生如此厚愛。


再看這兩所機構所作的報告,原來它們有另一項調查更值得我們關注。它們曾對20個國家的2,700個僱主發過另一問卷,要找出在這些僱主心中,哪些類型的大學才是最完美的大學。


甚麼大學最合乎理想?學術界中人、學生、社會人士與僱主的看法可能十分不同,但不少學生入大學的最重要目的,畢竟是為了找到理想工作,僱主的看法我們不能不理。調查結果顯示,64.4%的僱主都有份自用的大學名單,他們很多都只對能入這些名單的大學的畢業生有興趣,共66.9%的僱主認為,學生來自哪一所大學是十分重要的因素或甚至是唯一值得他們考慮的因素。雖然他們也很重視畢業生的工作經驗和其他技能,但「英雄莫問出處」,似乎在這些僱主心中並不全對。


最重視軟性技能

但這些僱主對大學的觀感來自何方?27.9%的說他們主要靠過去與這些大學的畢業生來往的經驗所得,18.6%來自這些大學的教學人員質素與大學的設備是否充足,17.4%的觀感則來自各種大學的排名。既然排名也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能幫助畢業生找工作,就算其方法如何不可靠,也難怪大學對此大多重視。


從大學的角度來看,我們還是十分在意僱主對學生的要求。原來全球僱主最重視的是學生的性格,包括人際關係等軟性技能。但他們也重視而且覺得最需要改善的,是學生入職前是否已有實踐經驗,要滿足這條件,這便要靠學生在學期間到公司當實習生了。我檢視過我們商學院這些年來所做的工作,擴大實習計劃一直都有做,我過去在本欄中也提過僱主並不抱怨我們畢業生的專業知識,但卻要求更高的軟性技能,這點我們近年亦早已加大資源在默默地做了。我不知道這些投放是否對排名有幫助,但排名的重要性,總比不上學生真能在事業上成功吧!調查也發現,僱主認為在公司能夠成功的最重要因素是僱員的性格,此點新入行要建立事業的人不可不察。


調查有另一個有趣的地方,若問僱主對本地大學的滿意程度,加拿大的最自感滿意,美國第三,中國第十二,日本第二十最低。但若用國際上的共同觀感作準則,世界上最多的僱主認為,美國的畢業生最好,英國第二,德國第三;中國第四,日本第六,加拿大只是第七。自我感覺與別人對本國的評價,有時差別頗大

 

(Sky Post    2013-11-1)

 

10/30/2013

人口老化 外勞重要 (雷鼎鳴)


政府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公布的《集思港益》諮詢文件涉及的範疇很多,但我不同意有評論人所說,這份文件「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及沒有「以人為本」。剛好相反,這份文件最大的目的是把一個宏觀的「森林」展現出來,無可辯駁地為一個即將來臨的人口老化危機發出預警,而我們也不應對這個西方發達國家都束手無策的危機抱鴕鳥態度,要早作準備。至於具體政策,文件則對這些「樹木」反而只作方向性的引導。我們不用反對所謂「以人為本」,但其實不直接解決人力資源問題,便根本沒有資金與人力去達到甚麼「以人為本」的境界。


輸入外勞控成本

經濟學的定義是如何在各種實際世界的局限約束中,追求最理想的結果。這裏包含有理想主義的成分,但同時也強調局限約束,不搞脫離現實主義的烏托邦。香港的生育率之低與預期壽命之長,在世界都數一數二,在這人口嚴重老化必然將會出現的大前提下,香港的政策必須對此制約作出合理的調整,在此舉輸入外勞這例子說明。


勞工界有人反對「輸入外勞」,這似乎是條件反射式的教條了。就以照顧老人的院舍為例,現在不少員工都是勤奮努力,自力更生的新來港人士,他們對紓緩人口老化所帶來的社會壓力,有不可抹殺的貢獻,但現時65歲以上的長者有98萬人,到了2041年左右,便會高達256萬人,而年輕工人反會下降。為照顧長者所提供的服務,社會需求未來必會急劇上升,若無足夠的新增從業員,院舍服務的成本與收費不可能不同步增加。假如現在照顧一長者每月收費一萬,將來要增至二萬或以上,又會有多少長者家庭支持得住?要政府補貼這新增一萬的開支嗎?就算只有200萬人申請,每年政府的額外開支便要2,400億,誰來為這天文數字付帳?由此可見,輸入外地勞工是控制這關鍵性服務行業成本的一個重要方法。


