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2012

板間房與劏房 (雷鼎鳴)


我與陳茂波局長不熟,記憶中只在多年前一個論壇中碰過面,他十分贊成銷售稅,我則十分反對。最近有關他過去的公司涉及板間房或劏房的爭論,頗勾起一些回憶。


劏房是新生事物,我未住過,但兒時卻住過多年條件更差的板間房。


板間房到獨立單位 當年社會流動

數十年前,香港的大多數人口都住在舊唐樓的板間房,其特色是把一個單位用木板隔開為多個房間,一般牆壁不會高至天花板,單位內各人的談話,容易聽到。若是牆壁到天花板有更高私隱度的,叫作梗房,香港街頭上當年時有貼上廣告,說有「光猛梗房」出租,這是較高級的居所了。


我家初到香港時,住不起板間房,先在親戚筲箕灣淺水碼頭村的石屋住,此處沒有自來水供應,要到附近的水井打水。後來生活稍穩了下來,便搬到灣仔日街一個單位內租下床位為家。所謂床位是置於走廊通道的床,通常為多層的碌架床。當年有句說話「一家八口一張床」,是頗為真實的生活寫照。住了大半年床位後,我家又在隔鄰單位租得一板間房。單位中有共用廚房,地板濕濕的,養有走地雞,我家不用,改為在自己100呎的房間中煮食。單位沒有廁所,但有夜香塔,我們不用,要解決時都跑到附近的公廁,我最近到日街附近思古,可清楚找到當年公廁的「遺址」。


板間房的居住條件當然不佳,我住的單位內大約住有20人(50人一個單位的我也聽過),但大家相互守助,關係總算融洽。現任房屋局長張炳良是我兒時好友,他的家便是大道東的一個板間房。記憶之中,到他家慶祝其生日時,他的「同屋住」都會跑到他家的房唱歌吃蛋糕。張世伯職業穩定,後來他家升級住進獨立單位,比我家早了幾年,這是當年香港社會流動的典型故事,我深信張炳良在板間房中度過了快樂的童年,不會像一些年輕人般把板間房視為噩夢。


今天劏房 滿足部分人需要

劏房這概念我近年才聽到,它是板間房或梗房的升級版,定義同樣為把一個單位分隔成兩個以上,但水電錶獨立,可能(但不必然)有各自的浴廁。劏房是市場供求的產物,能滿足一些人的需要,居住條件顯然比我們當年的更好,社會中有人似要在道德上暗示經營劏房的人不對,這是站不住腳的,若無人經營今天的劏房或當年的板間房,恐怕不少人會無家可歸。


劏房被批評的合理原因應該是其獨立廁所造成的困擾及部分單位可能違反消防條例。有了獨立廁所,單位要加厚地板增設去水渠道。有獨立廁所是我們當年的夢想,但工程若不當則會滲水產生問題。但板間房並不涉及這些問題,按照《建築物條例》第12341條,搞板間房(甚至是劏房的某些工程)是合法的,根本不用申請。我沒有時間或興趣研究陳茂波的誠信問題,但對部分媒體似乎上綱上綫把合法地經營板間房也視作失德,真的摸不着頭腦。



(Sky Post   2012-8-15)