建造業也很有可能需要輸入外勞。未來30年,香港人口的增幅只有百多萬,建造業能否長期興旺成疑,現時部分建造業工種人工高企,對吸引年輕人入行,稍有幫助。但若此等新增需求是暫時性的,入了行的人將來可能要面對失業困境,這豈不是為未來埋下計時炸彈?對於這類行業,有時間限制地輸入外勞有其作用,且可降低建築成本,有利港人置業。


多儲蓄 自求多福

輸入外勞究竟會搶走港人飯碗還是會製造更多職位?這是由來已久的話題。輸入外勞的確會造成替代效應,有些港人會失去職位,但若沒有外勞,有些行業的成本會太高,從而趕走了或摧毀了這些行業,這又會使到部分港人失業。兩種效應誰高誰低,並不是理論所能回答的問題,必須倚靠實證。十多年前,我與兩位同事為此進行過研究,結果發現兩者的力量大約相等,輸入外勞對港人的就業還有極輕微的幫助。若以今天人口老化趨勢明顯,院舍成本快將面對巨大壓力下,輸入外勞的正面作用可能較前更大。


其實,人口老化影響所及,後果不可能單靠公共政策去化解。一個例子是退休問題。30年後,256萬老年人口若只靠政府去養,就算以今天的物價標準去計算,生活費加上醫療護理等等,隨時要近萬元一月,每年加起來便是三千多億元了。政府哪可能有錢?(它現在的儲備只有七千億)這份諮詢報告等於提醒我們,年壯時要多儲蓄,自求多福,不靠別人,才是出路

 

(Sky Post   2013-10-30)

 

10/28/2013

香港有否違反《基本法》107條? (雷鼎鳴)


政府的「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發表了題為《集思港益》的諮詢文件,坊間早有不少評論。但這些評論似乎尚欠缺一個角度:要解決人口老化、工作人口減少等問題,政府有無財力去埋單?這問題非同小可,日本、意大利等出現財困問題主因是其人口老化。香港的出生率比這些國家更低,港人預期壽命卻與日本叮噹馬頭,高於歐洲,將來人口結構失衡現象只會比更嚴重,現在困境尚不及這些國家,原因只是後者進入老化期比香港更早,但「他朝君體也相同」卻是必然應驗的預言。


要評估香港政府的長遠財力,第一步應對回歸以來16年的財政表現作一檢閱。每年秋天,政府都會為來年的《財政預算案》先編撰一份背景資料,以供社會人士的參考。今年做法比較特別,把這份材料同時當作是《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的參考資料,其中不少數據及內容,都頗為有用及耐人尋味。


開支增幅跑贏GDP增幅

這份材料在第八頁便明確指出,《基本法》第107條對政府的理財原則有三個規範:財政預算須(一)量入為出;(二)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以及(三)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


過去16年,政府對上述的第一及第二部分可算及格,很難據此兩個條件而說政府違反了《基本法》。在這16年中,其中五年政府有赤字,其總額是1,961億元,另有11年有盈餘,總額是5,555億元,16年累計有3,594億元盈餘。政府雖非每年都能避免赤字,但《基本法》也只是要它「力求收支平衡」而已,我們倒也不能吹毛求疵。


政府抽稅高於所需

不過,政府對上述的第三個部分表現卻大有問題,可以說是在「腳踩紅綫」,隨時可被視作已違反《基本法》了。從1997-98年度至2012-13年度,政府開支總共的增幅是94.1%,但同一期間,香港的名義GDP增幅只得48.7%,顯然政府的開支增幅遠遠跑贏GDP增幅。若我們用尚未完結的2013-14年度的數字作計算基礎,政府開支與97-98年度相比,增幅更預計高達126.4%。兩、三年,甚至五、六年開支增長快於GDP,我們或許還可說得過去,但16年來積累的差別這麼大,政府如何可以解它並未違反《基本法》107條的第三部分?就算政府出了位巧辯之士能為此成功辯解,但政府用錢愈來愈多,若開支佔GDP比重將來更上升的話,則是更明顯地違反了107條所預設的「小政府」的規範了。


我們若再細看政府的數據,當可發現這16年來,政府收入的升幅是57.2%,稍高於GDP升幅的48.7%,但遠低於開支升幅的94.1%。為甚麼收入增幅低於開支增幅而政府又竟能錄得大額盈餘呢?說穿了,答案十分簡單,政府所抽的稅一般遠高於它的所需,例如,在1997-98年度,政府收入已超過GDP20%,但政府開支卻只是GDP14.5%左右而已,就算加上房委會等的開支,政府的「公共開支」總額也只是GDP17.5%,仍然可以有盈餘。


由此可見,政府的問題不是它做不到「量入為出」,出現財赤,而是它違反了《基本法》107條對開支的規限,它有盈餘,只是因它在港人身上取走了太多財富而已。


我們對未來的財政狀況可有何種展望?在人口老化的大前提下,工作人口及納稅人的數量都很可能減少,政府出錢資助港人生育或支持老人福利的空間其實十分有限。若要遵守《基本法》107條,而又要有能力支付教育、醫療、房屋、福利等等大額開支,根本的辦法便是使GDP夠保持高增長,而這又要靠輸入人才,自己培養人才及不再浪費時間,充分利用香港的機遇着手。但港人近年來似缺乏此種意識,有些人還變成阻力,那麼香港將來又如何能避免違反《基本法》107條的危機及不再浪費時間,充分利用香港的機遇着手。但港人近年來似缺乏此種意識,有些人還變成阻力,那麼香港將來又如何能避免違反《基本法》107條的危機

 

(Sky Post   2013-10-28)

 

10/25/2013

中國有信貸泡沫? (雷鼎鳴)



 
  芝大布斯商學院在港的校友會找我參加一個有關中國經濟的研討會,傳來的背景資料顯示,中國的「社會總融資」(total social financing, TSF),若以過去12個月的移動總數計算,2002年初以前的12個月,總值約稍多於二萬億元人民幣,但從201210月到今年9月,已高達18萬億元(去年為15.76萬億元)。一些評級機構對此感到擔心,害怕中國的信貸擴充太快會造成信貸泡沫,又若儲蓄上升速度跟不上,可能還會引致資金回流到內地,影響國際金融。亦有人提出疑問,新增借貸18萬億元,才可使今年名義GDP增加5.5萬億左右,投資效率是否不彰?
 
借貸額升 不造成泡沫
 
  上述「社會總融資」應是指人民銀行每月公布的「社會融資規模」,它包含了人民幣銀行貸款、企業債券、銀行承諾匯票等等多個融資途徑,但並不等於社會的總投資規模,後者遠大於此。中國的融資規模,尤其是借貸額,的確上升得很快,但我並不認為出現了甚麼泡沫,或造成了甚麼危機。
 
  首先要先了解融資規模為甚麼愈來愈大。2012年中國的名義GDP2002年的4.3倍,這本身已足以大幅推高融資額。同期,中國投資額佔GDP的比例也從37.8%上升至接近50%。中國的股票近五年來一蹶不振,企業已不太能夠靠股票融資,改以借貸為主
 
  銀行或評級機構喜歡把注意力放在借貸數額之上,這十分正常,因為它們重視借貸會帶來各種風險。但從宏觀經濟的角度看,中國的借貸急增其實十分合理,它的GDP增長也如實反映了投資的影響。
 
  中國在2012年大約有25萬億元的總投資量,遠高於當年15.76萬億的融資總額。若擔心15.76萬億的新增借貸會帶來泡沫,那麼25萬億的投資會否是更大的泡沫?
 
選對投資 才有效益
 
  中國的投資額雖然大,而且每年都在上升,但這並不等於中國的總體資本上升的速度太快。事實上,過去十年,實質GDP以每年10.47%的速度增加,但總體資本增快的速度也只是11.43%左右;到去年,據我估算,中國的總資本,在扣除了過去的折舊外,大約有160萬億左右,但這並不包括房屋、首飾等等非生產性的資產
 
  去年的25萬億投資,在扣去六萬億左右的現有(160萬億)資本折舊後,新增了19萬億資本。我過去曾估算過,每新增100元的資本,每年可帶來20元左右的回報,那麼,19萬億便可創造3.8萬億的新增GDP,再加上GDP的增長68.5%來自資本,30%來自技術或生產力的進步,我們可輕易算出,今年GDP的增幅有5.5萬億元左右,符合預期。由此可見,中國的高借貸、高投資率不是泡沫的製造者,而是推動經濟的動力。我日前在本欄也說過,若中國的生產效率進步能保持過去10年的速度的話,最適合中國的投資率應是49%左右,與現在的實際比率大約相符。
 
  這麼高的投資意味著消費比例會低企(將來則可以因GDP較快增長而回升),因此,內地頗有「重新平衡經濟結構」之說,即壓低投資率,提升消費比例。這個取態並無對或不對,只是見仁見智,你要今天多儲蓄投資,還是今天多消費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投資的項目是否正確。中國有不少行業都出現了產能過剩,例如一些金屬、玻璃等企業,其產量只等於產能的七成左右,完全有能力多生產,只是需求不足,沒有多生產而已。這種問題若要解決,不是減少總體投資,而是要靠市場引導,改為投資到有真正需求的地方去。選錯了投資項目,新增的資金不會形成經濟效益
 
(Sky Post   2013-10-25)
 
 

10/23/2013

拍賣電視牌照是好事 (雷鼎鳴)


我認識王維基,但不是很熟。在有限的幾次交往中,我看不到他是個熱衷政治的人,反而感到他是一位喜歡新生事物,希望領導潮流的生意人。他言談中,永不忘把一些他認同的新理念融入商業思維中。至於有些人可能懷疑他將來會否把政治也變成商品去買賣,我是沒有根據去作出任何預測的。


我不懂電視這行業,但從好些資深電視人所寫的評論中看到,王維基搞香港電視所採用的「商業模式」的確與別不同。悲觀的人會認為,他是外行領導內行,不懂控制成本,搞太多頻道,戰綫開得太長,但所擁資金不足以支撑他長期燒錢;欣賞他的人或會相信,他可以替電影業及創意產業帶來一個新的局面。事實上,古往今來,能夠成大業者往往都需要冒險,擺脫舊模式的規範。王維基所採用的,我相信可被視高風險,但潛在着高回報的模式。


「選美」方法不恰當

政府今次三揀二,是用「選美」的方法,我認為並不恰當。電視廣播有涉及公共利益,政府不能說沒有責任去監管,但監管範圍應只着眼於電視台會否成為散播不雅言語、製造謠言等等的陣地,又或有沒有提供到英語或其他語言頻道,以照顧到少數族群的利益等等。至於新加入的電視台會否造成激烈競爭,幾敗俱傷,有些電視台要失敗離場,這些政府並無多少角色可扮演。事實上,在判斷商業前景上,坐在辦公室的政府官員,判斷力一般比不上拿真金白銀出來拼搏的投資者。若這些投資者自己不怕輸身家,政府有甚麼理由去阻止他們去冒險?


政府以為「選美」符合公共利益這一種思維,由來已久。例如,2000年政府設了限額,並邀請業界申請3G牌照。初時,政府仍是用「選美」方式,不打算把牌照拍賣出去,因為政府以為把牌照免費送出,可減低消費者將來每月須繳交的電話通訊月費,符合公共利益。殊不知就算中學生也能懂得的成本經濟學告訴我們,若牌照須拍賣才能取得,此種成本只是固定成本,而影響未來收費的,只是所謂的「邊際成本」,固定成本完全沒有作用。但若一度估價有數以百億計的3G牌照通過「選美」後送了出去,等於送給電訊商一份禮物,消費者不會因此而少交月費,政府庫房也少了一大筆收入。當年,不少經濟學家對政府的原意頗不認同,後來政府才改變初衷,放棄「選美」,改為拍賣,但時間延誤了,科網股已爆破,政府的收入也減少了。


宜把權力交回市場

電視廣播的牌照應發給誰?假如沒有天然的限制,例如沒有規模效應,亦即不是公司愈大愈有效的話,政府除了作出上述必要的監管外,根本便應任人進入市場競爭,優勝劣敗,各安天命。假如因某種原因,例如大氣電波頻道有限等等,政府一定要設立電視台限額的話,那麼,應否使用「選美」的方法?


我看不出「選美」有多大的好處。政府把權力抓在自己手中,有時會自尋煩惱。政府的商業與創新觸覺很難會好得過市場中人,那麼選出來的「美」便不一定真的那麼「美」了。更好的方法是靠市場拍賣,那些信心十足,相信自己公司能賺取到更大利潤的投資者,會更願意付出較高的價錢去買下牌照。那些苟延殘喘的,也會知難而退,在投標時敗下陣來。


至於現有的電視台,也可定期要他們投標續牌,這樣才是公平競爭,政府也可洗脫政治干預的嫌疑,把權力交回市場是好事

 

(Sky Post    2013-10-23)

10/21/2013

連鎖店悖論與一國兩制 (雷鼎鳴)


在討論中港關係時,常會有人把台灣因素扯了進去。支持一國兩制,對中央政府友好的人很多都認為,中央對香港一定會很好,因為香港是對台示範的單位,而統一台灣是中央心中更重要的目標。對中央不友好的人會說,你們在港如此倒行逆施,我們一定要讓台灣人民知道,使他們更不願意與中國統一。


這兩種立場南轅北轍,但它們都同樣犯上一個分析認知上的錯誤,以為一國兩制在港實施的成敗,會對台灣人對中國的向心力有甚麼影響。抱有這種錯誤觀點的人很多,在二、三十年前剛開始討論一國兩制時尤甚,近年有所減少,但並未絕迹,要明白當中錯在何處,要稍懂點博弈論。


要嚇跑潛在競爭者?

博弈論中有一個著名的理論,叫「連鎖店悖論」(Chain Store Paradox)。這悖論的原型如下:假設有一連鎖店,它在20個城市(或地區,多於或少於20個也無不可)都開有分店。現在有另一公司(可稱之為挑戰者)計劃進入第一個城市與它競爭,將來還可能陸續有公司進入第二、第三等等城市跟它的其他分店搶食。假設挑戰者沒有進入城市競爭,那麼連鎖店在那城市得到的利益是5,挑戰者的利益是1。假如挑戰者決定進入該城市,那麼它的利益則要視乎連鎖店怎樣回應。連鎖店有兩種策略:第一種是打擊挑戰者,例如大幅割價競爭,與對手玉石俱焚,那麼連鎖店的利益會從5跌至2,挑戰者的利益從1跌至0。第二種策略是合作性地良性競爭,分攤市場佔有率,那麼連鎖店的利益只是跌至4,挑戰者的利益會上升至2


連鎖店面對此種博弈局面,應選擇打擊對手,保持自己的壟斷地位,還是選擇合作?驟眼看來,合作會好一點,因為它仍保有4的利益,但問題是,它若這樣做,會否向其他19個城市的潛在競爭者開了綠燈,鼓勵它們進來?若是選擇打擊,在第一個城市,連鎖店會有所損失,但會否因此而把其他19名潛在競爭者嚇跑,連鎖店反而得到更大的利益?


答案頗為詭異,連鎖店若理性的話,它會從第一至第20個城市都選擇合作,雖然它如此做,並未能把利益最大化。為何如此?我們可先看看對最後一個城市,連鎖店應用哪一個策略?連鎖店的策略顯然應該是合作,因為靠兇惡地打擊對手所能建立的聲譽再無用處,再沒有第21個對手可被嚇退,而與對手玉石俱焚時,自己也有所損傷。既然如此,我們可確知,無論情況如何,在第20個城市,策略一定是合作。那麼,在第19個城市又如何?答案是:一樣是合作。在這一個城市,打擊對手的目的只是為了嚇退在第20個城市的對手,但現在大家都知道你在下一個城市一定會合作,那麼在第19個城市中的兇惡便毫不可能起到作用,因此在第19個城市,連鎖店也是只能選擇合作。餘此類推,一直推回至第一個城市,連鎖店所用的策略都應是合作,而不是打擊。


港台不可混為一談

上述用的思想方法叫「退後歸納法」(Backward induction),應用很廣。其實,香港問題對台灣的影響更簡單,我們可從台灣政府的角度看這問題。假設一國兩制在港實行十分成功,台灣可如此解讀:中央政府肯保護一國兩制,原因只是讓台灣相信,統一是會有好處的,但假若真的統一了,台灣並沒有對另一地方扮演示範者的角色,中央政府便不用再理會是否要維持承諾了。


博弈論是一種絕情絕義的冷靜分析。以上所說,並不是說中台不應統一,也不是說,中央在港不會保護一國兩制,而是要說明,無論一國兩制是否成功,香港對台都不能起到示範作用。香港歸香港,台灣歸台灣,兩者不用混為一談

 

(Sky Post   2013-10-21)

10/18/2013

提高債務上限 不能解決超支問題 (雷鼎鳴)


 美國因觸及債務上限而恐怕引發債務違約的「危機」,擾攘了一段時間後,終暫告結束。其實這個「危機」從來都不是真正的危機,正如經濟諾獎得主貝克(Gary Becker)月初在他的博客所言,他有99%的信心債務上限會及時被提高,不會出現甚麼危機。美國雖自1917年開始便設立債務上限此制度去限制政府的過度債貸,但90多年來,平均每一年便提高上限一次,市場對此早已習以為常。當中雖有炒作,但股價波幅不算大,由此可見,股民已心裏有數。

 

即時收入升 未必刺激消費

 

  在共和民主兩黨達成協議前,有些舊派凱恩斯主義者(凱恩斯學者有新舊兩派,意見頗有不同)力言一旦債務上限不能提高,其殺傷力可與金融海嘯相比云云。這顯然是基於錯誤理論的誇大其詞,相信這類觀點的人大都認為,增加政府開支是刺激經濟增長的硬道理,若政府不能再靠借錢去增加開支,通過所謂「乘數效應」的影響下,GDP及就業豈不都一沉不起?

 

  這種看法在理論上及實證上都站不住

 

  舊派凱恩斯主義的「乘數效應」,簡略而言,是指政府一旦增加開支,社會總體需求便會上升,人民收入得以提升,這便又刺激到他們更願消費,減少儲蓄;如此一來,總體需求及收入又有新動力繼續上升,如此循環不息,GDP可因政府有限的增加開支而提高不少。

 

  在上世紀50年代,經濟大師佛利民(Milton Friedman)早已用大量數據,證實了他所提出的「永久性收入假說」(Permanent Income Hypothesis)。人民消費開支多少,並不取決於他們的即時收入上升多少,而是要考量他們對一生人的總收入預期有無改變。倘若政府增加開支的後果是欠債上升,這便意味著將來便必須加稅還債,加稅時人民的收入會被拖低。因此現時政府就算增加開支,人民並不會解讀為可使自己的永久性收入上升的舉措,刺激他們消費的假說亦無從說起

 

何時加 衝擊相同

 

  把注意力放在債務而不是政府的開支上,也是對事物的失焦。政府若增加開支,有兩種方法可應付:一是政府即時加稅,這便可避免赤字或加債;二是現在不加稅,改為借錢以應付開支,但如此一來,將來便要加更多稅以償還今天的債項及利息。換言之,政府增開支後,有兩個選擇:一是現在加稅,或將來才加稅。後者可替人民推後痛苦,但代價是要加更多稅。經濟學中有所謂「李嘉圖等同」(Ricardian Equivalence)原理,正是指出現在加稅還是將來加稅,對經濟衝擊是相同的

 

  如政府只拼命增加開支,但同時又用加稅方法消除赤字,表面上債務危機不會出現,但增加開支所帶來的困擾並不會消失。更徹底的方法是控制開支,而非不斷開綠燈提高債務上限,使人產生錯覺,以為增開支不會造成困局

 

  在實證的層面,90年代初年哈佛的巴羅(Robert Barro)已發表論文,指出世界各國政府開支愈大,經濟增長便愈低。年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總經濟師盧哥夫(Kenneth Rogoff)也發表研究報告,指出欠債比率愈高,對GDP的增長率愈是不利。日本在20多年前,政府欠債只佔GDP的六、七成左右,但隨後它大幅增加開支,現在的欠債率已遠超過GDP的兩倍,但經濟並未因如此長時間的大規模開支而有起色。

 

  由此可見,美國的問題並不是債務上限能否提升,而是它是否有足夠的意志控制住政府開支。現在美國政府雖然能夠重開,它開支不斷增加所帶來的問題並未解決

 

(Sky Post   2013-10-18)

 

10/16/2013

經濟諾獎三得主二三事 (雷鼎鳴)


今年諾貝爾經濟獎落在三人身上,他們是芝加哥大學商學院的法馬(Eugene Fama),芝加哥大學經濟系的漢森(Lars Peter Hansen)和耶魯大學經濟系的席勒(Robert Shiller)。


法馬論文被引用14萬次

近年來,這三位學者都是諾獎大熱,問題只是哪一年才輪到他們而已。據芝大的網站所說,法馬是美國學者中論文被引用次數最多的人之一,這點我早已知道,但仍忍不住在「谷歌學者」搜尋一下他的論文引用次數,發覺總數竟超過14萬次!雖說財務學的論文被引用的頻率一般遠高於經濟學其他領域,但14萬次卻真是高不可攀了。平常學者論文被引用逾千次已足以名重學林,港大的新校長在論文一向被較多引用的醫學生物領域,大約有四千多次,已被不少人視為「夠班」。由此可見,法馬影響力之大。


至於漢森,兩年前他早就應該與他在明尼蘇達的兩位導師薩準(Tom Sargent)與西姆斯(Chris Sims)一同取得諾獎,因為他對宏觀經濟學的實證工作早已名滿天下,而這次獲獎是基於他對財務學的貢獻,稍使人意外。席勒在財經學術界也是無人不識,他在金融海嘯前一早已指出,美國房地產正在醞釀危機,市場過度亢奮。金融海嘯出現後,他幾被視為「先知」。


今次諾獎的主題是「資產價格的變化」。法馬被視為「現代財務學之父」(他的導師、我們的老朋友、1990年諾獎得主米勒(Merton Miller)或可被視為「現代財務學的祖父」),主要原因是他提出並有大量證據支持的「效率市場假設」(Efficient Markets Hypothesis)。按照此說,市場中的投資者儘管意見不同,但他們作出買賣決定時,總也會把所掌握到的資訊消化並充分運用。例如,有好消息出現時,他們會迅速買入,壞消息則刻不容緩賣出。因此,市場中股票或其他資產的價格,早已反映了現有資訊的影響﹐股價未來的走動﹐是隨機變動﹐不可預測的,除非你擁有別人不知的內幕消息,否則你的投資很難跑贏大市。


股價長期變動非不可測

不少研究都發現,那些被基金經理管理着的互惠基金,在扣除了管理費及風險紅利後,表現往往輸於大市,所以很多投資者都寧願把資金放在不用管理的指數基金中,隨着大市的上落而浮沉。但席勒卻發現,股票的短綫上落雖不可測(短炒的勝負不是考眼光,而是看運氣),但長綫卻未必如此。按照經濟理論,一間公司的股價應等於該公司未來盈利總和的折現值,但預期盈利一般波動不大,股價的波幅卻遠大於此。換言之,股價長期而言,會有些時間遠高於其盈利折現值。若如此的話,接着來的一段時間會有重大的向下調整,反之亦然。這等於是說,股價的長期變動並非完全不可測,過高時可做沽空等等。問題在於,倘若真有過高或過低,為甚麼市場中的套戥活動沒有適時地把股價推回合理位置?市場是否受到羊群效應等等因素影響而使效率出現不完美?這些一直是經濟學中實證與理論工作的爭議熱點。


漢森是計量經濟學與動態經濟學的大師。市場若吸納、消化資訊迅速,有效地平衡回報與風險的話,那麼股價便不可預測。是否如此,需要嚴謹的證明。這不是普通畫畫圖表便可做到,這需要先進的理論、優質的數據及有效的計量經濟學方法,而漢森30多年前發展出的一套「廣義矩陣法」(generalized method of moments)正是處理這個問題的極適合的方法。


順帶一提,漢森的太太Grace,是著名經濟學家蔣碩傑的千金。蔣對台灣五、六十年代的經濟起飛有極大的貢獻,生前長期在康乃爾大學任教;漢森也是我在明尼蘇達大學時的師兄,四年內,便火速取得博士學位。十多年前,他來過科大一段頗長的時間,另上周他又已答應我們明年62425日到科大參加學術會議。印象中,席勒幾年前也來過,同事還邀他到西貢吃海鮮。我們對大名鼎鼎的人是早知其功力的


(Sky Post  201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